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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来源:九壹网


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市教育局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关精神和要求,围绕“立足校本、立足课堂、立足教师,提升质量,努力打造特色学校”的办学理念,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和课堂管理,提高课堂的有效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增强教师责任心,以奖优罚劣为基本出发点,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奖励项目:

一、以每期期中、期末两次大型考试的成绩为依据,以《县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方法》为标准,评价和奖励各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和班主任。

1、期中、期末考试奖励条件及标准:

⑴奖励的条件:以每次考试任课教师所任教班级合格率(或平均合格率)为奖励条件。其条件如下:

①3人以上执教同一科目奖合格率达标者前2名,3人以下(含3人)执教的同一科目奖合格率达标者前1名。

②考试科目合格率均达60%(含60%)以上者为奖励对象。 ③多人任教科目,合格率第一名未达②标准者,按奖励标准的80%奖励。

④同年级同学科同一人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合格率(指各班合格率之和的平均)奖励条件参照以上⑵,且班与班之间合格率差不超过15%(含15%),否则不予奖励。

⑵奖励金额标准:

第一名:150元(期末) 100元(期中) 第二名:100元(期末) 80元(期中)

⑶在全市调研考试中任课教师所教班级的合格率(平均合格率)在全市排名中取得前十名者,除按学校标准奖励外,还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3名 200元 4-6名 150元 7-10名 100元

⑷各学科合格率居全市前3名者,分别奖备课组300元、250元、200元。

⑸进步奖:本次期中(期末)考试与上次期末(期中)考试相比,合格率提高十个百分点(≥10%)为奖励条件。奖励基本标准为50元,每提高10%奖励标准提高50元,依次累加。

2、期中、期末考试处罚的条件及标准:

⑴在全市调研考试中任课教师所教班级的合格率(或平均合格率)在全市排名倒数1、2、3名者,分别按100元、80元、50元、标准处罚;

在全市调研考试中该年级该学科的综合合格率(指各任课教师的合格率的平均)在全市排名倒数1、2名,分别按200元、100元处罚该年级该学科备课组.(个人合格率间差距不超过15%,平均处罚;超过15%按比例处罚。)

⑵同年级同学科的不同教师所教班级合格率(或平均合格率)最高值与最低值超过15%(含15%)扣款合格率最低值任课教师50元,每低五个百分点扣款10元,依次累扣.

⑶本次期中(期末)考试与上次期末(期中)考试相比,合格率下降十个百分点为处罚的条件。处罚的基本标准为10元,每降低10%处罚10元,依次累加。(每期绩效工资中扣除)

二、教学反思奖:

每期期中考试后,要求每位任课教师写出教学反思,经过评选,对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⑴奖励比例:按任课教师数12%的比例评奖. ⑵奖励标准:100元/人 三、优秀教案奖:

每期期末评选一次。根据优秀教案评选条件,结合教务处平时常规检查情况,按照任课教师数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教案数,并对优秀教案获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标准:100元/人 四、批改学生作业优秀奖:

每期期末评选一次。根据批改学生作业优秀评选条件,结合教务处平时学生作业检查情况,按照任课教师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奖,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标准:100元/人 五、辅导学生竞赛奖:

积极倡导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项有组织的竞赛活动,并对学生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的辅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标准: ⑴省级:

一等奖:50元/人 二等奖:40元/人 三等奖:30元/人 ⑵地市级:

一等奖:30元/人 二等奖:20元/人 三等奖:10元/人 ⑶县市级:

一等奖:20元/人 二等奖:10元/人 三等奖:5元/人 ⑷团体奖:

一等奖:250元 二等奖:150元 三等奖:100元 六、教学比武奖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教学比武活动,并对获奖者给予如下奖励(特等奖参照一等奖标准奖励):

⑴省级:一等奖 300元 二等奖 250元 三等奖:200元 ⑵地市级:一等奖 200元 二等奖 150元 三等奖:100元 ⑶县市级:一等奖 100元 二等奖 80元 三等奖:50元 ⑷校 级:参照县市级奖励标准执行。

⑸承担市教研室组织的观摩课,奖励标准参照县市级一等奖;承担兄弟学校交流研讨课,奖励标准参照县市级三等奖。

七:优秀备课组奖励条件、标准 1、条件:

积极组织本组成员参加学校各项教学活动,并落实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召开备课组会议,做到“三定”:定点、定时、定中心发言人;备课组长按时交备课组计划与总结及成绩分析报告,本组教师按时交个人计划与总结;本组成员按常规检查要求落实好常规工作。

2、教务处组织按以上条件每年度下学期评选一次。 3、奖励标准:200元(市级) 150元(校级) 八、中考质量奖

1、九年级中考升入县一中学生数达到当年教育局分配指标数,奖年级组教师100元/人(含音体美教师).包班校级领导享受教师平均奖金的80%,包班中层骨干享受教师平均奖金的70%。

各班每超过1人奖班级200元(基本指标按相关依据分配到班,音体美教师不享受该奖,班主任为音、体、美教师除外.)

2、学生考试成绩总合格率排名居全市前三名,分别奖年级组2000元、1500元、1000元。

3、单科合格率居全市前三名,分别奖备课组600元、500元、400元。

单科合格率排名全市后三名,分别罚备课组300元、200元、100元。

4、音体美教师培养特长生升入一中基本指标为各科1人,完成基本指标奖该科教师100元/科,未完成基本指标罚该科教师50元/

科,每超过1人奖该科教师200元(举例:若完成3人,该科奖金为100元+200元+200元=500元)

(音体美特长生升入一中数不计入第1项)

5、八年级生、地结业考试奖惩条件及标准参照九年级的奖惩条件及标准执行。

说明:本方案学校根据校情及时进行修改,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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