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守则
(一)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和省颁发的关于公路建设的、法规、标准、规范和办法,依法维护监理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按定方法监督检测工程质量。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监理,一丝不苟,做到检查评定仔细、数据真实可靠,报告客观及时、结论正确无误。
四、遵守法律纪律,遵守职业道德,谦虚谨慎,热情服务,依法监理、秉公办事。
五、不弄虚作假,不以权谋私,不收受礼物酬金(津贴、回扣、咨询费等)。
六、不得从事与监理项目有关的设监理人员守则
(二)
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业务直接的或间接的中介人活动。
七、遵守保密纪律,不允许泄露与监理项目有关的机密(如合同标、单价等)。
八、服从组织安排,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按时认真的完成监理任务。坚持每天如实填写监理日志。
九、树立集体观念,遵守乡规民约,团结同志,协调工作。
十、勤奋学习,精益求精,努力做到懂设计、懂施工、懂试验、懂合同、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