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公路实务》重要考点归纳
墩台施工
(一)钢筋混凝土墩台施工
1. 在承台顶面准确放出墩台中线和边线,考虑混凝土保护层后。
2. 将加工好的钢筋运到工地现场绑扎,在配置第 1 层垂直筋时,应使其有不同的长度,以符合同一断面筋接头的有关规定。随着绑扎高度的增加,用圆钢管搭设绑扎脚手架,做好钢筋网片的支撑并系好保护层垫块。 3.条件许可时,可事先加工成钢筋网片或骨架,整体吊装焊接就位。
4. 将标准钢模组合成分块模板片,板片高度及宽度视墩台身尺寸和吊装能力确定。
5. 用夹具将工字钢立柱和板片竖向连接,横向用销钉和槽钢横肋,将整个模板连成整体,安装就位,用临时支撑支牢,待另一面模板吊装就位后,用圆钢拉杆外套塑料管井加设锥形垫,外加垫块螺帽,内加横内撑, 将二面模板横向连成整体,校正定位。
6. 端头模板要和墙面模板牢固连接,认真采取支撑、加固措施,防止跑模、漏浆。
7. 施工脚手架用螺栓连接在守柱上,立柱下部设置可调斜撑,以确保模板位置的正确。
8. 安装直坡式墩台模板,为便于提升,宜有 0.5%~1%模板高度的锥度,在制作模板时可根据锥度要求加工
一定数量的梯形模板,为适应空心墩台,还要制作收坡式模板。
9. 统筹安排混凝土拌和站的位置。拌和站的拌合能力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原材料质量、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坍
落度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0. 混凝土浇筑前应将模板内杂物、已浇混凝土面上泥土清理干净,模板、钢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
土的浇筑。
11. 墩台身高度不大时,可搭设木板坡道,中间钉设防滑木条,用手推车运输混凝工浇筑。当墩台身高度较
大,混凝土下落高度超过 2m 时,要使用漏斗、串筒。
12. 拼装式模板用于高墩台时,应分层支撑、分层浇筑,在浇筑第 1 层混凝土时,在墩台身内顶埋支承螺栓,
以支承第二层模板的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
13. 浇筑墩台混凝土通常搭设普通外脚手架,浇筑高墩台混凝土时,须采用简易活动脚手或滑动脚手。浇筑
空心高墩台混凝土宜搭设内脚手,并兼作提升吊架。
14. 混凝土应分层、整体、连续浇筑,逐层振捣密实,轻型墩台需设置沉降缝时,缝内要填塞沥青麻絮或其
他弹性防水材料,并和基础沉降缝保持顺直贯通。
15. 混凝土浇筑时要随时检查模板、支撑是否松动变形、预留孔、预埋支座钢板是否移位,发现问题要及时
采取补救措施。 (二)石砌墩台施工 1.墩台砌筑施工要点
(1) 在砌筑前应按设汁图放出实样,挂线砌筑。
(2) 砌筑基础的第 1 层砌块时,如基底为土质,只在已砌石块的侧面铺上砂浆即可,不需坐浆:如基底为石质,
应将其表面清洗、润湿后,先坐浆再砌石。
(3) 砌筑斜面墩台时,斜面应逐层放坡,以保证规定的坡度。
(4) 砌块间用砂浆粘结并保持一定的缝厚。所有砌缝要求砂浆饱满。对于形状比较复杂的工程,应先作出配
料设计图。注明块石尺寸。
2. 砌筑方法
同一层石料及水平灰缝的厚度要均匀一致,每层按水平砌筑,丁顺相间,砌石灰缝互相垂直。砌石顺序为先 角石、再镶面、后填腹。填腹石的分层高度应与镶面相同。
圆端、尖端及转角形砌体的砌石顺序,应自顶点开始,按丁顺排列接砌镶面石。圆端形桥墩的圆端顶点不得 有垂直灰缝,砌行应从顶端开始先砌,然后依丁顺相间排列,按砌四周镶面石。
3. 砌体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砌体所用各项材料类别、规格及质量符合要求; (2)砌缝砂浆或小石子混凝土铺填饱满,强度符合要求;
(3)砌缝宽度、错缝距离符合规定,勾缝坚固、整齐。深度和形式符合要求; (4)砌筑方法正确;
(5)砌体位置、尺寸不超过允许偏差。一、承包商的主要合同关系
分包合同、采购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租赁合同、劳务采购(或分包)合同、保险合同、检测合同。 二、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工程范围和内容、工程变更、支付条件、保留金和缺陷责任期、拖延工期违约损失偿金、双方的责任、权利 和义务、其他方面。
公路工程变更的程序:意向通知、资料搜集、费用评估、协商价格、签发变更令。 材料计划管理的内容
材料需用量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材料采购计划、材料用款计划、材料计划的调整、材料计划的及时性、材
