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业主联谊会活动策划执行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佛山市高明丽日皇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办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江滨·东海岸花园2016年元旦业主联谊会活动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意将此次活动委托乙方策划执行。为确保活动质量,维护双方利益和形象,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活动时间、地点、服务项目
1、时间: 2016年 1月 1 日至 1月 6 日 2、地点: 江滨·东海岸花园 3、委托事项:
1.委托乙方配合甲方筹备及运转执行甲方于2016年 1月 1 日至 1月 6 日举
办的元旦业主联谊会活动。联谊会现场活动主要内容有:以饮料、红酒、水果、糖果、点心接待到场的业主;楼盘项目讲解及互动游戏;派发礼品:到场的业主有丰富礼品(大米、花生油、电器等)。 2.活动运作安排:
活动策划、执行、宣传及媒体投放、广告物料制作、落实现场布置等。
二、活动策划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活动策划执行费用(含税)为:¥665000.00元(大写:陆拾陆万
伍仟元整)。
2、甲方预付总费用的 50 % (即:¥332500.00元)作为活动前期运作资金;余款待
活动完成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活动所需的关于甲方的资料和可使用的资源,并积极配合乙方,以便乙方能更顺利的开展活动中所约定的工作。
2、活动所涉全部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该活动的相关经费。需要乙方代付的费用,甲方应提前支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充分预估可能出现的费用,并周密安排活动全程。
3、活动细节如有任何与约定前的变动,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做出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及时的沟通和工作的跟进,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更好的活动执行效果。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及时为甲方提供最新的活动实施情况及变动信息,根据甲方需要积极配合、执行、协调各项约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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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需时刻把甲方活动的形象、基本利益及成功开展作为活动的根本宗旨。 3、乙方应将工作情况及时与甲方进行反馈对接,保证协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应保证活动开展前一天所约定事项全部到位,以便活动能顺利开展。
5、乙方承担活动所涉及的广告、传单、网络等广告形式的文案及设计等工作,提交甲方审阅通过后进行下一步的执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如实执行合同中的相关工作,则属违约,乙方将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追究甲方责任。
2、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如实执行合同中的相关工作,则属违约,甲方将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3、如因甲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合同法规定每延期十日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 5% 滞纳金。
4、本合同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六、保密
双方同意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或向第三人揭露上述商业秘密,也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任何
其它目的利用该商业秘密。双方承诺,本保密义务延及其员工,任何一方员工违反本保密义务的,该方同样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不可预测
1、如双方在履行各自权利与义务时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2、如遇不可抗拒的外因(如停电、恶劣天气、行为、地震火灾等),导致本合同无法正
常履行或活动无法如期举行,甲乙双方需协商解决或将活动顺延。 八、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指定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指定授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二O一五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江滨·东海岸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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