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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带新(全民营销)方案

来源:九壹网


“一诺千金-----全民营销总动员”执行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全民营销是为集团实现回款任务的重要手段。

以推动全民营销,发挥和调动员工及周边群众营销积极性为手段,达到无论是企业内部员工还是普通群众都成为营销环节的一部分。 制造项目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口碑好的社会反应情况,增加到访促进成交。

二、参与群体及推广形式 1. 参与群体

➢ 除销售部以外的全体集团员工。 ➢ 新老客户以及外围群众。 2. 推广形式

➢ 在项目所能覆盖的宣传区域进行传播(口口相传、单页宣传),向外围群众释放我们的全民营销的奖励;

➢ 从县城的其它单位入手(报纸、网络、保险公司等),扩大宣传及扩散力度;

➢ 在县城各个小区张贴海报,吸引小区退休职工等入伙; ➢ 发动本集团员工 三、实施办法: (一)针对集团员工

1、集团员工在不影响正常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全员营销。 2、奖励方式:2000元/套。

(二)新老客户以及外部群众

1、适用范围:老客户与全民营销活动登记人员。 2、奖励方式:3000元/套。 四、销售流程:

1、做好参与全民营销人员的前期培训工作(如本集团内部员工)。 2、准备活动宣传物料(单页、户型图、海报等…),方便其他有意参与者加入全民营销,并为全民营销参与人员提供销售道具(单页、海报、项目资料等)。

3、公司员工或全民营销人员负责将客户带至现场售楼部或电话推荐预约,销售经理负责全民营销客户登记工作,置业顾问进行相关谈判工作。

4、销售经理及公司领导有权审查全民营销成交客户的真实性。 5、置业顾问做好后期客户接待服务与销售工作,全民营销不影响销售提成。 五、客户界定:

1、全民营销参与人员推荐的客户,必须是未在售楼部登记的新客户,以售楼部的客户信息登记时间为依据。

2、新客户需由全民营销参与人员陪同到访,或提前电话预约,由接电的置业顾问向销售经理联系报备,确认该新客户姓名及到访时间。

3、置业顾问接待后,全民营销人员需填写《推介客户登记确认单》,并由现场销售经理与当事置业顾问签字确认客户信息。若全民营销人

员未能到达销售现场,需提前联系销售经理告知客户情况,并于三日内到达销售现场补全《推介客户登记确认单》,若逾期或未提前联系,此客户视为无效客户,不予以发放奖金。

4、新客户当天未能成交的,也需填写《推介客户登记确认单》,直至认购时再补全认购房号信息。

5、《推介客户登记确认单》需在新客户签署认购单前签订,否则过期不予以补签,并视为无效客户,不予以发放奖金。 六、奖金结算:

1、奖励发放:该套转介房源全款的40%到位之后,三个工作之内发放。

2、出现以下列情况者,将不能享受推介奖励:新客户首次到场未能填写《推介客户登记确认单》也未提前告知销售经理客户情况,任何时候不予追认,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取消全民营销人员全民营销资格。 七、操作要点:

1、销售经理办公室为《推介客户登记确认单》登记处。 2、如置业顾问个人拓展的全民营销人员所推荐的客户资源属于置业顾问个人所有。

3、销售经理按置业顾问排岗顺序分配此类客户,由分配置业顾问全程跟进。

4、现场登记时,需由全民营销人员及客户同时在现场登记,如全民营销人员无法到场,可提前至电登记处电话登记。

5、全民营销人员成功推介客户认购后,必须依据《推介客户登记确认单》及客户在售楼部其它资料相互确认后,方可领取奖励,且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并领取。

6、每名客户只可有一名全民营销人员,如有多名全民营销人员,以在“登记处”签名登记时间靠前者为准。 八、其他:

1、该项奖金数额为税后金额,税费由公司承担,一并计入推广费用。

2、执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其它未出现于此方案中的内容,另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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