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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版权产业的发展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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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版权产业的发展和保护(上)

2009年08月07日 来源:

以下为引用的内容:

去年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今年又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计划》,凸现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和文化产业的高度重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不断更新,开发和拓展电影作品的版权交易,要求电影人更加熟知电影著作权的相关知识,并以此作为维护合法权益的手段。

电影是创意产业,也是版权产业。电影的繁荣与发展离不开创意和技术的更新,更离不开版权的开发、运用和交易。电影作品推向市场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版权交易的过程。通过交易,实现电影作品版权财产权的价值,电影企业才能回笼资金并获取盈利,以便扩大再生长。这是电影得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为此,我们有必要研究探讨电影作为版权产业的发展和保护的相关问题。

电影版权产业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论综合国力,美国无疑是无可匹敌的超级大国。美国的电影版权产业是其综合国力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美国生产影片590部,国内票房收入96.3亿美元,国外票房收入171亿美元,电影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36万人。由于美国电影作品的版权保护期不断延长(目前为75年),在保护期限内可以不断地创造收益。加上其不断开发后电影产品,其产业链延伸至图书、服装、玩具、音像制品、广告、电视、网络及主题公园等领域。十年前,电影版权产业的综合收益已超过700亿美元。目前达到1000亿美元左右的规模,占美国GDP的比重接近1%。(统计方法、范围不同,有一说为2007年综合收入1816.5亿,则比重为1.4%。)电影作品的出口创收,更是常常超过航空、汽车等行业,多年来稳居前三位。

好莱坞总资产高达数百亿美元的几家大公司,其中无形资产(主要是品牌及片库)占50%以上的比重。美国电影在国家综合国力,特别是“软实力”的比重也大大超过电影版权产业在经济上的贡献率。近二十年来,国际众多文化人特别是电影人对好莱坞深恶痛绝,谴责以美国电影为代表的“文化霸权主义”。但美国电影仍以无以伦比的娱乐性及感官刺激,通过以美国为首制定的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照样称霸世界电影市场,推销美国的生活方式、美国文化和美国的价值观。“米老鼠”数十年来成为世界儿童的精神大餐,除电影作品外,至今仍通过玩具、服装、图书及主题公园等等发挥巨大影响。近年来,“哈利·波特”更是全世界几乎无人不晓。

党的十五大报告专章论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十六大报告集中论述“中华民族精神”,并为文化建设、文化产业不断上台阶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十七大报告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并且提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在这种大的背景

下,我们认为,研究和借鉴美国电影版权产业具有现实意义。

多年来,世界各国学者热衷于讨论东西方文明的冲突和融合。自去年金融危机席卷各国以来,更有众多的学者和民众思考由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的各项“游戏规则”是否合理、中国的发展模式是否适合更多发展中国家的问题。随着中国的崛起,逐渐加强了在世界上的话语权。此时,各类文化产品走向世界,对于加强中国的“软实力”无疑有更加重要的意义。电影是具有音画冲击力的、最为形象,最能以娱乐形式影响众多人群的文化产品。中国电影版权产业的发展,通过电影作品宣扬东方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科学的消费习惯,社会主义的价值观、道德观,对于提升国家“软实力”具有特殊的作用。

中国电影版权产业具有无穷潜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和平崛起”已为世人瞩目;“金融危机”中我国提出“保八”目标,也使经济学家和广大民众更加关注发展第三产业和扩大就业这样两个问题。因此,在这里研究我国电影版权产业的巨大潜力绝不是一件电影业内人士“自说自话”、“自娱自乐”的事情。

上世纪八十年代,当电影票价为0.05-0.25元时,我国的电影年票房收入平均为22亿,年观众人次平均为73亿。1991年,观众人次达到144亿,票房收入为24亿。后来,由于种种原因,票价虽然上涨了百倍以上,但票房收入长期徘徊在每年8-10亿。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文化产业之后,我国电影产业从每年百部增长到2008年的406部,电影票房则连续5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率,2008年达到43.41亿元(规模综合收益80多亿)。有的人说,由于娱乐形式的多样,媒体发展的迅猛,电影票房增长的空间已经不大,事实并非如此。据统计,2007年美国拥有银幕40077块,平均每人每年进影院观影4.6部(次),卖出14亿张电影票;但我国2007年观影人次仅为1.14亿,平均每人每年仅看电影0.1部次。2008年全国院线影院1545家,银幕4097块。假设我国银幕增加到与美国相当(近年来,我国票房的增长与平均每天增加1块多银幕是分不开的),以现在银幕数量与观众人次比例为标准计算,那么,年票房收入可达到400亿以上。据了解,去年我国银幕增加数为570块。假设我国人均观影部次赶上美国(4.6部次/年),那么,即使平均票价为5元(农村票价仅1元或者更低),年票房收入即可达到300亿元。事实上,我国目前近40家院线,影院集中在大、中型城市。主管部门已决定投资开发电影二级市场(即更为广大的城镇及农村市场),今后二年的发展速度将远远超过预期。因而,年票房数百亿元绝非梦想。

