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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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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土方开挖施工准备 三、土方开挖施工要求 四、施工机具 五、作业条件 六、操作工艺 七、质量目标 八、成品保护

九、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十、土方开挖质量保证措施 十一、土方开挖安全保证措施 十二、土方回填

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金城江区中山路518号,建筑面积1572.8m²,地上5层。结构形式:框架结构,柱下基础;

2、开挖方式:本工程设计开挖标高为-2.5m,采用机械开挖。 二、土方开挖前施工准备 1.测量放线及测量桩点的保护

(1) 在基坑开挖之前,场内所有的红线桩及建筑物的定位桩,全部经规划部门测量核准。

(2) 在场边道路及场内的临时设施上做好定位标记,以备观测。 (3) 在基坑开挖前,根据施工图纸、建筑轴线位置放出土方开挖边线。 (4) 所有的测量桩、红线点一经核实后,项目部就落实专人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复核,以确保红线点的准确性。 2.夜间施工照明的准备

土方开挖期间,施工用电主要是夜间照明;

(1) 所有用电均可以从现场配备的配电箱内接引,通过手提移动配电箱引至土方开挖区域,但施工用电必须由值班电工专门负责,禁止操作工人随意更改、移动。

(2) 整个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通过用钢管架子架设,驻地及搅拌站现场每30米设一盏3KW探照灯以提供夜间照明所需。

(3) 现场大门口,边坡位置均视情况放置一定数量的照明灯及散光灯和警戒灯。 三、土方开挖

㈠、施工要求

1、开挖时,周边预留300mm作施工操作面开挖基础。

2、土方采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由于工期紧,施工时以最外侧承台外边口向外2m进行挖土方。挖土方时要确保观察基坑边坡的安全,要注意开挖顺序,注意分层、均衡、对称进行,基础内土面高度应保持均匀对称,挖出的土方要及时运走。

3、土方运输采用人工配合翻斗车运至基坑内指定位置后,由自卸汽车运到场外。

4、开挖路线:根据场地特点,采取连续式开行路线。

5、挖土:机械挖土要分层开挖,每层开挖不得超过1.0m;开挖时注意保护边坡,在接近坑底标高后采用人工挖土至设计标高。分层开挖,严禁超挖。本工程占地面积较大,土方量大,为节省工程成本,挖土机械采用后退法,严禁乱挖。

6、基坑的排水:在基坑的上下均设置集水井,集水井设置在基坑下部的转角及长边的中部,井内配备离心水泵,用管道接通至上部排水沟;上部排水沟每间隔约30m设一个沉砂井,施工用水必须经过沉砂井沉淀后方可排入场地原有排水系统。

㈡基坑开挖(采用1台KOMASTU型反铲式挖掘机开挖,人工配合作业,配备自卸汽车运走)

1. 基坑开挖程序一般是:测量放线→设置管井点降水→切线分层开挖→排水→修护坡→整平→留足预留土层等。基坑开挖,上部应有挡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冲刷边坡,造成塌方和破坏基土。

2.基坑开挖,应先进行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定出开挖宽度,按放线分块(段)分层挖土。根据土质和水文情况,采取在四面放坡,以保证施工操作安全;挖土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挖土层厚度要求一次不能过深,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及坡度,不够时及时修整,人工挖土至设计标高,再

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

3.采用机械挖土时,基坑开挖应尽量避免对地基的扰动,且应留足土层,防止土压力和机械侧向动力对桩产生破坏性影响。雨季施工时,应检查在基坑四周围上的挡水墙和排水沟,以防地面水流入基坑,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情况,以防止坑壁受雨水浸泡造成塌方。

4.土方开挖要按土方开挖图的开挖路线、顺序、范围、基底标高、边坡坡度、排水沟、集水井位置以及挖出的土方运输等进行。弃土应及时运出场。在基坑边缘上侧临时堆土或堆放材料以及移动机械时,应与基坑边保持1M以上的距离,以保证坑边边坡稳定。基坑挖完后立即进行验槽,作好记录,如发现地基土质与地质报告不相符时,应与有关人员研究及时处理。

5. 经常与市容保持联系,通过咨询,共同把保洁工作做好。工地附近50M由施工单位组织人员铺设草包,铲除道路上散落的泥土,冲洗汽车轮胎和道路等。 四、主要机具

反铲式挖掘机、推土机、手推翻斗车、运输车辆、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等。 4、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4)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5)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五、操作工艺 5.1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沿灰线切出坑边轮廓线→分层开挖→修整槽边→清底

5.2确定边坡

由于基础较浅。基坑按1:0.7坡度自然放坡开挖,土质较好的部位可以直挖。

5.3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开挖。

开挖大面积基坑时,沿坑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5.4开挖基坑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坑底50c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基坑底50cm平线;基坑边每隔2~3m钉水平标高标志。在挖至接近坑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水平标高标志上平,校核坑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坑边尺寸,确定基坑边标准,据此修整坑帮,最后清除坑底土方,修底铲平。

5.5基坑、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在开挖坑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

5.6开挖基坑的土方,全部运至弃土地点,(弃土地点有建设单位指定15公里)

5.7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天进行。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

雨天开挖基坑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外侧围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0.7米处外出挑板比较宽,为了便于施工,从最外边轴线的最宽的垫层外侧平齐外括1.5米宽操作面,操作面内挖排水0.3米宽盲沟,转角或高低差处不大于30m挖一集水井。

