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管理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号: 制/修订说明      最新版本      页次:  制/修订人           日期 序号 1 2 3 4 5 1.0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产品的原材料,包装材料、耗材及成品达到符合ROHS要求,特建立一个标准程序实现符合欧盟和中国对ROHS指令的要求,确保生产加工的零配件符合环保法规以及满足客户对环保的要求;  2.0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有ROHS要求产品,以及供应商的来料,外包商的半成品;  2.2 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控制需在以下过程控制:
2.2.1 进料控制:包括所有原材料、化学品、加工切削用液、清洗用液、耗材、包装材料;   2.2.2 制程控制:在生产过程中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控制;   2.2.3 贮存控制:在仓库贮存或产线所有符合ROHS的物料控制;   2.2.4 成品的包装控制; 3.0职责:
3.1 业务课: 负责收集客户对ROHS产品的信息,并输入和订单审查;
3.2 采购课: 负责对ROHS原材料进行采购,并协助品质部与供应商签订ROHS申明和进行第三方
ROHS测试;
3.3 仓 库: 负责对ROHS原材料、成品的贮存和运输等管制;
3.4 生产课: 负责对ROHS产品的生产过程、存放区域和包装区域进行管制;
3.5 品管课: 负责对所有ROHS材料的进料检验把关和ROHS管控区域的情况进行控制和监督。 4.0 定义:
4.1 ROHS指令: 关于《在电子、电气和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4.2 ROHS方针: 为明确本公司ROHS管理方向,体现以客户为中心、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指导思想和承诺,为客户持续提供满意ROHS产品。
4.3 WEEE: 电子、电器设备的废弃、回收指令;  4.4 PPM:  每百万分之一; 4.5 SGS:  有害物质检测机构;
4.6 重金属:对人体或环境产生危害的金属物质,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 4.7 有机溴化物: 多溴联笨(PBB)、多溴联笨醚(PBDE)。 5.0 符合ROHS要求材料的有关含义,要求测试方法: 5.1 ROHS含义:
5.1.1铅(Pb)<100PPM 5.1.2汞(Hg)<1000PPM 5.1.3镉(Cd)<1000PPM
5.1.4六价铬(Cr,VI)<1000PPM 5.1.5多溴联笨(PBB)<1000PPM 5.1.6多溴联笨醚(PBDE)<1000PPM
5.2 客户要求:客户如对“环境管理物质限定值”有特殊规定,以附件形式添加到本程序文件后面,
如无特殊规定“环境管理物质限定值”与欧盟要求一致;
5.3 符合ROHS要求的6种有害物质的测试方法,第三方测试机构需按以下方式测试: Cd&Pb Hg Cr,VI PBB&PBDE 镉&铅 汞 六价铬 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 ICP-OES ICP-OES UV-Vis GC-MS 6.0 作业程序 6.1 符合ROHS的供应商及材料;
6.1.1  所有的材料及加工商必须符合ROHS 要求,如:铝材、表面处理、化学品、包材;  6.1.2  采购课要确保所有的供应商每年递交一次符合ROHS申明或第三方测试报告; 6.2 来料检验管制程序:
6.2.1  仓库在收货时核对采购合同是否有ROHS要求,如有要求需查看来料是否有ROHS标识,并
与非同ROHS要求的物料分开存放;
6.2.2  IQC在进料检验时,须首先核对订单及BOM表,确认该物料是否为符合ROHS要求材料,物
料检验合格后,仓库须对符合ROHS要求以及不符合ROHS要求的物料分开放置,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6.3 过程控制管理程序:
6.3.1  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禁止添加不符合ROHS要求的物质;
6.3.2  在生产车间各工序材料存放区域或物架上,所有符合ROHS要求不符合ROHS要求的物料
必须分开放置并且有明显标识;
6.3.3  生产车间所有涉及与ROHS要求有关的设备和工具都必须有明显的ROHS标识,对于不符
合ROHS要求的工具、设备须分开放置且有明显标识;
6.3.4  生产车间操作员在生产前要检查是否有不符合ROHS的材料、工具存在,注意一切可能
存在禁用物质混入的地方;
6.4 仓储管理程序:
6.4.1  生产课所有完成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在包装时注意要符合ROHS产品的要求,在包装上
必须贴上ROHS标识;
6.4.2  仓库需要对符合ROHS要求以及不符合ROHS要求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分类分区放置
且有明显的区域标识;
6.5 出货检验管理程序:
6.5.1  所有符合ROHS要求的成品检验合格后,QA检验后并做好[出货检验报告]并在报告上做好
ROHS标识,外包装箱上要有ROHS标签且与非ROHS产品分开保存;
6.6 不合格品管理:
6.6.1  对所有不符合ROHS要求的物料、半成品、成品要立刻做出隔离与标识,其处理方式按[不
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并确定责任区域内的符合ROHS要求的、不符合ROHS要求的物料、半成品、成品不会混淆;
6.7 记录、报告、文件管理:
6.7.1  所有涉及ROHS管控的记录、报告、文件等均需按是否符合ROHS要求分类放置,并做好
相应的标识和保存;
6.8 变更管理:
6.8.1  当符合ROHS的材料或供应商、客户的要求产生变更时应由提出部门填写「变更通知单」.  6.8.2 「变更通知单」应填写申请人、日期、变更原因、变更内容等,并得到总经理的批准,
同时复印、传真或邮件给客户,得到客户的明确回复后才可依变更后内容执行。
6.8.3  变更或得到批准后需要通知各个相关的部门或人员、岗位。 7.0 审核:
7.1 为了保证ROHS管理程序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公司在ISO内审的同时对ROHS管理体系进行审
核,审核的输入输出与ISO内审一致; 7.2 分包商的测试报告、证书、声明的验证:
7.2.1 有效期必须在一年之内,如果已过期、失效由采购课督促分包商或供应商重新提供; 7.2.2 供应商的测试报告、证书、声明要有相关负责人签名、公司的公章方为生效;
7.2.3 针对供应商或分包商的测试报告、证书、声明所涉及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由我司送第
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试分析;
8.0相关文件
8.1   【记录管理程序】            QPM-000 8.2   【采购管理程序】             QPM-000 8.3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QPM-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