广电总局统计,全国共有1181个电视频道。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CTR)在全国监测的700多个电视频道中,以播映电影作品为主的电视频道有82个。我协会三年以来对其中68个频道实行监测,这些频道每年使用电影作品5万部次以上。据了解,未被监测的非影视频道(如娱乐频道、都市频道)和地(市)级以下的电视台,每年播映的电影作品更多。假设播映国产影片占50%,如果能将广播权使用费统统收回来的话,以亿计算的收

益绝对是没有问题的。中国互联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08年六月底,中国网民数量为2.53亿,接入宽带比例为84.7%,宽带网民数已达到2.14亿人。娱乐是网民主要的互联网活动之一。网络视频的使用率为71%,用户量已经达到1.8亿人,其中72.1%的网民在线观看或下载电影。如果这些网民每年只看1部国产电影,每次收费3元,每年网络票房就有5.31亿元。但实际上,在网上观影的年轻人,每年观看数十部上百部的绝非少数。有人断言,目前,国产片正常的网络票房应不下10亿。最近,我协会通过问卷调查统计,18-35岁的年轻人群,每年在网上在线观看和下载电影的人均数为32.6部,全国有18-35岁网民1.518亿。如每人每观看一次影片收费1元,信息网络传播权使用费可高达50亿元。假设国产影片的市场占有率为40%,每年就是20亿元。据了解,中国网民中28.9%曾使用手机上网,随着3G手机的发展,通过手机观看电影的比例必将大大增加。电影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使用费随之也将有大幅度上升。文化部统计,至2005年4月我国各类在册网吧为11.3万家,网吧拥有的各类计算机设备高达828.4万台,网吧行业年产值为256.8亿元。我协会抽样调查表明,在网吧观看电影的人次约占总人次的20%左右。由于带宽的,网吧是通过服务器下载、储存为公众播映电影的。如果每天每台计算机交纳电影作品的复制权和放映权费0.05元,全国网吧每年交费可望超过1.5亿元。此外,大量的宾馆、饭店、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以及学校、机关、社区的局域网等等都在以不同的形式播放电影。据2006年末的统计数字显示,全国二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50家,客房10037万间;民航班机起降348.6万架次,旅客吞吐量33197.3万人次;铁路旅客周转量6622亿公里,旅客发送量12.5亿人次;长途公路客运班次及人次更是数量巨大。

美国电影版权产业有两个数据值得我们重视:一是国内影院票房占36%,国外票房占%;二是电影的版权收益通过影院回收的仅占22%,其他78%的收益是电视、音像制品、网络、广告、图书、玩具、服装以及主题公园等领域取得的。迪斯尼公司生产的卡通片,70%的利润来自衍生产品。其中,仅靠“卡通形象授权”,每年的收入就高达10亿美元。目前,我国电影版权产业与美国的巨大差距不仅仅是票房收入和电视、音像制品、广告、网络等方面,更有许多领域是我们尚未开垦的处女地。如果有朝一日我国的电影版权产业发展到目前美国的水平,就能达到几千亿的市场规模。可以说,中国电影版权产业蕴藏着无穷的潜力。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电影的制作发行放映人员就有五十万人之多。九十年代发行放映队伍虽一度减少,但近几年电影的制作单位已从数十家发展到数百家,电影年产量从150部增加到400多部,新建的城市影院发展迅猛,电影二级市场不断开发、发展,产业链不断延伸,电影版权产业提供的众多就业岗位对经济的贡献也是不可小觑的(包括制作、放映、传播、基地与制造业、科技、房地产各式从业人员以及关联产业对经济的拉动)。

侵权盗版是电影产业发展的最大敌人

电影是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行业。电影产业与其他创意产业不同的是,组织团队、依靠高科技、

