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与处理》复习要点
有关公文写作的题一般都是根据要求撰写公文或修改公文。作文分数约是这部分分数的一半左右,尤其要重视请示、通知、通报等公文的具体要求。 写作时要避免出现下面的错误:
1.标题部分:标题是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有的标题不全;有的文种不对;有的批转性公文不是法规条文仍用《》。
2.主送机关:有的是多头主送;有的是请示平级;有的是直接送领导人。
3.正文:有的是一文多事;有的正文引用发文不规范;有的正文数字该用阿拉伯数字,却用汉字;有的是用词不当。
4.结尾:有的结尾不合作者本意;有的是不合公文格式要求。 5.标题上的发文机关与签署的发文机关不对应。 6.请示未获批准抄送下级。 7.该标明附件却未标出。
8.签署日期混用汉字与阿拉伯数字,或直接用阿拉伯数字。 近几年公中出现过的《公文写作及处理》的知识点: 1.公文纸一般采用什么型号?印章的正确位置?
2.办理公文综述包括拟办、批办、承办、查办,对吗? 3.会商就是开会协商公文的制发吗? 4.需要清退的公文有哪些?
5.公文的特点,公文根据行文方向可分几类? 6.与省级可运用条例这一文种吗? 7.文摘与综述可适当作些评述吗? 8.合理的文件传阅路线形式是什么? 9.函、简报是否属于正式公文? 10.签发分为哪几种?
《行政管理》复习要点
一、考生在复习时要注意案例分析。常见的案例有:
1.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应该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范围,回避的类型。
2.关于任免事项的案例。弄清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聘任制的特点。 3.国家公务员进口、出口的途径。
二、在复习时要特别注意的知识点。
1.国家行政机关与非国家行政机关的区分,其中有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区别;行政机关与审判、检察机关的区别;、监察、司法行政机关与审判、检察机关的区别。 2.派出机构。派出机构的性质、级别、权限责任等问题。
3.级别大小的比较,工作部门与地方机关及级别相对应:省部军是一级;司局厅师是一级;处县团是一级。
4.降职与辞退都不属于行政处分。 三、近几年出现的考点:
1.行政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的比例关系,内设部门的多少与行政层级的比例关系。 2.单一制的国家的行政管理与联邦制国家的行政管理。 3.机构改革中的“三定”。 4.国家临时机构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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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6.国家公务员的重点考核内容。 7.国家公务员不得辞职的几种情况。 8.公务员申诉和控告。
9.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哪些权利。
《行政管理》知识体系
职能及其转变:职能的含义和作用 职能体系 职能转变
中国机构及其改革:机构概述
机构设置的原则 机构改革
现行各级的架构
国家公务员制度: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及其特色:公务员的概念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职位分类与录用考核奖惩制度:职位分类制度
录用制度 考核制度 奖惩制度
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制度:职务升降制度 任免制度 培训制度 交流制度 回避制度 工资、保险、福利、辞职、
辞退、退休、申诉、控告制度:工资、保险、福利制度 辞职、辞退、退休制度 申诉控告制度
行政领导:行政领导的内涵 行政领导的产生方式 行政领导的职能与素质
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监督与协调:行政决策:现代科学决策的趋势与标志 现代行政决策的构成 行政决策实施的模式 行政执行:行政执行及其层级、手段 行政执行的环节
行政监督: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体系 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体系 强化廉政勤政监督约束机制 行政协调:行政协调的作用
行政协调的类型及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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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复习提要
一、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弄清哲学基本原理,并能用它来解决具体问题。 哲学原理有:
1.运用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和静止相对性相统一的原理,分析改革与稳定、调整与连续性的问题。 2.运用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分析论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3.运用物质和意识、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关系论述思想实事求是。 4.运用质量互变规律论述社会主义改革的渐进性。
5.运用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关系分析论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6.运用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关系分析初级阶段及其主要任务。 7.运用否定之否定规律论述社会主义前进性与曲折性的问题。 8.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与规律和党的群众路线。
9.真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与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 10.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与精神文明建设。
11.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来论述社会主义改革的必要性。
二、复习时要注意区别、比较、归纳书中的基本概念、特征、观点 1.世界的本质问题与哲学的本质问题的关系。
2.哲学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在实践性基础上,科学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4.物质的惟一特性与固有属性。
5.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等哲学派别的观点。 6.认识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问题。 7.质与量与事物是否是同一的。
8.社会意识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关系,社会意识与精神文明的关系。 9.阶级斗争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三、复习时还要特别注意成语、格言、俗语等包含的哲学原理。
比如:“各瓜得瓜,种豆得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只见树目,不见森林”等各包含什么样的哲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体系
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的基本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
物质和意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物质观 运动观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意识的起源 意识的本质 意识的作用
物质和意识、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 物质世界的辩证图景: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世界永恒发展的一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
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 法的实质和核心
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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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认识、真理:认识和实践:实践、认识的主体和客体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 认识和真理:真理和谬误 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社会意识 二者的关系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社会基本矛盾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及其运动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及其运动 阶级、国家、:阶级和阶级斗争 国家和
现阶段的两类社会矛盾 人民民主专政
群众、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杰出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 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 社会进步和人类
《法律》复习要点
《法律》在公中所占的比例很大,是重点科目,所以学习时要花费比其他科目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一、法律部分内容很多,概念、程序、特征、日期等容易混淆。
在复习时要特别注意区分,将相关内容进行比较。如“应当减轻”和“可以减轻”就有很大的区别。 二、在考试中一般都有一道案例分析题,分数是6~8分。 考生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案例分析。 1.行政处罚程序。
2.行政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程序及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等。 3.行政复议,包括行政复议的范围、管辖、参加人及程序。
4.行政诉讼,包括受案范围、管辖、参加人、一二审程序、判决。 5.合同方面的案例。 6.代理方面的案例。
7.财产继承方面的案例等。
三、近几年公出现的知识点: 1.法与的区别与联系。 2.法律渊源和法律的历史发展。 3.法律的实施和执法。 4.法律关系和物质关系。 5.公民的政治权利是什么?
