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编号 技术交底书 项目名称 交底编号 工程名称 设计文件图号 施工部位 交底日期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及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交底适用于辛泰铁路临近营业线大机施工。 二、交底内容 辛泰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 大机施工 无 临近营业线施工 2014年11月5日 1310 第 页 共 页 1、挖掘机、吊车、砼汽车泵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作业时必须经过报验各项指标符合要求,未经报验不得进场,必须实行“一机一人”盯岗作业,无盯控人员严禁施工。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严禁操作。 2、挖掘机、吊车、砼汽车泵等大型机械设备停放的位置与线路必须保持垂直状态,吊臂伸长时不得侵入路基坡脚,按规定设置防护,来车时所有施工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3、挖掘机、吊车、砼汽车泵等大型机械设备停放的位置与线路无法保持垂直时,吊臂的高度不得超过与铁路路基坡脚的距离,防止倾覆时吊臂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4、在施工大型设备作业无法满足上述2、3条规定时必须提报月度施工计划,按路局批准的时间在施工天窗内进行,严禁在天窗外进行吊装等作业。 5、当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吊装、回转等作业,并由防护员检查现场状况,确保无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 6、施工之前检查吊车各部,确保各项指标处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达到标准后方准使用。严禁吊车带病作业。吊车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7、作业现场的大小、地质的松软程度应不影响吊车作业安全。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 表格编号 技术交底书 项目名称 交底编号 工程名称 设计文件图号 施工部位 交底日期 辛泰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 大机施工 无 临近营业线施工 2014年11月5日 1310 第 页 共 页 8、吊车吊装钢筋笼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9、吊车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 10、吊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滑脱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11、风力达到或超过6级时对钻机、吊车、挖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要在台风到来之前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在远离营业线30m外停放,钻机按要求一律倾倒塔架放置,确有无法倾倒的机具,在易倒侧设一组4根揽风绳固定在可靠的地锚结构上。驾驶室的门窗关闭锁好。 吊车司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吊运: ①吊车所用钢丝绳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②所吊工作物件捆绑不牢固; ③工作物上有人时或手扶吊钩时; ④吊物超过额定重量或物体重量不明时; ⑤吊物埋在地里时; ⑥指挥信号不明确或多人指挥时; ⑦易爆物品不吊,如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 ⑧吊物需歪拉斜拽时。 附件及附图: 挖掘机、吊车、砼汽车泵等大型机械进场时,物机部、安质部必须向操作人员、防护盯控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下发该交底。 表格编号 技术交底书 项目名称 交底编号 工程名称 设计文件图号 施工部位 交底日期 辛泰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 大机施工 无 临近营业线施工 2014年11月5日 1310 第 页 共 页 交底人: 复核人: 接收人: 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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