料计划的执行与检查。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法律依据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是指与公路工程建设及合同管理有关的法律、行规及部门规章,主要 有:
(1) 合同法;
(2) 招标投标法;
(3) 公路法;
(4) 安全生产法;
(5) 民法通则;
(6) 担保法;
(7)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9)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10)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1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12)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合同依据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合同依据为施工合同文件。施工合同文件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
(4)合同通用条件; (5)合同专用条件; (6)技术规范。
1. 垫层和浅层处理
(1) 垫层和浅层处理适用于表层软土厚度小于 3m 的浅层软弱地基处理。浅层处理可采用换填垫层、抛石挤淤、稳
定剂处理等方法,处理深度不宜大于 3m。
(2) 砂砾垫层宜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的中、粗砂或砂砾;粉煤灰垫层可采用电厂排放的硅铝型低钙粉煤灰; 灰土垫
层宜采用Ⅲ级钙质消石灰或Ⅱ级镁质消石灰;抛石挤淤宜采用粒径较大的未风化石料。
(3) 碎石、砂砾、石屑、矿渣垫层施工可以采用碾压法、平板式振动器或者插入式振动器;垫层应水平铺筑, 当
地面有起伏坡度时应开挖台阶,台阶宽度宜为 0.5~1.0m。
(4) 粉煤灰垫层施工 zui 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率应由室内击实试验确定。
(5) 灰土垫层施工先施作排水设施;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的施工缝应错开不小于 0.5m。
(6) 抛石挤淤施工时当下卧地层具有明显横向坡度时,应从下卧层高的一侧向低的一侧扩展;在抛石高出水面 后,
应采用重型机具碾压紧密,然后在其上设反滤层,再填土压实。
2. 竖向排水体
(1) 竖向排水体适用于深度大于 3m 的软土地基处理。用于对淤泥质土和淤泥地基进行处理时,宜与加载预压或
真空预压方案联合使用。采用竖向排水体处理软土地基时,应保证有足够的预压期。
(2) 袋装砂井和塑料排水板可采用沉管式打桩机施工,塑料排水板也可用插板机施工。袋装砂井宜采用圆形
套管,套管内径宜略大于砂井直径;塑料排水板宜采用矩形套管,也可采用圆形套管。宜配置能够检测排水体施工深度的设备。
(3) 砂袋顶部埋入砂垫层的长度不应小于 0.3m,应竖直埋入,不得横置。
(4) 袋装砂井施工工艺程序:整平原地面摊铺下层砂垫层→机具定位→打入套管→沉入砂袋→拔出套管→机
具移位→埋砂袋头→摊铺上层砂垫层。
(5) 塑料排水板施工工艺程序:整平原地面→摊铺下层砂垫层→机具就位→塑料排水板穿靴→插入套管→拔
出套管→割断塑料排水板→机具移位→摊铺上层砂垫层。
3. 真空预压
(1) 真空预压法适用于对软土性质很差、土源紧缺、工期紧的软土地基进行处理。
(2) 真空预压施工停止抽气条件:连续 5 昼夜实测沉降速率小于或等于 0.5mm/d;满足工程对沉降、承载力的
要求;地基固结度达到设计要求的 80%以上。
4. 粒料桩
(1) 粒料桩可采用振冲置换法或振动沉管法成桩。振冲置换法适用于处理十字板抗剪强度不小于 15kPa 的软
土地基;振动沉管法适用于处理十字板抗剪强度不小于 20kPa 的软土地基。
(2) 振冲置换法施工可采用振冲器、吊机或施工专用平车和水泵。起吊机械可采用履带或轮胎吊机、自行井
架式专用平车或抗扭胶管式专用汽车等。振动沉管法施工宜采用振动打桩机和钢套管。
(3) 工艺程序:整平地面→振冲器就位对中→成孔→清孔→加料振密→关机停水→振冲器移位。
5. 加固土桩
(1) 加固土桩适用于处理十字板抗剪强度不小于 10kPa、有机质含量不大于 10%的软土地基。
(2) 粉喷桩施工应随时记录喷粉压力、瞬时喷粉量和累计喷粉量、钻进速度、提升速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