6.人民、人民是双重领导吗? 7.只有国家机关才是行政主体吗? 8.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一样吗?
9.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的联系与区别。 10.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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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不能请求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 12.谁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13.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的原则。 14.犯罪必然受到刑罚吗? 15.法人成立的条件。
16.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况。
问:讲到我国的国家机构时,有学生问“为什么人民是上级监督下级,而人民是上级领导下级?”我也不知道,向同行请教。 答:我国上下级人民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监督关系,即最高人民监督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监督下级人民的审判工作。“监督”是指上级人民不能直接指挥下级人民具体进行审判,只能通过审判程序对下级人民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正确进行审查。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二)上级人民审理下级人民已经判决或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经当事人上诉或者人民抗拆的第二审案件,就第一审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然后判决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决,或者依法改判,或者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三)死刑复核中,对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我国人民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上级领导下级,最高人民领导全国地方各级人民。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在执行法律和上进行指导和帮助,并有责任监督下级人民正确执行法律,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当下级人民有违法现象或其他错误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当下级人民在工作中遭到干扰、阻力或其他困难时,上级人民有责任予以支持和帮助。 (二)上级人民在业务上对下级人民实行领导。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上级人民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 (三)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组成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有权进行管理和考核。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长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批准任免和建议撤换下一级人民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这一点应该是最明显的体现。 实行检察机关上级领导下级的,有利于保证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顺利开展检察工作,有利于保证检察机关对全国实行统一的法律监督,保障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与的领导有所区别,主要是由于其职权的特殊性决定的。
普通诉讼时效时限 普通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通则规定的,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依民法通则的规定,可分为以下三类:1.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民法通则或其他民事法律规范没有特别规定的,均适用2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2.短期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四种情形,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但是,这四种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情形,有的已被后公布的单行法修正,按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该适用新法律的规定。环境保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即身体伤害因环境污染造成的,应适用特别法规的特殊时效;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即因产品责任的赔偿请求权,应适用特别法规定的2年特殊时效。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与一般和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不同,该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即适用于“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特殊主体”。那些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权利人,只能适用一般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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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体系
法理学: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什么是法 法的作用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法与经济
法与政治、 民主与法制 法的制定:法律的立、改、废
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立法程序
法的渊源与分类 法律体系
法的实施:法的实施、执行与适用 法律效力
法律适用的要求、原则 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与制裁 法律监督
:基本理论:的概念、特征、本质、作用 监督
新中国的沿革 国家性质: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统一战线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经济制度:所有制 分配制度 经济
国家形式: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国家结构形式
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 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军事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自治机关 “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 人民与人民
行:行概述:行概念、渊源及特点 行关系
行的基本原则 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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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方
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抽象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 行政许可 行政确认 行政监督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行政合同 行政指导 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行政违法 行政责任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概述 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述及其特征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的管辖 行政复议参加人 行政复议的程序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刑法:刑法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犯罪的本质和概念:犯罪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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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构成:犯罪的客体 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主体 犯罪的主观方面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共同犯罪 单位犯罪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刑罚的种类:主刑 附加刑 刑罚的具体运用:量刑 累犯
自首和立功 叛罪并罚 缓刑 减刑 假释 时效
犯罪的种类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犯罪的种类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民法: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公民 法人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分类 代理 物权与所有权:物权
财产所有权 债权:债的概念与特征 债的产生的根据 债的分类 合同
债的履行 债的终止
知识产权:什么是知识产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人身权:人身权的概念和分类 人身权的保护方法 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的含义 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法定继承
遗产的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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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方式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的种类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理论》复习提要
一、复习《理论》一定要同党的十五大报告结合起来。 十五大报告分十个部分: 1.世纪之交的回顾和展望。 2.过去五年的工作。
3.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 5.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 6.政治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 7.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8.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9.国际形势和对外。
10.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党。
还要注意十五大修改党章的基本考虑是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二、复习时要着重掌握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1.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3.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及“三步走”的战略步骤。 4.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 5.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6.“一国两制”问题。在复习时还要注意与马克思哲学原理相结合。
三、在复习时要注意区别、比较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比例关系等。比如:
1.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两因素的统一,前者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后者是社会属性,其对立统一的关系表现在什么地方?
