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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监理细则

来源:九壹网


B1-2

钢 结 构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 制 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审 批 人: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各一份。

B1-2

目录

一、 专业工程特点 ....................................................................................................................................................... 1 二、 编制依据 ............................................................................................................................................................... 1 三、 监理工作流程 ....................................................................................................................................................... 1 四、 监理工作要点 ....................................................................................................................................................... 2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 34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各一份。

钢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特点

构件组成

⑴、单组钢连廊由6根箱型柱+SRC钢梁+屈曲支撑组成,屈曲约束详见专项方案。桁架通过两连廊各5层牛腿挑桁而成,其交汇线位于其45°线上,以此线左右完全对称。

⑵、巨型桁架由上弦、下弦、腹杆、斜腹杆、支撑、楼层梁、楼承板组成,重受力杆截面均设计为箱型截面。 二、编制依据

1、经审批的监理规划; 2、本工程设计文件;

3、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 (3)《钢结构施工规范》(GB50755-2012);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37号

(5)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4、经审批的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三、监理工作流程

熟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参与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 审查资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过程质量控制(原材料及成品、工序、隐蔽工程等) 组织工程验收并进行质量评估 收集、整理和归档相关资料 四、监理工作要点

(一)审查钢结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主要审查施工方案的编审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施工方案的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质量标准是否符合验收规范要求,质量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进场原材料及成品质量控制 1、钢材

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国外进口钢材。 (2)钢材混批。

(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3)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4)型钢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5)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

(2)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

(3)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2、焊接材料

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3)焊钉及焊接瓷环的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柱头焊钉》(GB10433)中的规定。

4)焊条外观不应有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3、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1)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

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规定检验其扭矩系数,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规范GB50205-2001附录B的规定。

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规定检验预拉力,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规范GB50205-2001附录B的规定。

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螺栓、螺母、垫圈外观表面应涂油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赃物,螺纹不应损伤。

5)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对8.8级的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21~29;10.9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36,且不得有裂纹或损伤。 4、涂装材料

1)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品种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的型号、名称、瘣及有效期应也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5、其他材料

1)钢结构用橡胶垫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钢结构工程所涉及到的其他特殊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

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三)钢结构焊接工程质量控制 1、钢构件焊接工程

1)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珍宝进行烘焙和存放。

2)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3)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水能对身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11345)或《焊接质量保证钢熔化焊接头的要求和缺陷分级》(GB/T12469)的规定。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贯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

(JBJ/T3034.1)、《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质量分级法》(JBJ/T3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评定等级 内部缺陷 检验等级 超声波探伤 探伤比例 评定等级 内部缺陷 检验等级 射线探伤 探伤比例 II B级 100% II AB级 100% III B级 20% III AB级 20% 注:探伤比例的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不应少于1条焊缝。 5)T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且不应大于10mm。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为0~4mm。

6)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7)对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其预热温度或后

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试验确定。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1.5倍以上,且不应小于100mm;后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保温时间应根据板厚按每25mm板厚1h确定。

8)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mm)

项目 缺陷类型 未焊满(指不足设计要求) 根部收缩 咬边 弧坑裂纹 电弧擦伤 接头不良 表面夹渣 表面气孔 II级 ≤0.2+0.02t,且≤1.0 允许偏差 III级 ≤0.2+0.04t,且≤2.0 每100.0焊缝内缺陷总长≤25.0 ≤0.2+0.02t,且≤1.0 ≤0.2+0.04t,且≤2.0 长度不限 ≤0.05t,且≤0.5;连续长度≤100.0,≤0.1t且≤1.0,长度不限 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10%焊缝总长 允许存在个别长度≤5.0的弧- 坑裂纹 - 允许存在个别电弧擦伤 缺口深度0.05t,且≤0.5 缺口深度0.1t,且≤0.1 每1000.0焊缝不应超过1处 深≤0.2t,长≤0.5t,且≤- 20.0 每50.0焊缝长度内允许直径- ≤0.4t,且≤3.0的气孔2个,孔距≥6倍孔径 注:表内t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 9)对接焊缝及完全熔透组合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对接焊缝及完全熔透组合焊缝尺寸允许偏差(mm)

