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习题五
一、江某在乘坐3路公交车时,因司机紧急刹车,致江某摔伤,导致骨折,共花费医药费6000元。江某遂将公交车所属的公交公司诉至,要求公交公司赔偿损失。受理此案后,在开庭审理前,分别向江某和公交公司送达了开庭传票。但开庭那天,江某因坐错了公交车,到时已迟到两小时。公交公司按时到庭参加庭审,要求就此案缺席判决。对被告的要求未予支持,而是裁定按撤诉处理。一个月后,江某就同一事由再次向法
院提起诉讼,以一事不再理
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问:1.裁定撤诉是否正确?
2.江某再次向提起诉讼,以一事不再理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
二、李某失踪多年,其妻刘某生活艰难,欲与王某结婚。遂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要求人民判决离婚。人民的派出法庭于2008年9月30日受理了本案并按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由审判员林某一人独任审理,同时自己担任记录。审理过程中,李某回家,发现妻子另有新欢,也欲离婚。庭审中,刘某提出分割李某在失踪期间所得的财产。派出法庭经过审理,当庭作出判决:判决刘某与李某离婚。2009年1月30日,法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判决书上加盖了该派出法庭的印章。在上诉期内刘某上诉。
问:1.人民能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2.本案中的简易程序有哪些方面与法律规定不符?
3.假定本案被发回重审,能否适用简易程序?
民事诉讼法习题六
一、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申请不出庭,C区予以准许。
C区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提出申诉。A市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纠正错误判决。
问题:
1.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请评价C区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3.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
4.A市中级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5.A市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进行再审?为什么?
二、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县或C县管辖。
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D县,大力公司同意。大力公司经海运向铁成公司发运2,000吨煤炭,存放于铁成公司在D县码头的货场。大力公司依约要求铁成公司支付已发煤款遭拒,遂决定暂停发运剩余1,000吨煤炭。
在与铁成公司协商无果情况下,大力公司向D县提起诉讼,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请求解除合同。审理中,铁成公司辩称并未收到2,000吨煤炭,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大力公司向提交了铁成公司员工季某(季某是铁成公司业务代表)向大力公司出具的收货确认书,但该确认书是季某以长远公司业务代表名义出具的。经查,长远公司并不存在,季某承认长远公司为其杜撰。据此,一审追加季某为被告。经审理,一审
判决铁成公司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季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铁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责令自己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的内容,大力公司、季某均未上诉。经审理,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送达后第10天,大力公司负责该业务的黎某在其手机中偶然发现,自己存有与季某关于2,000吨煤炭验收、付款及剩余煤炭发运等事宜的谈话录音,明确记录了季某代表铁成公司负责此项煤炭买卖的有关情况,大力公司遂向申请再审,坚持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请求。
问题
1、本案哪个(些)有管辖权?为什么?
2.一审在审理中存在什么错误?为什么?
3.分析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4.二审的判决有何错误?为什么?
5.大力公司可以向哪个(些)申请再审?
6.对大力公司提出的再审请求如何处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