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
2018-2019学年度教学质量评价奖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高效、务实、创新”工作理念,狠抓教学质量不放松,在注重结果评价的同时更注重过程评价,充分发挥评价机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实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激发内部活力,逐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全面促进**镇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评价范围
**中心学校所辖各学校。 三、评价原则:
1、导向性原则。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优化教学过程管理,深化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和教学质量大幅度提升。
2、公平性原则。严肃监测纪律,严格监测程序,确保监测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奖优罚劣原则。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实行教育教学质量问责制。
四、评价标准及奖惩办法
(一)中心学校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奖励标准及方法
1、学科奖:各学校依据学科评价标准和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教学质量奖惩方案(奖金各学校自行奖励)
各学科评价标准:
年级一、二三-六一、二三-六三-六三-六三-六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社
优秀率60% 40% 60% 40% 40% 40% 40%
及格率95% 95% 95% 95% 95% 95% 95% 说明:①进入前三名的学科,双率达到中心学校规定要求的得规定的全额教学奖。②进入
前三名的学科,双率中其中一率达到要求的得全额80%的教学奖。③进入前三名的学科,双率都没有达到要求的得全额60%的教学奖。④任语文、数学教学同时兼任科学、品社的,如果语文、数学位次处于全镇同年级同学科末位的,科学、品社
不予奖励。
2、镇教学先进个人:各学校依据本校质量奖惩方案及中心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确定。
4、镇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获得全镇教学前三名的学校授予镇级“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同时对获得“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校长授予“镇级教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5、春蕾读书活动:对在全镇春蕾读书活动中获得前三名的学校授予“春蕾读书活动优秀组织奖”。
(二)县教研室组织的质量监测
1、六年级全县毕业会考和统考奖励的标准及办法(奖励到学校) (1)驻地小学奖励办法:在全县镇驻地小学和县直小学16个单位综合排名中,驻地小学各班单科成绩位于全县前七名者,分别奖励任课教师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按名次依次奖励2000元、1800元、1600元、14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
科学、品德与社会学科按名次依次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600元、500元、400元。(7名以下不再奖励)(2)学区奖励办法:在全县质量监测中毕业会考和其他年级统考时,学区完全小学(含学点)排名按等级分别予以奖励,成绩以县教研室公布的排名为准,位于全县1- 30名者,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分别奖励任课教师2000元—260元。(1-30名:每名次间奖金级差为60元);科学、品德与社会折半。30名以下不再奖励。
2、活动奖:
<1>音体美等薄弱学科:在县教体局组织的专项考核中,学校排名位列全县一类奖金1000元,二类奖金800元。(在专项考核中,排名位于前三分之一的学校为一类,排名位于后三分之一的学校为三类;奖励所查学校,奖金用于任课教师)
<2>春蕾读书活动:对在全县春蕾读书活动中获得优秀奖(一类)的单位奖励现金1000元,二类奖金800元。(在春蕾读书活动中,排名位于前三分之一的学校为一类,排名位于后三分之一的学校为三类;奖励所查学校,奖金用于任课教师)
<3>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市级各类文艺汇演、竞赛活动、运动会中,获得县级前六名的依次奖励学校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奖金由各学校统筹)
3、县教学先进个人:在全县组织的质量监测中驻地小学和县直各小学排名前七名、完全小学(含教学点)排名前二十名的任课教师和在镇质量监测中获得第一名的任课教师(考两次或多次的取综合成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