序号 1 项目 对接焊缝图例 允许偏差 一、二级 三级

余高C B<20:0~3.0 B≥20:0~4.0 B<20:0~4.0 B≥20:0~5.0 d<0.15t,且≤3.0 对接焊缝2 错边d d<0.15t, 且≤2.0 10)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11)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12) 监理验收资料

(1)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熔嘴等焊接材料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

(2)焊条、焊剂等烘焙记录。

(3)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复验报告。 (4)焊工合格证书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5)施工首次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6)无损检测报告和X射线底片。 (7)焊接工程有关竣工图及相关设计文件。 (8)技术复核记录。 (9)隐蔽验收记录。

(10)焊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12)其他有关文件的记录。

2、焊钉(栓钉)焊接工程

1)施工单位对其采用的焊钉和钢材焊接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瓷环应按其产品说明书进行烘焙。

2)焊钉焊接后应进行弯曲试验检查,其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3)焊钉根部焊脚应均匀,焊脚立面的局部未熔合或不足360°的焊脚应进行修补。

4) 监理验收资料

(1)焊钉、焊接瓷环等焊接材料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 (2)瓷环等烘焙记录。

(3)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钉复验报告。 (4)焊钉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5)施工单位首次采用的钢材和焊钉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6)技术复核记录。 (7)隐蔽验收记录。

(8)钢结构焊钉焊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其他有关文件的记录。 (四)紧固件连接施工质量控制 1、普通紧固件连接

1)普通螺栓作为永久性连接螺栓时,当设计有要求或对其质量有疑义时,应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复验,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3098)的规定。

2)连接薄钢板采用的自攻钉、拉铆钉、射钉等其规格尺寸应与

被连接钢板相匹配,其间距、边距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永久性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 4)自攻螺钉、钢拉铆钉、射钉等与连接钢板应紧固密贴,外观排列整齐。

5) 监理验收资料

(1)普通紧固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验报告。 (2)施工记录。 (3)技术复核单。

(4)钢结构普通紧固件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高强度螺栓连接

1)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GB50205-2001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规范GB50205-2001附录B的规定。

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专用扳手拧掉梅花头者外,未在终拧中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对所有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拧并作标记,且按上述第2条的规定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的规定。

5)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处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处露1扣或4扣。

6)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段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化铁皮、污垢等,除设计要求外摩擦面不应涂漆。

7)高强度螺栓应自由穿入螺栓孔。高强度螺栓孔不得采用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2d(d为螺栓直径)。

8) 监理验收资料

(1)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检查记录。

(2)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复验报告和检查记录。 (3)施工记录。 (4)技术复核单。

(5)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五)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质量控制 1、切割

1)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mm的缺棱。

2)气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气割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零件宽度、长度 切割面平面度 割纹深度 局部缺口深度

允 许 偏 差 ±3.0 0.05t,且不应大于2.0 0.3 1.0

注:t为切割面厚度

3)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零件宽度、长度 边缘缺棱 型钢端部垂直度 允 许 偏 差 ±3.0 1.0 2.0 2、矫正和成型

1)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2)当零件采用热加工成型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900℃~1000℃;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00℃和800℃之前,应结束加工;低合金结构钢应自然冷却。

3)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

4)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钢板的局部平面度 t≤14 t>14 允许偏差 1.5 1.0 l∕1000且不应型钢弯曲矢高 大于5.0 图例

b∕100双肢栓接角钢肢的垂直度 角钢的角度不得大于90° 槽钢翼缘 b∕80 对腹板的垂直度 工字钢、H型钢翼缘对腹板的垂直度 b∕100且不大于2.0 3、 边缘加工

1)气割或机械剪切的零件,需要进行边缘加工时,其刨削量不应小于2.0mm。

2)边缘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边缘加工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零件宽度、长度 加工边直线度 相邻两边夹角 加工面垂直度 加工面表面粗糙度 允 许 偏 差 ±1.0 l∕3000,且不应大于2.0 ±6′ 0.025t,且不应大于0.5 4、管加工

