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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防控要求范文

来源:九壹网
最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防控要求范文.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有效防控疫情在建筑工地的传播,以下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一、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

施工单位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监理、专业分包等单位要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建设单位要统筹组织参建各方落实好各自职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服从当地、的统一部署和相关部门的防控要求

建筑工地要与当地签定复工开工疫情防控责任书,严格按照当地、的统一部署,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

加强对本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三、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

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实名制台账。工地尽量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配置体温检测仪,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四、加强防控知识教育

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五、落实防护保障物资

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开工后工人返岗人数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并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六、要严格执行开工、复工审核制度。只有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定条件的项目,经当地指挥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才能开工或复工。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或复工。对于未经同意擅自开工或复工、未建立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实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七、要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开工时不得搞开年饭或召开大型会议。在开复工前,要对返工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要按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尚未返程的务工人员,要劝导暂留当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岗。要督促建筑工地的外省区人员主动向社区和本单位报告,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在项目工地设置的隔离区观察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等异常状况后方可返岗。

八、要严格做好建筑工地作业区管理。应设立专职卫生员,建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台账。施工作业区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保戴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尽可能做到专人专用。根据情况采取分班、分组、分区施工等方式,减少班组之间的交叉。作业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离,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清洁整治。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要利用现有设施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区,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居住。

九、要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应加强工地环境消毒防疫,每天对建筑工地内的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或公共区域做好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等工作。生活污水化粪池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专门的污水收集装置,并做好转运、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工人宿舍设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员要尽量

避免人员过度聚集。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食用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私自在工地宰杀、处置家禽,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应采取分餐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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