2.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同一劳动的两方面,而不是两种劳动。 3.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比例关系,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关系。 4.流通中货币所需货币量与商品的价格总额、货币流通速度的比例关系。 5.影响资本周转的因素。
6.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7.商品高层与生产要素市场的区别。
8.几种类型的的货币、财政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9.社会互助、个人储蓄是我国保障体系的内容。
四、以下知识点是近几年国家公曾多次出现过的。 1.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的关系。 2.货币量基本的职能。
3.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条件。
4.货币是不是衡量商品价值的内在尺度。 5.影响资本周转的因素。 6.市场经济最基本规律。 7.非价格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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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市场机制的核心。 9.搞活企业的中心环节。
10.期货交易采取的组织形式。 11.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及功能。
12.市场经济下的经济职能。
13.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主要形式。
《理论》知识体系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理论形成的历史背景 理论的精髓和首要问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涵义和基本特征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发展战略:
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
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步骤 发展经济的战略对策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健全和完善宏观体系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改革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的外交战略 “一国两制”、统一祖国
公:十六届三中全会复习资料
一、从总体上把握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内容:
十六届三中全会听取和讨论了受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其中,把政治局向全会报告工作列为全会的第一项议程,表明了以为总的党,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活力的最新努力。而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是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证。
二、把握《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基本内容:
1.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作出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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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是对全党新的重大历史性考验。
要联系当前深化经济改革、加快发展的诸多有利条件理解这个问题。这些有利条件包括:连续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为改革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广泛利益为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改革提供了一个更加有利的国际条件;更为重要的是,有以为总的的坚强领导。
2.“五个统筹”: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全会还依据“五个统筹”的要求,提出了深化经济改革的主要任务: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体系、行政管理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提出改革目标,体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紧密结合、相互统一的战略思想,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在不断深化。
注意以多选题的方式考查“五个统筹”的具体内容以及深化经济改革的主要任务。 3.“五个坚持”:深化经济改革,必须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六大精神,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五个坚持”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了以往改革的成功经验,对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具有重大意义。
注意以多选题的方式考查“五个坚持”的具体内容。
4.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全会认为,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
关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一个全新的提法,要注意可能作为选择题进行考查。
5.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
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要注意可能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现代产权制度的特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等。
6.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
“双层经营”应该引起注意,可能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和“经营”。 7.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要注意以多选题的方式考查社会信用制度的支撑、基础和保障。
三、把握《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建议》的基本原则:
修改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足我国国情,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五个有利于”)
全会指出,现行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保障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应该保持稳定。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写入,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要注意以选择题的方式考查“五个有利于”。
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考查形势与部分的选择题而言的。与十六届三中全会有关的考试内容,考生应该引起重视的还有与之相关的分析题。由于十六届三中全会主要涉及了“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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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和“修改”两个议题,因此今年的分析题应当对有关这两个问题的相关原理有充分的重视。
“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要涉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两个章节。复习过程中,应当将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有关表述与这两章的有关理论联系起来。
“修改”中需要注意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写入,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而且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建议》将“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这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应当联系《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第八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中的相关原理深刻理解这一点。
公务员录用面试程序介绍
公务员录用面试程序的基本结构如下:
1.入场抽签:主考人请工作人员叫考生入场,并由考生从题箱内抽签确定试题,把抽中的试题交主考人当场开封。
2.个人自述:主考人请考生自述个人经历(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工作经历、实绩等),同时宣布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回答试题:主考人宣读考生抽中的试题,宣布答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回答。 4.突发提问:考生答完规定试题后尚有时间,主考人可请评委临时提问。
5.计分审核:提问完后,主考人请计时员从评委手中收回《评分表》和《试题答案》,《评分表》交计分员计分,《试题答案》交监督员(由、纪委、监察部门代表组成);计分完毕后,主考人请监督员审核。
6.公布得分:监督员审核后宣布“得分审核无误”,主考人请计分员亮分,先宣布“去掉一个最高分**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分,得分**分”,再亮计分牌,主考人重申考生得分。
7.考生退场:主考人宣布“请考生退场”,同时工作人员通知下一名考生入场。
这一程序设计,包括了工作人员叫考生入场、考生抽签确定试题、考生自述、考生回答试题、评委突出提问、评委评分、计分员计分、监督员审核、评委与主考人公布得分、考生退场等环节,相当完整。
公务员录用面试一般不少于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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