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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监测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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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作业范围: •昆明(K-32-A1.A2 ) 广场基坑施工工 交底时间: 交底地点: 基坑施工工程 项目负责: 一、生产技术交底

1. 水准测量方面

1) 每个基坑项目应设置不少于三个基准点;每个基准点距离基坑至少

3H (卜为基坑开挖深度);基 准点

应定期联测到指定的水准点上,联测频率应不低于二月一次。联测时应按二等水准测量规范执行。

2) 日常水准测量应采取闭合或附合水准路线,内业处理时应对测量成果进行平差处理。

3) I角检查在监测实施的第一周应保持每天一次, 观测I角是否稳定,I角稳定后可以保持一月一次 的检查频

率。

2. 测斜方面

1) 测斜量测时,应首先检查仪器状态是否正常,读数仪电压是否充足;各部件连接是否可靠。量 测首先将测

斜仪传感器轻放至孔底,放置 5〜10分钟才可采集数据。

2) 测斜数据处理时应以管口为不动点进行计算,发现数据异常应立即进行复测。 3) 要定期对电缆上的标记进行维护,损坏的及时换掉。 3. 坑外水位

坑外水位管一般在围护结构施工后、降水施工前进行埋设。埋设时采用

①100钻孔,然后将水位管安

放在孔内,然后用黄沙回填。应在钻孔后至少水位稳定三天后测取初值,并测取管口高程。

4. 支撑轴力

钢支撑轴力采取反力计进行量测。混凝土支撑轴力采用钢筋应力计进行量测。钢筋应力计应尽量安装 在受力相对简单的直撑或斜撑的 1/3处,每根支撑采用4只钢筋应力计。并注意保护好导线。

5. 墙顶位移

墙顶位移的监测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视准线法或小角度法进行测量。 方,后视点应选取在远处不易受施工影响的地方。

以上各项监测内容应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和有关规范执行,其它未尽事项和监测项目应按公司《监测作 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二、监测工作交底

在本工程监测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总包审批后的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工作。测点埋设、初值测 取应向现场施工方做好报验工作。测斜管安装时应主动要求现场施工方旁站验收。

仪器架设点应位于不易变形的地

1. 施工前应按照监测方案拟定的位置埋设;按照公司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布设。基坑周边管线位置 和走向以管

线监护单位现场交底为准,管线监测点应尽量布设于窖井、阀门等管线设备上,测点 设置应尽量满足管线单位的要求。对于马路翻排的管线,在管线排管时同步布设直接测点,并做 好保护措施。

2. 在地下墙施工期间,墙体测斜管的埋设工作要及时跟进,在进场后根据监测方案,把要布设的墙 体测斜管对

应地墙分幅图号,发工作联系单到施工方,使施工方了解监测点具体位置,以便其的 旁站监督工作,工作联系单内容要填写详细,并留现场联系人手机号码,便于工作。支护体系的 其它测点埋设,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跟进,不得延误工期。在圈梁施工期间,要注意保护好测斜管, 对发生堵塞的测斜管及时疏通。如有无法修复的测斜管时应及时向现场各方进行通报,并向主管 领导请示后被设土体测斜。

3. 建筑物测点应布设立柱、承重墙、拐角等处,对于比较薄弱的位置应适当增加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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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地表、管线、建筑物等周边环境监测点须在围护结构施工前 2天布设完成,测斜管于围护结构施 2次。 工时同步安装,坑外水位应于降水施工前埋设完成并测取初值,墙顶位移、测斜等初值要于圈梁 浇筑后三天测取。初始值要报现场施工方和监理方审核。初始值测量不得少于 况增加监测频率。严禁未经现场监理等书面批准擅自减少监测频率。 5. 施工中严格按监测方案拟定的监测频率进行施测,在出现报警或险情时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并根据情6. 在基坑降水施工期间,要注意观察地下水位变化和周边环境测点变化情况,留意是否有围护结构 漏水的情况发生。 7. 在基坑开挖施工期间,要加强现场巡视,观察地面裂缝、围护墙漏水、圈梁有无裂缝等情况,并 在施工日志中作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各方通报。 三、重点注意事项(风险点) 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监测项管部认为本工程监测工作中应重点注意有以下几点: 1. 本基坑周边重点对象西侧有地铁 2号线、金格中心、茶花公园内的历史文物保护建筑物及北侧的 地铁3号线,西、北侧的地表管线建筑物沉降监测,力度要加大,并加强巡视检查。 2. 根据总包方要求,该基坑按一级基坑进行监测,要保证监测数据的及时、准确可靠。 交底部门:监测项管部交 底人: 接受交底部门/项目: 人员: 说明: 本单一式二份,分别由交底部门和接受交底部门留存。本单适用于对生产、质量、安全方面的交底。 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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