精良的制作和大规模的营销都必须有巨额的资金投入。高投入与高产出在电影行业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美国电影早在九十年代每部影片的平均成本就高达4800万美元,近年来更是超过6000多万美元。一些大片则动辄数亿美元的投入。在世界电影市场占据统治地位的是以好莱坞为首的美国片(以美国片为主的北美市场占50%,日本不足10%,英、法、德各占6-7%左右)。华语片在世界电影市场的占有率仅1%左右。近年来,华语影片的市场占有率虽有提高,但仍难超过2%。俗话说“越有钱,越能赚钱”,电影行业往往能对此做出印证。五年来中国电影市场每年能保持20%以上的增长,就是与众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制作、发行和放映分不开的。《英雄》取得高票房之后,高成本的国产影片越来越多,大多有不俗的票房。2002年,影片投资主体仅几十家,2008年增长到300多家。据了解,2008年43.41亿票房的60%是国产影片取得的,以同年进入影院的影片150部,片方收入占40%(我国片方收益率较国际水平低,除大片约40%外,大多影片仅33%),每部影片的平均收益不足700万。实际上,由于大片占据了大部分票房,(扣除大片之后,实际平均回报每部不足200万。)又因我国电影目前回收主要靠票房收入,因而不少成本为数百万元至上千万元的影片是亏损的。因此,能否延伸电影的产业链、大力拓展电影版权的市场,能否使投资赢得利润是决定电影版权产业能否做大做强的关键。然而,拓展电影版权市场却遇到了侵权盗版的巨大威胁!

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通过问卷调查18-35岁青年人的统计结果显示,每人每年平均观看61.6部影片,其所观看的电影50.5%通过互联网络传输观看;27%的通过电视机观看;16.2%通过碟片方式观看;进入影院观看的占6.3%(一季度看不上一部)。为什么喜欢电影,却很少进影院?主要原因是网络上的盗版影片和电视播映的影片不用花钱卖票,盗版的碟片价格低廉。威胁电影票房收入进一步大幅增长的元凶,就是侵权盗版!

2002年,影片《英雄》在采取一系列遏制盗版的措施后,从音像市场收益1780万元。随后,大片上千万元,一般影片数十万元的收益在音像市场成为惯例。可是,随着压缩技术的发展引发的音像制品盗版,特别是网络盗版的日益猖獗,电影作品在音像市场的收益急剧下降,目前已是当年收益的1/10以下,更多的影片则已为音像出版商所拒绝。电影版权在音像市场的大幅贬值,其元凶也是侵权盗版!

如前所述,我国电视台每年播映电影作品的数量极大,但目前电影作品的权利人仅能在CCTV-6及北京、上海等少数电视频道取得收益。大量的地方台,有的直接播放碟片,有的以十分低廉的价格从盗版商手里购买,电影作品的权利人则分文未得。权利人为维权提出诉讼,所得赔偿往往不足以支付维权成本,根本谈不上获得合理的广播权使用费。造成权利人巨额损失的元凶也是侵权盗版!

网络盗版的猖獗已是众所周知的状况。我们在前面不厌其烦地分析电影作品在网络市场应有的版权收益,是因为目前收益甚微。二者落差之大,等于侵权盗版者从电影权利人的口袋中偷走了巨额的资金!

侵权盗版者从电影权利人口袋中窃取的巨额资金还包括大量网吧、宾馆、饭店、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播放电影的著作权使用费,以及不计其数的局域网、VOD等更多领域的著作权使用费!

大量事实证明,侵权盗版是电影产业发展的最大敌人!打击盗版,保护版权,是发展版权产业的当务之急!

电影版权使用和保护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自2005年8月成立以来,为保护电影版权做了大量工作。在实践中,我们认为主要有如下几个问题亟待解决。

1.提高公众版权意识

尽管协会通过举办培训活动,邀请影视、体育明星印制反盗版的宣传海报,印发宣传册,评选优秀反盗版短片等方式,致力于电影版权的宣传。但是,这些活动的触及面还很有限。还不足以改变民众版权意识十分淡薄的现状。一些名牌大学的年轻人,甚至有过留学背景的年轻人,都不能理解电影版权的概念,不理解我们的工作。一些大量使用电影作品的机构也不屑于抽出时间来了解和学习电影版权的相关知识。这一状况的改观,不仅需要协会长期的不懈努力,更需要国家的有力指导和社会的广泛参与,使版权概念能够深入人心,保护版权成为自觉地行为。

