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桩、粉喷桩技术要求:
附件3 工程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1、预应力管桩直径500,桩身砼强度C80,采用端板焊接连接接头。选用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中相同代号桩,代号如下:PHC-500(100)La(L为桩长,详平面);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为Ra=2200KN。具体以施工图为准。(根据公司项目自身设计特点进行调整)
2、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构造详见《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第40页;十字形钢桩尖的制作和施工,详见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第37页;桩顶嵌入承台构造详见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第41、42页;管桩的制作和施工应严格执行《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建筑桩基技术规程》JGJ94-2008、《高层建筑筏型与箱型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3、工程桩桩基检测会同有关部门并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规定如下:桩身完整性检测采用低应变波速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小于10根,每个柱下承台桩抽检数量不得少于1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可动静对比大应变,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4、 沉桩前应采取有效场地降水措施以消除部分孔隙水压力;严禁边沉桩边开挖基坑或沉桩刚结束时即开挖基坑,应至少间隔两周;且在此期间不应停止降水措施; 合理控制打桩流水顺序,使沉桩的推进方向逐排改变且对同排桩可采用间隔跳打方式进行,对基础整体而言可从中间先打然后向四周对称施打。
预应力管桩:
本工程采用PHC 500 A 100-40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制作和施工。桩长40m,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取1200kN,每根桩的接头数量不宜超过3个。桩的制作及施工要求按图集(10G409)和有关施工规范执行。
管桩的砼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且有14天龄期自然养护后方可沉桩。
如需截桩时,应有确保截桩后管桩质量的措施。应先将不需截除的桩身端部用钢抱箍抱紧,宜用锯桩器,严禁使用大锤硬砸
在进行工程桩施工时,应连续送桩,不得停顿,由于局部桩间距较小,不得采用封闭式压桩。
在压桩过程中必须准确记录桩入土深度和压力表读数 (要求每米记一次反力读数),以供判断桩的质量及承载力。
在沉桩过程中必须对周围环境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沉桩速率以及沉桩流程。
沉桩过程中,出现动阻力反常、桩身倾斜或位移、桩身或桩顶破损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沉桩,待查明原因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加强对周围环境的监测,确保沉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有关规范要求之内,当位移量累积超过20mm、或日位移量超过(3mm)应停压,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
合理安排沉桩顺序、控制沉桩速率。开始压桩时应控制在每天6-8根,原则上应背离保护建筑物及管线施工,试监测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做到信息化施工,尽量减少沉桩对环境的影响。
设置防挤沟,如需严格进行挤土位移控制时可采用掏土孔、砂井等措施。
桩的平面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5.1.3条要求
桩顶标高的允许偏差为士5Omm;
桩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桩插入时)。
工程桩运输至施工现场后,应由施工单位进行初检,再由监理工程师检验满足质量要求后方可进行沉桩施工。
为检测桩身质量,均匀抽检总桩数的30%进行低应变试验。
为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值,应对工程桩抽取1%且不少于3根进行抗压承载力静载荷试验,
采用静压机作为反力装置试桩,采用慢速法。静载荷及动测报告应及时提交给设计单位。
为便于桩体与底板连接并减少施工场地的沉降,建议在沉桩中桩顶设置五夹板封盖管桩内孔。
严禁边沉桩施工边基坑开挖;基坑开挖宜在压桩全部完成后15天进行;挖土应分层均匀进行,桩周土体高差不宜大于2m。
施工时应先做试桩,试桩合格后方可打工程桩,若试桩结果与设计不符,请立即通知设计人员;
桩基施工时应遵照均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和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等国家有关规范严格执行。
水泥土搅拌桩(管桩区域):
采用干法施工,水泥土搅拌桩桩径600mm,桩体混合料为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为 42.5级, 水泥掺入量20%,最终应根据实验确定,水泥土强度应达到3MPa;
水泥土搅拌桩顶标高为预应力管桩桩顶标高以上1m,以下6m,有效桩长7m;
施工质量控制应遵循《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先施工管桩再施工水泥土搅拌桩;
施工结束7天后方可开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施工中现场道路需采用粉喷桩进行加固处理。
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
采用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spk=150kPa。水泥土搅拌桩桩顶标高所在的土层为第 2 层淤泥质粉质粘土,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60kPa。
桩径600mm,桩体混合料为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为 42.5级,水泥土掺入量20%,最终应根据实验确定,水泥土强度应达到3MPa;
水泥土搅拌桩设计桩长均为 13米;
水泥土搅拌桩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 195kN;
本工程采用干法施工,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进行工艺性试桩,数量不得少于3根。在全长桩身水泥总掺量不变的前提下,桩身上部1/3桩长范围内,可适当增加搅拌次数或增加水泥掺量。
竖向承载搅拌桩施工时,停灰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300mm~500mm;
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桩位偏差不应大于100mm;
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计量记录。
成桩3d内,采用轻型动力触探检查上部桩身的完整性,检验数量为施工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
成桩7d后,采用浅部开挖桩头进行检查,开挖深度宜超过停浆(灰)面下0.5m,检
查搅拌的均匀性,量测成桩直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5%。
静载荷试验在成桩14d后进行。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和单桩静载荷试验,验收检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
每栋单体不少于3点,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数量不少于3台。
由于本工程对地基变形有要求,应在成桩28d后,采用双管单动取样器钻取芯样作水泥土抗压强度检验,检验数量为施工总桩数的0.5%,且不少于6点。
本工程施工和检测应按照《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