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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土石方施工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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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交 底 书

主送单位 工程部位 技术科 日 期 根据图号 2012.3.27 路基工程施工 (一)填方路基 A、 土方路基填筑 1.填方路基施工前,必须对原地面进行清理和压实。 2.填方路基施工要求:“划格上土,挂线施工,平地机整平”, 在上土前要求先打出方格控制卸土范围,整平时根据松铺厚度纵向边缘钉桩挂线施工。 3.在填筑过程中,填筑宽度应大于设计宽 30cm,以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路基填筑厚度,土质路基最大的松铺厚度不得超过 30cm,压实厚度不大于 20cm,最小的松铺厚度不小于10 cm。如路基内填筑材料不同时,同一材料层总厚不得小于 50cm。 4.每一层填料均用平地机整平,以确保路基填筑层的宽度、横坡度、标高及平整度。在碾压时压实机具应从边到里,先轻后重碾压,有超高的路段应先从内侧向外侧碾压,控制碾压速度不超过5km/h。 5.要严格控制路基填筑的压实度。应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要求配备足够的压实机械,确保填方的压实度得以有效控制。 B、 石方路基填筑 1.在施工放样后,对原地面进行填前处理和压实,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石方路基填筑。 2.在填石路基时,应将石块逐层水平填筑,每层厚度不得大于 50cm,石

料强度不应小于 15MPa,石块最大粒径不得超过20cm;15cm 以上的石料应人工铺筑,大面向下摆放平稳,紧密靠拢,所有的隙缝用小石块或石屑填补,15cm以下的石料,可直接分层填筑、分层碾压。 3.填石路基应使用重型振动压路机分层洒水压实,在碾压时继续用小石块或石屑填缝,直到压实层顶面稳定不再下沉,无明显轮迹为止。 4.施工中压实度检测应按设计规定进行。 C、路堤与路堑交界、施工分段接头路段的填方 路基填方施工中应把路堤与路堑交界(纵、横)、施工分段接头等非连续地段作为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并按以下要点控制施工。 1.认真清理原坡面上的杂物及浮土。 2.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开挖台阶,台阶宽不小于 2m, 高不大于 1m 并做成向内倾斜 4% 的横坡。 3.如施工图设计要求在纵、横向的填挖交界处铺筑土工格栅的,格栅铺筑应平整,不得出现折皱,并应用钢筋固定牢固,格栅的搭接宽度不小于 1m 。如按设计要求(包括变更)进行强夯处理的,应按强夯的技术要求认真进行。 4.施工分段接头或相邻合同段接头,必须清除先填筑段落的虚土,然后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开挖台阶。 D、构造物的台、墙背回填 1.构造物 ( 包括桥涵台背、锥坡、挡土墙墙背、隧道进出口过渡段等 ) 的回填,是指构造物完成后,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分层填筑结构物与路基之间的遗留部分,对柱式、肋板桥台应先回填土再进行盖梁施工。 2.回填的材料宜选用透水性较好压缩值较小的材料如砂砾、碎石、矿碴或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湿陷性黄土路段不可以用透水性材料填筑,并在填筑前

要对原地表进行封水处理方可填筑。 3.台背回填顺路线方向长度,顶部为距翼墙尾端填土长度不小于台高加 2m,底部距基础外缘不小于2m;涵洞台背填土长度每侧不应小于 2 倍孔径长度,对于台背的路基填土,在构造物未形成整体受力前,填土高不能超过台身高度的 1/3,且不能对台身造成损坏。 4.构造物处的回填土应分层填筑,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得超过 15cm,压实度要求从基底至路床顶面均为 96%,涵洞顶部填土时,严禁用振动压路机振压,第一层的压实厚度不得小于 25cm。为了施工时好控制层厚,可在构造物上用油漆标记每层填土的标高线。 5.在台背回填压实过程中,两侧应对称回填压实,并保持结构物的完好无损。对压路机无法到达的窄小工作面,可用小型压路机或高性能的冲击夯进行夯实,每层厚不得超过10cm。对于挖石方基坑工作面又窄小时可采用片石混凝土或浆砌片石填筑。 6.台背回填应尽可能与两侧路基同步施工,以利于充分压实,并减少纵向衔接。如不能同步施工,与台背接合部位路基应每层挖出宽度不小于 2m , 高不大于 1m的台阶。 E、高填方路堤 (1) 高填方路堤沉降 1.高填方路堤填料尽量采用强度高、水稳性好的材料,或采用轻质材料。受水淹、浸的的部分,应采用水稳性和透水性均好的材料。当以细粒土作为路基填料时,则应保证路堤的压实度,为减少路堤的工后沉降,上、下路堤的压实度均应控制在 96% 以上。 2.施工过程中应按设计要求预留路堤高度和宽度,并进行动态监控。

