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挖基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4.1为保证施工人员安全,整个基坑边采用钢管防护栏杆,每隔4m左右设一钢管立杆,打入土内深度70cm,并离基坑边口距离60cm,防护栏杆上杆距地1.2m,下杆离地0.6m,水平搭设好扶手栏杆,挂好标牌,严禁任意拆除。
7.4.2在土方开挖的同时,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按照设计的支护结构跟进支护。严格把好支护材料的质量关,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
7.4.3施工前,技术人员认真复核地质资料以及地下构造物的位置、走向,并掌握本项目工程可能影响临近建筑物基础的埋设深度。 7.4.4对照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确定正确的施工顺序、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及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保护措施,防止侧壁坍塌。 7.4.5边坡“网锚喷”支护施工前,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同时,必须清除锚喷支护作业区边坡上的浮土,施工机械应安放在稳固的地基上。边坡锚喷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安全规定:
7.4.5.1锚喷支护要紧跟基坑边坡开挖面,防止开挖面暴露太久,造成滑坡。
7.4.5.2喷射混凝土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
7.4.5.3对喷射机、水箱、风包及注浆罐等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要经常检查输料管、弯头、注浆管、管路接头等有无磨薄、击穿、松脱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4.5.4在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断电、停风。
7.4.5.5在处理堵管时,应将输料管顺直,按紧喷射头疏通管的工作风压不得超过0.4Mpa。
7.4.5.6压浆时,注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防止罐体放空,砂浆喷出击伤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施工中,喷头和注浆管前方严禁站人。
7.4.5.7施工操作人员的皮肤应避免与速凝剂直接接触。 7.4.6检验锚杆锚固应严格执行以下安全规定: 7.4.6.1拉力计必须牢固可靠。
7.4.6.2作接力检验搭设的操作平台应牢固可靠,并设置安全防护栏。 7.4.6.3拉拔锚杆时,拉力计后方或下方严禁站人。 7.4.7为降低粉尘浓度,采用湿喷混凝土的施工工艺。
7.4.8喷射混凝土的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戴防尘罩、防尘帽等防护用具。
7.4.9基坑围护结构向基坑内侧产生较大移位或破坏:
发生上述事故主要是因为基坑未能分层开挖、分层支护或一次开挖高度过大。对此,宜采用如下处理措施:
①停止开挖;
②尽快回填超挖土方或堆土反压。 7.4.10加强监控量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