钢网架(桁架)用钢管杆件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网架(桁架)用钢管杆件加工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长度

允许偏差 ±1.0 检验方法 用钢尺和百分表检查

端面对管轴的垂直度 管口轴线 0.005r 1.0 用百分表V形块检查 用套模和游标卡尺检查 5、制孔

1)A、B级螺栓孔(I类孔)应具有H12的精度,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12.5μm。其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A、B级螺栓孔径的允许偏差(mm)

序 号 1 2 3 螺栓公称直径、 螺栓孔直径 10~18 18~30 30~50 螺栓公称直径 允许偏差 0.00 -0.21 0.00 -0.21 0.00 -0.25 螺栓孔直径 允许偏差 +0.18 0.00 +0.21 0.00 +0.25 0.00

C级螺栓孔(II类孔),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25μm,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C级螺栓孔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直 径 圆 度 垂直度

允许偏差 +1.0 0.0 2.0 0.03t,且不应大于2.0 2)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螺栓孔孔距允许偏差(mm)

螺栓孔孔距范围 ≤500 501~1200 1201~3000 >3000 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距离 ±1.0 ±1.5 - - 相邻两组的端孔间距离 ±1.5 ±2.0 ±2.5 ±3.0 注:1 在节点中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连的所有螺栓孔为一组; 2 对接接头在拼接板一侧的螺栓孔为一组; 3 在两相邻节点或接头间的螺栓孔为一组,但不包括上述两款所规定的螺栓孔; 4 受弯构件翼缘上的连接螺栓孔,每料长度范围内的螺栓孔为一组。

3)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超过上表规定的允许偏差时,应采用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 6、监理验收资料

1)材料出厂合格证或复验报告。 2)无损检测报告。 3)技术复核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钢结构(零件及部件加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六)钢构件组装工程质量控制

1、焊接H型钢

1)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拼接接缝和腹板拼接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翼缘板拼接长度不应小于2倍板宽;腹板拼接宽度不应小于300mm,长度不应小于600mm。

2)焊接H型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焊接H型钢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h≤500 截面高度h 500<h≤1000 h>1000 截面宽度b 允许偏差 ±2.0 ±3.0 ±4.0 ±3.0 图 例

腹板中心偏移 2.0 b/100,且不应翼缘板垂直度Δ 大于3.0 L/1000,且不弯曲矢高(受压构件除外) 应大于10.0 h/250,且不应扭曲 大于5.0 腹板局部平面度f t≤14 t>14 3.0 2.0 2、组装

1)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焊接连接制作组装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对口错边 允许偏差 t/10,且不应大于3.0 图 例 间隙a ±1.0

搭接长a ±5.0 缝隙Δ 1.5 高度h 垂直度Δ 中心偏移e 型钢错位 连接处 其他处 ±2.0 b/100,且不应大于3.0 ±2.0 1.0 2.0 ±2.0 ±2.0 b/200,且不应大于3.0 箱形截面高度h 宽度b 垂直度Δ 2)顶紧接触面应有75%以上的面积紧贴。

3)桁架结构杆件轴线交点错位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3.0mm。 3、端部铣平及安装焊缝坡口

1)端部铣平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端部铣平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两端铣平时构件长度 两端铣平时零件长度 铣平面的平面度 铣平面对轴线的垂直度 允许偏差 ±2.0 ±0.5 0.3 L/1500 2)安装焊缝坡口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安装焊缝坡口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坡口角度

允许偏差 ±5°

钝边 ±1.0mm 3)外露铣平面应防锈保护。 4、钢构件外形尺寸

1)钢构件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构件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单层柱、梁、桁架受力支托(支承面)表面至第一个安装孔距离 多节柱铣平面至第一个安装孔距离 实腹梁两端最外侧安装孔距离 构件连接处的截面几何尺寸 柱、梁连接处的腹板中心线偏移 受压构件(杆件)弯曲矢高 允许偏差 ±1.0 ±1.0 ±3.0 ±3.0 2.0 L/1000,且不应大于10.0 2)钢构件外形尺寸一般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表中的规定。

