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授信管理
一、中外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的主要差异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 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 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 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 行的商业经营和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 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一一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 直管
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 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 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 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水准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 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 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 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 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 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 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 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 人员主管一一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 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 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高度耦合的“金字 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 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 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 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 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
部门负责处置不 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 局面,但信贷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 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水准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 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 向运动特征。
( 二 ) 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 国内银
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 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 有: 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 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 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 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 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 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
2、通过
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 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 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 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 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 筹考虑。 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 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
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
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
(政治/ 经济)事件发
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 定期对贷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 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相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对应 下调。 6、设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 的风险审核小组对 各?spa non click二\"se ndmsg(””pw_ajax.php””,””actio n=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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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糯组合
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 信贷组合
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 ?级以上为合 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 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 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因为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 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 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 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 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 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 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 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 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 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 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 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 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 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 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 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 距。
( 三) 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 人员
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 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主权。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性, 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 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 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升信贷管理人 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 授予相对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 们有充足的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 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 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 如某
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考核部门借助业绩 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 升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 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 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 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 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 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 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 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 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增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 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 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 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 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 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 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 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贝y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相关负责 人也要受到相对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因为存有信息严重不对称和 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 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 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持续增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 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 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 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下的老一 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一一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 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一一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 内银
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 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 照审慎会计原
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 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 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一一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 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对应核减资本金。 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主权,不 受财务、税收部门,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 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 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 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 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水准计提相对应的专项坏账准备 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 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 险企业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 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一一年末贷 款余额的 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有呆账准备提 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 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 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 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 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的,不能 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 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有相对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 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 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 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因为财政部门出于 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 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 的倾向。最后,因为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 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能得到奖励,这也在一定水准上纵容 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一一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 视清
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 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 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 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
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 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 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 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 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有“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 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 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 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 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 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 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 一 ) 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 则,
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 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 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 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 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 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 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 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 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 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 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 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管理部门, 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 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 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因为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 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
部门的弊端。
( 二) 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 度上
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 强调通过制度增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 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 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 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 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 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 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 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
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 相对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 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 转为正激励。增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 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 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 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 三 ) 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准确处理好风险管 理与
提升效率的关系。
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 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 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 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相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二 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然绝对主体, 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 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 避承担适当信贷风险的责任。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 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 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 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 新树立准确的信贷
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 度,提升经营效益水平。
( 四) 改革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符合谨慎经营和审慎会计原则的呆账准 备金
的计提和冲销制度。
近年来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力度持续加大,但财务管理制度改革严重 滞后。目前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的,而贷款损 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仍不能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 估利润,累积风险。因此,尽快改革我国银行业呆账准备金制度已刻 不容缓。首先,可适当提升普通呆账准备金水平。可以规定按银行年 末贷款总余额1% — 3%的范围实行差额提取,在浮动范围内,由各银
行根据经济发展、贷款总量、构成、构成以及预计损失情况等,自主 决定提多提少。其次,在提取普通准备金的基础上。分类提取专项呆 账准备金。人民银行应要求各银行在统一的分类指导原则下,按照五 级分类结果,对各类不良贷款提取适度水平的专项呆账准备金。在尚 未获取经验数据的初期,可参照国际标准,对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 款分别计提 25%、50%和 100%的呆账准备。第三,放宽呆账核销条 件,简化呆账核销程序,逐步建立呆账准备自主使用机制。建议中国 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协商制定“银行业贷款呆账核销办法”,将呆账认 定核销权力还给银行,同时对已核销呆账的管理作出严格规定,对股 份制银行贷款核销则可由其信贷部门或风险管理部门提出,内审部门 审核认定,董事会批准即可。 银行信贷授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