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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管理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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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HS管理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号: 制/修订说明 最新版本 页次: 制/修订人 日期 序号 1 2 3 4 5 1.0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产品的原材料,包装材料、耗材及成品达到符合ROHS要求,特建立一个标准程序实现符合欧盟和中国对ROHS指令的要求,确保生产加工的零配件符合环保法规以及满足客户对环保的要求; 2.0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有ROHS要求产品,以及供应商的来料,外包商的半成品; 2.2 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控制需在以下过程控制:

2.2.1 进料控制:包括所有原材料、化学品、加工切削用液、清洗用液、耗材、包装材料; 2.2.2 制程控制:在生产过程中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控制; 2.2.3 贮存控制:在仓库贮存或产线所有符合ROHS的物料控制; 2.2.4 成品的包装控制; 3.0职责:

3.1 业务课: 负责收集客户对ROHS产品的信息,并输入和订单审查;

3.2 采购课: 负责对ROHS原材料进行采购,并协助品质部与供应商签订ROHS申明和进行第三方

ROHS测试;

3.3 仓 库: 负责对ROHS原材料、成品的贮存和运输等管制;

3.4 生产课: 负责对ROHS产品的生产过程、存放区域和包装区域进行管制;

3.5 品管课: 负责对所有ROHS材料的进料检验把关和ROHS管控区域的情况进行控制和监督。 4.0 定义:

4.1 ROHS指令: 关于《在电子、电气和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4.2 ROHS方针: 为明确本公司ROHS管理方向,体现以客户为中心、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指导思想和承诺,为客户持续提供满意ROHS产品。

4.3 WEEE: 电子、电器设备的废弃、回收指令; 4.4 PPM: 每百万分之一; 4.5 SGS: 有害物质检测机构;

4.6 重金属:对人体或环境产生危害的金属物质,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 4.7 有机溴化物: 多溴联笨(PBB)、多溴联笨醚(PBDE)。 5.0 符合ROHS要求材料的有关含义,要求测试方法: 5.1 ROHS含义:

5.1.1铅(Pb)<100PPM 5.1.2汞(Hg)<1000PPM 5.1.3镉(Cd)<1000PPM

5.1.4六价铬(Cr,VI)<1000PPM 5.1.5多溴联笨(PBB)<1000PPM 5.1.6多溴联笨醚(PBDE)<1000PPM

5.2 客户要求:客户如对“环境管理物质限定值”有特殊规定,以附件形式添加到本程序文件后面,

如无特殊规定“环境管理物质限定值”与欧盟要求一致;

5.3 符合ROHS要求的6种有害物质的测试方法,第三方测试机构需按以下方式测试: Cd&Pb Hg Cr,VI PBB&PBDE 镉&铅 汞 六价铬 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 ICP-OES ICP-OES UV-Vis GC-MS 6.0 作业程序 6.1 符合ROHS的供应商及材料;

6.1.1 所有的材料及加工商必须符合ROHS 要求,如:铝材、表面处理、化学品、包材; 6.1.2 采购课要确保所有的供应商每年递交一次符合ROHS申明或第三方测试报告; 6.2 来料检验管制程序:

6.2.1 仓库在收货时核对采购合同是否有ROHS要求,如有要求需查看来料是否有ROHS标识,并

与非同ROHS要求的物料分开存放;

6.2.2 IQC在进料检验时,须首先核对订单及BOM表,确认该物料是否为符合ROHS要求材料,物

料检验合格后,仓库须对符合ROHS要求以及不符合ROHS要求的物料分开放置,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6.3 过程控制管理程序:

6.3.1 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禁止添加不符合ROHS要求的物质;

6.3.2 在生产车间各工序材料存放区域或物架上,所有符合ROHS要求不符合ROHS要求的物料

必须分开放置并且有明显标识;

6.3.3 生产车间所有涉及与ROHS要求有关的设备和工具都必须有明显的ROHS标识,对于不符

合ROHS要求的工具、设备须分开放置且有明显标识;

6.3.4 生产车间操作员在生产前要检查是否有不符合ROHS的材料、工具存在,注意一切可能

存在禁用物质混入的地方;

6.4 仓储管理程序:

6.4.1 生产课所有完成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在包装时注意要符合ROHS产品的要求,在包装上

必须贴上ROHS标识;

6.4.2 仓库需要对符合ROHS要求以及不符合ROHS要求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分类分区放置

且有明显的区域标识;

6.5 出货检验管理程序:

6.5.1 所有符合ROHS要求的成品检验合格后,QA检验后并做好[出货检验报告]并在报告上做好

ROHS标识,外包装箱上要有ROHS标签且与非ROHS产品分开保存;

6.6 不合格品管理:

6.6.1 对所有不符合ROHS要求的物料、半成品、成品要立刻做出隔离与标识,其处理方式按[不

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并确定责任区域内的符合ROHS要求的、不符合ROHS要求的物料、半成品、成品不会混淆;

6.7 记录、报告、文件管理:

6.7.1 所有涉及ROHS管控的记录、报告、文件等均需按是否符合ROHS要求分类放置,并做好

相应的标识和保存;

6.8 变更管理:

6.8.1 当符合ROHS的材料或供应商、客户的要求产生变更时应由提出部门填写「变更通知单」. 6.8.2 「变更通知单」应填写申请人、日期、变更原因、变更内容等,并得到总经理的批准,

同时复印、传真或邮件给客户,得到客户的明确回复后才可依变更后内容执行。

6.8.3 变更或得到批准后需要通知各个相关的部门或人员、岗位。 7.0 审核:

7.1 为了保证ROHS管理程序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公司在ISO内审的同时对ROHS管理体系进行审

核,审核的输入输出与ISO内审一致; 7.2 分包商的测试报告、证书、声明的验证:

7.2.1 有效期必须在一年之内,如果已过期、失效由采购课督促分包商或供应商重新提供; 7.2.2 供应商的测试报告、证书、声明要有相关负责人签名、公司的公章方为生效;

7.2.3 针对供应商或分包商的测试报告、证书、声明所涉及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由我司送第

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试分析;

8.0相关文件

8.1 【记录管理程序】 QPM-000 8.2 【采购管理程序】 QPM-000 8.3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QPM-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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