浆喷桩施工时超过 2h 的浆液应废弃,随时记录喷浆压力、喷浆量、钻进速度、提升速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6.水泥粉煤灰碎石桩
(1)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 桩)适用于处理十字板抗剪强度不小于 20kPa 的软土地基。(2)CFG 桩宜采用振动沉管灌注法成桩,施工设备宜采用振动沉管打桩机。
(3)混合料搅拌时间不得少于 lmin;桩顶超灌高度不宜小于 0.5m;当设计桩距较小时,宜按隔桩跳打的顺序施工。施打新桩与已打桩间隔的时间不应少于 7d。
7. 刚性桩
(1)刚性桩适用于处理深厚软土地基上荷载较大、变形要求较严格的高路堤段、桥头或通道与路堤衔接段。(2)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宜采用静力压桩机施工,也可采用锤击沉桩机施工,施工现场应配有起吊设备, 其起吊能力宜大于 5t.现浇混凝土大直径管桩宜采用振动沉管设备施工。
8. 爆炸挤淤
(1) 爆炸挤淤法适用于处理海湾滩涂等淤泥和淤泥质土地基。处理厚度不宜大于 15m。
(2) 从事爆破工作的施工单位应取得当地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应持证上岗。 采
用电雷管作为起爆器材时,应采用两发同厂、同批号的并联电雷管。
9. 路堤地基隔离墙
(1) 路堤地基隔离墙适用于相邻两路堤之间,或已建成路堤与拓宽路堤之间出现相互干扰,对地基渗流、变
形、稳定等产生不利影响情况下的隔离。
(2) 隔离墙按其作用与功能可分为防渗型隔离墙和支挡型隔离墙。相邻路堤,当待建的路堤采用降水预压、
真空预压、强化固结等地基处理方法,或采用深井降水等工程措施时,宜设置防渗型隔离墙;其他情况下隔离新老路基相互干扰宜设置支挡型隔离墙。
(3) 水泥搅拌桩防渗型或支挡型隔离墙宜采用浆喷桩;高压喷射水泥土防渗隔离墙宜采用单管摆喷喷射注浆
法施工。
10. 强夯和强夯置换
(1) 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蒙古性土、杂填土和软土等地基。
(2) 强夯置换法适用于处理高饱和度的粉土与软塑、流塑的软粘土地基,处理深度不宜大于 7m。
(3) 起吊夯锤用的机械设备宜选用履带式起重机,夯锤可采用钢筋混凝土锤或铸钢锤。强夯加固蒙古性土地
基时,宜采用较大底面积的锤。强夯置换宜采用细长的铸钢锤。
(4) 强夯和强夯置换施工前应试夯,确定单击夯击能、夯击次数、夯击遍数、间歇时间等参数。 原地基处理要求 一、原地基处理原则
(1) 原地基处理应按照设计要求精心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下,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材料和工业
废料。
(2) 原地基处理除执行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部颁有关标准、规范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
规。
(3) 原地基处理应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和农田水利设施,保护生态环境。 二、 原地基处理要求
(1)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清理,砍伐的树木应移置于路基用地之外,
进行妥善处理。
(2) 路堤修筑范围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应用原地土或砂性土回填,并按规定进行压实。
(3) 原地基为耕地或松土时,应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草皮等,清除深度应达到设计要求,一般不小于 15cm, 平整
后按规定要求压实。
(4) 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换填,换填深度,应不小于 30cm,并予以分层压实到规定要求。
(5)基底应在填筑前进行压实。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路堤基底的压实度应符合原设计要求,当路堤填土高度小于路床厚度(80cm)时,基底的压实度不宜小于路床的压实度标准。
(6)当路堤基底横坡陡于 1:5 时,基底坡面应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 1m,并予以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