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民办教育机构需提供资料:
一、申办报告
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资质证明材料
1.举办者属于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举办者属于社会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无不良记录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举办者属于联合办学的:联合办学者属于自然人的,每个举办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联合办学者属于社会组织的,需提交每个组织的营业执照、无不良记录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六、开餐学校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筑面积超过300平米的需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意见,幼儿园需提供全体教职工的健康证。
七、学校党组织设立情况资料
八、相关表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