单层钢柱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柱底面到柱端与桁架±l/1500 连接的最上一个安装±15.0 孔距离l 查 柱底面到牛腿支承面距离l1 牛腿面的翘曲Δ ±l1/2000 ±8.0 2.0 H/1200,且柱身弯曲矢高 不应大于尺检查 用拉线、直角尺和钢用钢尺检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图 例

12.0 牛腿处 柱身扭曲 其他处 8.0 检查 柱截面几何尺寸 翼缘对腹板的垂直其他处 度 应大于5.0 查 用1m直尺柱脚底板平面度 5.0 和塞尺检查 连接处 非连接处 连接处 ±3.0 ±4.0 1.5 b/100,且不用钢尺检查 用直角尺和钢尺检 3.0 用拉线、吊线和钢尺柱脚螺栓孔中心对柱3.0 轴线的距离 用钢尺检查 项 目 一节柱高度H 两端最外侧安±2.0 装孔距离l3 铣平面到第一个安装孔距离±1.0 a 柱身弯曲矢高H/1500,且不f 应大于5.0 一节柱的柱身扭曲 牛腿端孔到柱轴线距离l2

多节钢柱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mm)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图 例 ±3.0 用钢尺检查 h/250,且不应大于5.0 ±3.0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用拉线、吊线和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牛腿l2≤2.0 的翘1000 曲或l2>扭曲3.0 1000 Δ ±3.0 柱截连接处 面尺非连接±4.0 寸 处 柱脚底板平面5.0 度 翼缘连接处 1.5 板对腹板b/100,且不应其他处 垂直大于5.0 度 用拉线、直角尺和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直尺和塞尺检查 用直角尺和钢尺检查 柱脚螺栓孔对柱轴线的距离a 3.0 用钢尺检查 箱箱截面连接处对角线差 3.0 箱型柱身板垂直度 h(b)/150,且不应大于5.0 用直角尺和钢尺检查

项 目 端部有凸缘支座板 梁长度l 其他形式 端部

h≤2000 焊接实腹钢梁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mm)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图 例 0 -5.0 用钢尺检±l/2500 查 ±10.0 ±2.0

高度h 拱度 h>2000 设计要求起拱 设计未要求起拱 ±3.0 ±l/5000 10.0 -5.0 l/2000,且不应大于10.0 h/250,且不应大于10.0 5.0 用1m直尺和塞尺检查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侧弯矢高 扭曲 t≤14 腹板局部平面度 用拉线、吊线和钢尺检查 t>14 4.0 翼缘板对腹板的垂直度 吊车梁上翼缘与轨道接触面平面度 b/100,且不应大于3.0 1.0 用直角尺和钢尺检查 用200mm、1m1直尺和塞尺检查 箱型截面对角线差 5.0 连接处 箱型截面两腹板至翼缘板中其他心线距离a 处 1.0 用钢尺检查 1.5 梁端板的平面度(只允许凹进) 梁端板与腹板的垂直度 用直角尺和钢尺检查 用直角尺h/500,且不和钢尺检应大于2.0 查 钢桁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mm) h/500,且不应大于2.0

项 目 桁架最外端l≤24m 两个孔或两端支承面最l>24m 外侧距离 桁架跨中高度 设计要求起拱 桁架跨中拱度 设计示要求起拱 相邻节间弦杆弯曲(受压除外) 允许偏差 +3.0 -7.0 +5.0 -10.0 ±10.0 ±l/5000 10.0 -5.0 L/1000 检验方法 图 例 用钢尺检查 支承面到第一个安装孔距离a ±1.0 用钢尺检查 檩条连接支座间距 ±5.0 项 目 直径d 构件长度l 管口圆度 管面对近轴的垂直度 弯曲矢高 钢管构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mm)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d/500 ±5.0 ±3.0 用钢尺检查 d/500,且不应大于5.0 d/500,且不应大于用焊缝量规检查 3.0 l/1500,且不应大于用拉线、吊线和钢尺5.0 检查 图 例 对口错边 t/10,且不应大于3.0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注:对方矩形管,d为长边尺寸

