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限于居家),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首租缴纳3个月租金,共计 元(其中2个月为押金,退房之后检查物品完好无损后退还给乙方),之后按月结算。每月第一个星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五、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