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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配碎石底基层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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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底内容: 广州市南沙开发区汽车城 丰田专用道道路工程 级配碎石底基层(垫层) 部位名称 交底日期 路面工程 年 月 日 中铁十局汽车城丰田专用道项目部 交底人 级配碎石底基层施工班 接收人 1、在铺筑级配碎石底基层(垫层)前,应从填筑好的路基上将所有浮土、杂物清除干净,并严格整形和压实使其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路床表面上的车辙或松软部分和压实不足的地方以及任何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表面都应翻松、清除或掺填同类材料重新进行整修碾压,使其达到本标段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 3、施工前对路基进行复验,同时保证路基排水设施的完好。 4、恢复中线测量:直线段每20~25m设一桩,平曲线每10~15m设一桩。 5、碾压:采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碾压方向均应与中心平行,其碾压顺序一般是:直线段由边到中,超高段由内侧向外侧,依次连续均匀进行碾压。碾压时,后轮重叠1/2轮宽,使每个摊铺碾压层整个厚度和宽度完全均匀地压实到规定的压实度为止。压实后表面平整、无轮迹或隆起,并有正确的断面和适当的路拱。压实机碾压速度的控制,头两遍以采用1.5~1.7Km/h为宜,以后用2.0~2.5Km/h。压路机压不到的地方,用机夯实直到达到规定的密实度为止。 7、碾压后垫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无粗细料局部集中现象,碾压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否则已施工的碎石垫层需再次碾压到设计要求为止。 参加单位 会 签 栏 参 加 人 员 复核人: 记录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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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底内容: 广州市南沙开发区黄阁东一路、 黄阁东一路连接线道路工程 级配碎石底基层(垫层) 部位名称 交底日期 路面工程 年 月 日 中铁十局黄阁东一路项目部 交底人 级配碎石底基层施工班 接收人 1、在铺筑级配碎石底基层(垫层)前,应从填筑好的路基上将所有浮土、杂物清除干净,并严格整形和压实使其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路床表面上的车辙或松软部分和压实不足的地方以及任何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表面都应翻松、清除或掺填同类材料重新进行整修碾压,使其达到本标段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 5、施工前对路基进行复验,同时保证路基排水设施的完好。 6、恢复中线测量:直线段每20~25m设一桩,平曲线每10~15m设一桩。 5、碾压:采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碾压方向均应与中心平行,其碾压顺序一般是:直线段由边到中,超高段由内侧向外侧,依次连续均匀进行碾压。碾压时,后轮重叠1/2轮宽,使每个摊铺碾压层整个厚度和宽度完全均匀地压实到规定的压实度为止。压实后表面平整、无轮迹或隆起,并有正确的断面和适当的路拱。压实机碾压速度的控制,头两遍以采用1.5~1.7Km/h为宜,以后用2.0~2.5Km/h。压路机压不到的地方,用机夯实直到达到规定的密实度为止。 7、碾压后垫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无粗细料局部集中现象,碾压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否则已施工的碎石垫层需再次碾压到设计要求为止。 参加单位 会 签 栏 参 加 人 员 复核人: 记录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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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底内容: 广州市南沙开发区 黄阁东二路道路工程 级配碎石底基层(垫层) 部位名称 交底日期 路面工程 年 月 日 中铁十局黄阁东二路项目部 交底人 级配碎石底基层施工班 接收人 1、在铺筑级配碎石底基层(垫层)前,应从填筑好的路基上将所有浮土、杂物清除干净,并严格整形和压实使其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路床表面上的车辙或松软部分和压实不足的地方以及任何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表面都应翻松、清除或掺填同类材料重新进行整修碾压,使其达到本标段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 7、施工前对路基进行复验,同时保证路基排水设施的完好。 8、恢复中线测量:直线段每20~25m设一桩,平曲线每10~15m设一桩。 5、碾压:采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碾压方向均应与中心平行,其碾压顺序一般是:直线段由边到中,超高段由内侧向外侧,依次连续均匀进行碾压。碾压时,后轮重叠1/2轮宽,使每个摊铺碾压层整个厚度和宽度完全均匀地压实到规定的压实度为止。压实后表面平整、无轮迹或隆起,并有正确的断面和适当的路拱。压实机碾压速度的控制,头两遍以采用1.5~1.7Km/h为宜,以后用2.0~2.5Km/h。压路机压不到的地方,用机夯实直到达到规定的密实度为止。 7、碾压后垫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无粗细料局部集中现象,碾压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否则已施工的碎石垫层需再次碾压到设计要求为止。 参加单位 会 签 栏 参 加 人 员 复核人: 记录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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