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协议书
供水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用水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企业生产、生活需要需在 取用水源、 为保证企业正常用水,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及时,守信”的原则,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应保证 常年正常水位及水系畅通,保证乙方用水的正常供应,不得随意的停止供水。
二、乙方在水源不足的情况下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使甲方能及时供水。
二、乙方在得到甲方机械供水后,应及时按实际供水量的台小时结账。 三、单价
每台每小时 元。 四、结算方式
按年度结算。每年12月底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当年双方共同确认的供水实际发生量,同时甲方需要向乙方开具相应的水费收据及。
五、甲方因线路检修等问题需要断电断水时,应及时的通知乙方做好停电停水的准备。如因甲方没有通知乙方,因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无条件对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六、协议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