权利人及使用者的版权意识也十分薄弱。权利转让或许可使用时,由于双方缺乏版权意识、法律意识,合同表述不清楚,造成权利归属出现瑕疵,这给行使权利和维权诉讼带来了困难。一些权利人甚至出现“一女二嫁”的行为,将影片的权利排他性授权给两个甚至更多的使用者。为被授权方维权诉讼造成极大的困难。不少使用者根本无视电影版权,随便在街上购买了电影光盘(不一定是正版光盘),就通过电视台或者网络传播给广大观众。有些使用者则以低廉的价格购买虚假授权,以为这样就可以不用因侵权使用电影作品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但实际上,这种侵权行为不可能躲避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司法自由裁量的空间,提高判赔标准

作为电影行业的维权组织,在遇到盗版侵权行为时,协会常常需要协助会员单位求助司法救济。然而,多年实践下来,结果往往是“赢了官司赔了钱”,致使协会和权利人有时面对盗版无可奈何,显得十分尴尬。

我国法律规定侵犯著作权及其有关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违法所得给予赔偿。但作为具有精神和艺术价值的特殊商品,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是很难量化的;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人也很难知晓,大多数情况下,只有侵权人才清楚,但是侵权行为人是不会主动交待违法所得的。基于以上原因,电影作品的权利多无法完成这方面的举证责任。

法律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电影作品是集体创作的成果,需要大量的智力和财力的投入,随着技术的进步,电影业的发展,电影的制作和宣传成本不断攀高。因此,很多具有极高艺术价值,商业价值的电影作品被盗版所造成权利人的损失和侵权者非法所得往往超过五十万。将电影作品等同于绘画、摄影、音乐、小说等其他作品,显然不妥。过低的判赔实质上是对盗版行为的姑息。

按《民法》规定,侵权诉讼必须在侵权者所在地进行,更使地方保护主义有了行使的空间。从协会和会员(权利人)近年大量诉讼侵权的案例来看,前几年一部电影的广播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受到侵犯时,往往能获赔三、五十万;近年则一路下滑,大多仅为2-5万元,有的则等同于一首歌曲,获赔仅数千元。维权成本往往超过维权所得,不但损伤了权利人维权的积极性,更助长了侵权盗版者的气焰。当双方不能就盗版侵权行为达成和解时,权利人要么选择花钱争气,要么选择忍气吞声。在许多案例中,被告都是趾高气扬,一副“你去告我啊”的样子。

我们呼吁司法自由裁量能公正、公平,我们更希望最高人民能组织人员调研并制定电影作品侵权赔偿的指导性意见,供各级人民参考。不要再让权利人伤心了!

3.技术进步,电影使用渠道增多,权利人需要更有效地行使所有的权利

科技发展,使影片传播有了更广阔的领域。而对这些新兴领域,权利多比较陌生,维权也就无从谈起。新领域诸如网吧、网络的取证难、监控难等情况,更使大多数权利人有心无力,难以行使权利。而这些领域,往往是侵权盗版的重灾区。

以网站使用电影作品为例。目前,已经授权网络公司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国产电影还是极少数,可是却有大量的网站(传统视频网站和UGC网站)提供这些电影作品的在线观看和下载。有的运营商指使其员工建门户网站上传影片,利用“避风港”原则规避责任。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即使是真正的网友上传,网站也应该知晓绝大部分的国产影片尤其是影院尚在上映的新片是没有授权的,更不可能授权给某个个人,网站应该谨慎的履行审查义务,避免侵权盗版行为影响的进一步扩大。我们一定要加大力度打击网站的经营者见利忘义、歪曲利用“避风港”原则的侵权盗版行为;同时,也希望相关的专家、技术人员能开发为正版电影作品保驾护航的软件并采取有力的技术措施。我们协会也将加紧工作,尽力尽早代表权利人向使用者发放许可,降低使用者获得合法授权的成本。

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在广大会员的支持下,电影版权保护协会正在积极筹备成立电影集体管理组织。由于国外集体管理组织可借鉴的经验不多,我国的国情比较特殊等原因,协会只能一步一步摸索前进。收费标准的确定;收取使用费的渠道;收费渠道和许可渠道的打造;管理费的提取比例的确定;数据库的建立等等均有极大的难度。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成立后,无论是管理机制的建立,数据库的建立,收费和分配的实际操作,都需要从零做起,所以管理费用和先期投入的成本将是巨大的。我们需要、社会各界和权利人的理解和支持,帮助协会成长,更好的维护和开发权利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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