挖至基底时预留300mm,人工紧随进行清槽,将清除的土方送至反铲半径之内装车运出。

为确保开挖时及时的排出地下水及地表水,在两端(长轴方向)处各设置一个集水井,方便日后排水。若开挖后遇雨水天气,应采用人工将基槽清理至与原基土土质相同的土层,再用级配砂石添至设计基底标高。 六、质量标准 6.1保证项目:

基坑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扰动。如果超挖,用级配连砂石夯填或用低标号砼浇筑,做好隐蔽签证。

6.2基坑土方允许偏差: (1)底面标高0~-50mm (2)底面长宽不应小于设计尺寸 七、成品保护

7.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

7.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7.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八、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8.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8.2基底未保护:基坑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200mm厚土层,人工清理挖至基础垫层底部。

8.3施工顺序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8.4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

8.5基坑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九、土方开挖质量保证措施

(1)开工前要做好各种技术准备和技术交底工作。施工技术人员(工长)、测量人员要熟悉图纸,掌握现场测量桩及水准点的位置尺寸,办理验桩、验线手续。

(2)施工要配备测量人员进行质量控制。要及时复测灰线,基坑开挖下口线测放到基坑底。及时控制开挖标高,做到5m范围内挖土工作面标高控制桩不少于2个。

(3)认真执行开挖样板制,即凡重新开挖边、坡坑底时,由操作技术较好的工人开挖一段时间后,经测量人员或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后作为样板,继续开挖。施工人员换班时,要交接挖深、边坡、操作方法,以确保开挖质量。

(4)认真执行项目部制定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中要积累技术资料,如施工日记、设计变更洽商、验桩、验线记录等。 十、安全保证措施

(1)开工前要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根据工程土质条件以及运土路

线等特点,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组织职工贯彻落实,并定期开展安全活动。

(2)如运土车辆进出大门时应有专人检查车轮是否带泥,并及时清理和做好大门口的清洁工作。

(3)工地全封闭施工,大门口设洗车场、排水沟、集水池,车辆出场时必须冲洗干净,方准离开工地,不准将污泥带出门外,影响市容。

(4)夜间挖土施工时,应配置足够的灯光照明。

(5)为预防边坡塌方,一般禁止在边坡上侧堆土,当在边坡上侧堆置材料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距离边坡上边缘2m以外,材料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m。

(6)阴雨天气,在临时边坡上加盖塑料薄膜,以防止边坡上的土体流失。

(7)为了保证基坑安全,我们在施工期间对基坑进行变形监测及对四周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在建筑物基础压力影响范围以外的安全地段选择便于观测的适宜位置建立水准点,水准点不少于3个,各点间要进行高程联测,以组成水准网。水准点要妥善保护,防止碰撞损坏。观测点设置及观测时间间隔均按设计要求进行。 十二、土方回填 1、土方回填前的准备 (1)回填料的确定

本工程回填料本工程开挖料为淤泥达不到设计密实度无法利用,回填料有建设单位确定。工程师认为不合格的填筑料一律不得使用。

(2)标准击实试验

土方回填料确定后,项目部质检员、抽样员邀请监理工程师共同在回填料场进行取样,抽取的土样应具有代表性,各个土层和性状的土都应包括。土样抽取后送实验室做标准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率下的最大干密度。通过实验作出土方回填料的最优含水率、最大干密度。

(3)现场碾压试验

标准击实试验完成后,即在施工现场安排夯实试验。夯实试验的目的:①、核查土料压实后是否能够达到设计压实干密度值;②、核查压实机具的性能是否满足施工要求;③、选定合理的施工压实参数:铺土厚度、土块粒径、含水量的适宜范围、压实方法和压实遍数;④、确定有关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碾压试验在标定的回填区域分别进行,使用蛙式打夯机,每层至少夯打3遍,压实系数要求达到0.90。

(4)施工前技术交底

土方回填前,由技术部向作业班组质检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将回填区域进行划分、根据碾压试验确定的压实参数、施工方法等问题交代清楚。

2、施工部署

本工程回填按施工段的施工顺序进行,为适应主体建筑物的施工及满足建筑物回填需要达到的条件,按每施工段为一填筑段,其填筑速度与建筑物施工速度相匹配,回填作业连续进行。土方回填时,采取两种方案进行,即堆土区一侧采用挖掘机送土到基坑,另一侧采用小型挖掘机或人工

填土,做到两侧同时回填均匀上升。 3、土方回填控制

土方回填过程中,根据试验确定的土料最佳含水量、摊铺厚度、夯实遍数,对填筑过程进行严格控制。铺土厚度不允许超出经试验确定的铺土厚度。人工夯实按每层200~300mm,一次性达到要求向前推进,在回填铺土夯实时其推进方向与轴线平行。在降雨前应及时压实作业面表层松土,并将作业面作成拱面或坡面以利排水,雨后应晾晒或对填土面的淤泥清除,合格后方可继续填筑。在整个回填过程中,设置专人保证观测仪器与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保护所埋设的测量标志完好。 4、质量检查

1、填筑前,首先对回填段进行地形、剖面的测量复核,并把测量资料报送工程师复检。其次对测量后的基坑进行基础面的清理,然后报工程师进行回填前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

2、土方填筑时,对填筑段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填筑中进行监督并密切配合监督人员的工作。

3、在土方填筑过程中,根据工程师批准的土方填筑检测计划对每层土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把检测资料报送工程师并报请工程师进行抽检,复检合格并经批准后进行下一步土方的回填。

4、在堆土料场,不定期对土料的含水量进行检查,对于含水量较高的土料必须翻晒,待其含水量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回填。

5、在工程师检查后,对不合格的回填土,彻底按工程师的指示进行返工、修理和补强。

6、土方填筑完工后,首先对工程全部填筑部位按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工程师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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