墙架、檩条、支撑系统钢构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构件长度l 构件两端最外侧安装孔距离l1 构件弯曲矢高 截面尺寸 允许偏差 ±4.0 ±3.0 l/1000,且不应大于10.0 +5.0 -2.0 检验方法 用钢尺检查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钢平台、钢梯和防护钢栏杆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平台长度和宽±5.0 度 平台两对角线6.0 差│l1-l2│ 平台支柱高度 平台支柱弯曲5.0 矢高 平台表面平面6.0 度(1m范围内) 梯梁长度l ±5.0 塞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尺检查 用1m直尺和 ±3.0 用拉线和钢用钢尺检查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图 例

钢梯宽度b 钢梯安装孔距±5.0 ±3.0 离a 钢梯纵向弯曲l/1000 矢高 踏步(棍)间±5.0 距 栏杆高度 栏杆立柱间距 ±5.0 ±10.0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5、监理验收资料

1)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钢结构工程竣工图及相关设计文件。 3)原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复验、检测报告。 4)隐蔽工程检验项目验收记录。

5)有关安全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6)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7)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8)钢结构(构件组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七)钢构件预拼装工程质量控制

1、高强度螺栓和普通螺栓连接的多层板叠,应采用试孔器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比孔公称直径小1.0mm的试孔器检查时,每组孔的通过率不应小于85%。

(2)当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mm的试孔器检查时,通过率

应为100%。

2、预拼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构件预拼装的允许偏差(mm)

构件类型 项 目 预拼装单元总长 预拼装单元弯曲矢高 多节柱 接口错边 预拼装单元柱身扭曲 顶紧面至任一牛腿距离 跨度最外两端安装孔或两端支承面最外侧距离 接口截面错位 梁、桁架 拱度 设计要求起拱 设计未要求起拱 检验方法 用钢尺检查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用焊缝量规2.0 检查 用拉线、吊线h/200,且不应大于5.0 和钢尺检查 ±2.0 用钢尺检查 +5.0 -10.0 用焊缝量规2.0 检查 ±l/5000 l/2000 0 4.0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划线后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允许偏差 ±5.0 l/1500,且不应大于10.0 节点处杆件轴线错位 预拼装单元总长 预拼装单元弯曲矢高 管构件 对口错边 坡口间隙 各楼层柱距 构件平面相邻楼层梁与梁之间距离 总体预拼各层间框架两对角线之差 装 任意两对角线之差

±5.0 l/1500,且不应大于10.0 t/10,且不应大于3.0 用焊缝量规+2.0 检查 -1.0 ±4.0 ±3.0 H/2000,且不应大于5.0 用钢尺检查 ΣH/2000,且不应大于8.0 (八)钢结构安装工程

1、基础和支承面

1)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的规格及其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

2)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和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标高 水平度 地脚螺栓(锚栓) 螺栓中心偏移 预留孔中心偏移 支承面

允许偏差 ±3.0 l/1000 5.0 10.0 3)采用座浆垫板时,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顶面标高 水平度 位置

允许偏差 0.0 -3.0 l/1000 20.0 4)采用杯口基础时,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底面标高 杯口深度H 杯口垂直度 位置 允许偏差 0.0 -5.0 ±5.0 H/100,且不应大于10.0 10.0 5、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地脚螺栓(锚栓)的螺纹应受到保护。

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螺栓(锚栓)露出长度 螺纹长度

允许偏差 +30.0 0.0 +30.0

0.0 2、安装和校正

1)钢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2)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于70%紧贴,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