3.高填方路堤在填筑过程中和填筑完工后,均应进行沉降观测,并定时测量,作好记录。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填筑速率。工后沉降速率趋于稳定并小于 10mm/月时,方可进行路面及其它附属工程的施工。 (2) 高填土路堤稳定 1.高填方路堤宜优先安排施工。 2.基底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特殊地段或承载力不满足的地基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3.填筑时除按正常压实外,每4m进行一次强夯。 (3)高填土路堤边坡变形监测 A、 施工安全监测 1.在施工期对边坡的位移进行监测,测点布置在边坡体稳定性差或工程扰动大的部位,力求形成完整的坡面。 2.在稳定地段设置测量基准点,在被测量地段设置若干个监测点,采用精度高的大地测量仪器或专门用于边坡变形监测的设备定期监测测点和基准点的位移变化。 3.测量内容包括边坡体水平位移、垂直位移以及变化速率。 B、 边坡处治效果监测 边坡处治效果监测时间长度不少于一年,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为 7-10 天,在外界扰动较大时,如暴雨期间,可加密观测次数。 C、 高路堤沉降与稳定动态观测 ①沉降观测 1.观测点布设在路堤中心及两侧路肩,根据路基高度,每50-100m 布设一观测断面。

2.观测频率:施工期每填三层观测一次,路堤填高超过极限高度后,每天观测一次,因故停止施工,每三天观测一次;预压期间第一个月每三天观测一次,第二个月至第三个月每七天观测一次,从第四个月起每半个月观测一次,直到铺筑路面前。 3.水准点应设在不受垂直和水平方向变形影响的坚固的地基上或永久建筑物上,其位置应尽量满足观测时不转点的要求,每三个月用路线测设时设置的水准点作为基准点校正一次。 4.为保证观测数据的准确性,要求每个月校正一次水准仪。 ②稳定观测 1.位移观测点(位移木桩)布设在路堤两侧的坡脚处,基桩(水泥混凝土桩)必须布设在坡脚外路堤沉降影响范围以外,建议布设在离坡脚 30m 以外。 2.采用全站仪或红外测距仪量测位移桩与基桩之间的距离。观测工作在路堤填高超过极限高度后,应每天观测一次,在路堤填高未到极限高度之前可适当减少。 (二)挖方路基 A、土方路基开挖 1.土方路基开挖应按施工图设计要求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或超挖。 2.土方路堑的路床应按照设计进行必要的翻松后重填或换填并碾压密实。路床面开挖超过施工图设计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回填压实,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 3.雨季施工应注意路基施工过程中临时排水及永久性排水系统的及时施作。上边坡开挖前应先做好截水沟,防止造成边坡冲刷,并应注意排水系统与自然水系的衔接。雨季施工挖方边坡留20厘米暂不开挖,等交工验收前一次刷

坡成型。 4.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稳定,不得对邻近的各种结构物及设施造成损坏或干扰。对有防护工程的边坡,严禁超挖回填,控制好挖方边坡坡面。 B、路基排水 1 路基排水应使全线的沟渠、管道、桥涵组合成完整的排水系统。施工前,宜先完成临时排水设施,临时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施工过程中,应经常维护临时排水设施,保证水流畅通。 2 路堤施工中,各施工作业层面应设2%-4%的排水横坡,层面上不得有积水,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流冲刷边坡。 3 路堑施工中,应及时将地表水排走。 编制 复核 接收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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