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科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公共卫生服
务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根据《公共卫生人员管理规定》指定规定:
一、公共卫生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公共卫生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医学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并坚持学习想过的业务知识。
四、对服务对象热情周到,耐心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相关健康知识问题。
五、认真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禁止弄虚作假。 六、工作中禁止守到如何服务费用。 七、按时上班,禁止缺席、迟到、早退。 八、必须参加县级组织的 业务培训。
九、发挥团队精神,维护医务工作者的良好现象。 十、工作期间必须着装整齐,佩戴上岗证,展现良好的工作面貌。
十一、争取为公共卫生服务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十二、本规定自规定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