3)钢屋(托)架、桁架、梁及受压杆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屋(托)架、桁架、梁及受压杆件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 图例 跨中的垂直度 h/250且不应大于15.0 l≤30m 30m<l≤60m l/1000,且不应大于10.0 l/1000,且不应大于30.0 侧向弯曲矢高f l>60m l/1000,且不应大于50.0

4)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允许偏差 图 例 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 H/1000,且不应大于25.0 主体结构的整体平面弯曲 L/1500,且不应大于25.0 5)钢柱等主要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等标记应齐全。 6)当钢桁架(或梁)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时,其支座中心对定位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当采用大型混凝土屋面板时,钢桁架(或梁)间距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7)钢柱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 目 柱脚底座中心线对定位轴线的偏移 单层钢结构中柱子安装的允许偏差(mm) 允许偏差 图 例 检验方法 用吊线和钢尺检查 有吊车梁的柱 柱基准点标高 无吊车梁的柱 +3.0 -5.0 用水准仪检查 5.0 +5.0 -8.0 弯曲矢高 柱轴线

H/1200,且不应大于15.0 单H≤H/1000 层10m 柱 H>H/1000,且不用经纬仪或拉线和钢尺检查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钢尺检查

垂10m 应大于25.0 直单节H/1000,且不多度 柱 应大于10.0 节柱全柱 35.0 高

8)檩条、墙架等次要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墙架、檩条等次要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允许偏差 中心线对定位轴10.0 墙架线的偏移 立柱 垂直度 H/1000,且不应大于10.0 弯曲矢高 H/1000,且不应大于15.0 抗风桁架的垂直度 h/250,且不应大于15.0 檩条、墙梁的间距 ±5.0 檩条的弯曲矢高 L/750,且不应大于12.0 墙梁的弯曲矢高 L/750,且不应大于10.0 注:1.H为墙架立柱的高度; 2.h为抗风桁架的高度; 3.L为檩条或墙梁的长度。 检验方法 用钢尺检查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钢尺检查 用吊线和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9)钢平台、钢梯、栏杆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式钢直梯》(GB4053.1)、《固定式钢斜梯》(GB4053.2)、《固定式防护栏杆》(GB4053.3)和《固定式钢平台》(GB4053.4)的规定。钢平台、钢梯和防护栏杆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平台、钢梯和防护栏杆安装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平台高度 平台梁水平度 平台支柱垂直度 承重平台梁侧身弯曲 承重平台梁垂直度 直梯垂直度 栏杆高度 栏杆立柱间距

允许偏差 ±15.0 l/1000,且不应大于20.0 H/1000,且不应大于15.0 检验方法 用水准仪检查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钢尺检查 l/1000,且不应大于10.0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h/250,且不应大于15.0 用吊线和钢尺检查 l/1000,且不应大于15.0 ±15.0 用钢尺检查 ±15.0

10、现场焊缝组对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现场焊缝组对间隙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无垫板间隙 有垫板间隙 监理验收资料

允许偏差 +3.0 0.0 +3.0 -2.0 1、构件出厂合格证。

2、钢结构工程竣工图及相关文件。 3、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4、有关安全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5、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6、隐蔽验收记录。

7、钢结构单项结构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8、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9、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 10、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九)钢结构防腐与防火质量控制

1、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

1)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处理后的钢材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当设计无要求时,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各种底漆或防锈漆要求最低的除锈等级

涂 料 品 种 油性酚醛、醇酸等底漆或防锈漆 高氯化聚乙烯、氯化橡胶、氯磺化聚乙烯、环氧树脂、聚氨酯等底漆或防锈漆

除锈等级 St2 Sa2

无机富锌、有机硅、过氯乙烯等底漆

Sa212 2)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μm,室内应为125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

3)构件表面不应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

4)当钢结构处在有腐蚀介质环境或外露且设计有要求时,应进行涂层附着力测试,在检测处范围内,当涂层完整程度达到70%以上时,涂层附着力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5)涂装完成后,构件的标志、标记和编号应清晰完整。

监理验收资料

1、防腐涂料出厂合格证或复验报告。 2、涂装施工检查记录。

3、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4、钢结构防腐涂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

