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劫持未成年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本学校的恐怖分于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规范学校在处置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的工作,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城市安全、社会稳定及校园安宁,根据《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慌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急处置和闯入校园劫持学生和在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中劫持未成年学生的事件。
二、基本原则:
处置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的基本原则是:立即报警,统一指挥,减少损失,快速处置,遵守法纪。
1)、立即报警:
一旦发生闯入校园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学校立即启用110紧急按钮,同时向门和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详细情况。
一旦发生在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时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活动组织者和现场教师必须立即向门和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统一指挥:
按照要求,在统一指挥下,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妥善、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减少损失:
尽一切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控制社会影响,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4)、快速处置:
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迅速按照区应急联动中心发布的应急处置指令和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有效控制局面和事态发展。
5)、遵守法纪:
在处置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时,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涉及国际问题时,要依照国际法,尊重国际惯例,维护我国的良好形象。
三、组织指挥:
1)、启动处置预案:
发生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后,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按照区应急联动中心发出的处置指令开展工作。
2)、应急处置现场指挥:
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人要按照市应急联动中心要求进入应急处置现场指挥。并立即向报告现场指挥的地点及联系方式。
四、处置程序:
1)、疏散师生:
学校应(按照区应急联动中心指令)立即有序地组织师生疏散到安全地区,并明确领导小组成员专人负责维持秩序,疏散中发生师生伤害事故时,要开辟临时场所安置,并立即报告市应急联动中心,等待医疗救护人员到场。
2)、封锁现场:
事发地机关赶到现场后,学校要准确向警方提供案发地的通道等情况,并配合做好设置警戒线、封锁现场工作;若学生家长或围观群众欲越过警戒线的,发学校要积极配合门做好劝阻及情绪稳定工作。
3)、预备攻击:
当防恐突击力量做好武力突击准备时,学校要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配合门做好全心现场的封锁工作,配合救护力量做好准备工作。
4)、按上级指挥:
学校要负责做好已疏散师生的隐蔽工作。
5)、现场处理:
学校要派人陪同前往有关医院等抢救机构;并要配合核实、清理、报告等工作。
五、处置保障:
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准备,加强日常工作,为处置劫持学生事件提供切实、可靠的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
经常教育、提醒,学校党员、团员、领导干部、骨干以及班主任作为应急处置的主要队伍成员。
2)、开展应急演练:
学校要制订相应的处置方案,并关注其他相关的设备、人员的因素,积极开展应急处置的思想、技
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3)、设施保障:
学校对110报警按钮报警等安全防范设施应经常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
4)、通信保障:
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值班室电话应有来电显示功能;学校相关负责人家庭电话及手机应保持畅通。
六、防范和宣传:
1)、宣传教育。学校要加强有关预防恐怖袭击常识的宣传教育,鼓励学生和家长举报恐怖活动线索,广泛调动师生、家长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师生防范意识,提高师生防范能力。
2)、检查指导。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充分履行对学校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职责
3)、培训演练。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将应对和处置反劫持事件的相关知识纳入培试课程。对反劫持应急处置人员要开展经常性培训,切实提高应对和处置劫持事件的准备和能力,学校要不定期地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专项演练,并不断地提高应对的能力。
4)、预案管理。
学校要根据本预案及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加强对本预案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整改。
本预案由区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预案抄报教育局综治办。
七、通讯联系:
派出所:83844110
中心校:8384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