1)防火涂料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及防锈底漆涂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钢结构防火涂料的粘结强度、抗压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的规定。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防火喷涂材料性能试验方法》(GB9978)的规定。

3)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4)薄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0.5mm;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1mm。

5)防火涂料涂装基层不应有油污、灰尘和泥砂等污垢。 6)防火涂料不应有误涂、漏涂,涂层应闭合无脱层、空鼓、明显凹陷、粉化松散和浮浆等外观缺陷,乳突已剔除。 监理验收资料

1、材料出厂合格证或复验报告。 2、防火涂料产品生产许可证。 3、防火涂料施工检查记录。 4、观感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5、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十)分部工程监理验收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钢结构作为主体结构之一应按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当主体结构均为钢结构时应按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大型钢结构工程可划分成若干个子分部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2、钢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遵循以下原则: (1)单层钢结构按变形缝划分。

(2)多层及高层钢结构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 (3)压型金属板工程可按屋面、墙板、楼面等划分。 (4)对于原材料及成品进场时的验收,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合并或分解检验批。

3、检验批的验收是最小的验收单元,也是最重要和基本的验收工作内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及至于单位工程的验收,都是建立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之上的。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检验批质量标准

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必须符合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

3、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

分项工程质量标准

1、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2、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工程质量标准

钢结构分部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格质量标准。 2、 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应完整。

3、 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4、 有关观感质量应符合规范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质量控制方法

1、事前质量预控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质量控制体系、质量检查制度。

(2)审查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及管理人员资格。

(3)认真熟悉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相关施工规范及招投标文件等。

(4)认真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5)施工前,认真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6)签发工程质量预告单,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交底。 2、事中跟踪检查进行质量控制

(1)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设备质量,认真核验质量证明文件,按要求现场随机见证取样送检复验。对未经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应拒绝签认,严禁用于施工,要求并监督限期撤出现场。

(2)要求施工单位先进行样板施工示范,经检查验收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3)强化对工序质量的检查验收,严格按照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对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进行中间验收。

(4)加强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并根据质量控制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平行检验和旁站跟踪检查。

3、事后质量纠偏

(1)认真核验工程资料与工程实体质量的符合性。

(2)针对过程检查及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监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完善,必要时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

落实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二)质量控制手段

1、审查有关质量、技术文件与资料。认真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及材料设备报验、检验批、隐蔽工程等工程资料。

2、及时签发有关指令文件或管理文件。施工前签发质量预告单进行监理交底。施工过程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时,应根据情况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必要时签发工作联系单进行协调沟通。及时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就有关质量问题提出具体的管控要求。

3、现场监督与检查。主要通过现场巡视检查、平行检验、旁站监督等方式进行质量检查控制。

4、制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监控工作程序,各方应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5、利用支付手段。施工单位不按照指令或拒绝整改质量问题,监理对该部位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工程款也不予支付。 (三)“四阶段四主体”管理规定

充分发挥公司“四阶段四主体”管理规定。四阶段是指:安全预告单、口头指令、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监理报告;四主体是指: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安全预告单

在脚手架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监理机构分别签发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安全预告单,由施工单位负责签收,并根据其内容落实交底工作,提醒作业人员做好对应安全管理工作。

(2)、监理通知单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合同约定;

使用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在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对于一般问题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对于重大问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经其同意后签发。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将复查结果记录在监理日志中,主送施工项目部,抄报建设单位。由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施工单位整改回复情况,逐条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之后,方可继续施工,不合格项目督促施工单位继续整改,直至合格。

(4)、工程暂停令

当出现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停工处理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工程暂停令》必须注明停工部位及范围。主送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抄报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后,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停工指示或监理部发出的«工程暂停令»指出的停工原因进行调查、审核和评估,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复工条件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后提出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是否同意申请的批复。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的整改过程、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复工报审表»予以审核,并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接到«工程复工令»后组织复工。

(5)监理报告

当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以及情况严重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报告»,同时应附相应«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等证明监理人员所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相关文件资料。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抄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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