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307#-317#、人防区域、污水处理站、密闭清洁站室内外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项目:
本工程所有外墙饰面砖(约12257.75㎡)。 二、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包括勾缝等完整工序,不含材料款。 三、承包价格:
本工程采取固定单价包干形式,墙面    元/m2,暂估合同总价  元(大写:  元整),最终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工期要求:
自2016年  月   日开始施工,2016年  月  日施工完毕。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饰面砖材料应表面平整、边缘整齐、棱角不得破坏,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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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饰面砖材料的表面应光洁和干净,质地坚固,尺寸,不得有暗痕和裂纹,吸水率不得大于10%。
3、拌制砂浆应用洁净水。施工时所用胶结材料的品种、掺合比例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具有产品合格证。
4、饰面砖分项工程的材料品种、规格、图案、固定方法和砂浆种类,应符合设计要求。
5、镶贴、安装饰面砖的基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 6、饰面砖应镶贴在平整粗糙的基层上,光滑的基层表面镶贴前应处理。残留的砂浆、尘土和油渍应清除干净。
7、饰面砖应镶贴平整,接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勾缝密实,以防外墙渗水到室内。
8、镶贴室外突出的檐口、腰线、窗口、雨篷等饰面,必须有流水坡度和滴水线(槽)。
9、饰面砖其粘结强度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指标时定为合格:⑴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40Mpa;⑵每组有一个试样的粘结强度小于0.40Mpa,但不应小于0.30Mpa。当两项指标均不符合要求时,其粘结强度为不合格。
10、砖墙面的打底应提前1天浇水湿透后,先贴灰饼后做冲筋再用1:3水泥砂浆打底,木抹子搓平,隔天浇水养护不少于7天。 11、对于砼基层打底应用1:1水泥细砂浆(内掺20%107胶)喷或甩到砼基层上,作“毛化处理”后再行打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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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饰面砖镶贴前应先选砖预排,以便拼缝均匀。在同一墙面上的横竖排列,不宜有一行以上的非整砖。非整砖行应排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优良工程不得存在有非整砖现象。
13、外墙饰面砖宜采用1:2水泥砂浆镶贴,砂浆厚度为6-10mm;镶贴用的水泥砂浆可掺适量石灰膏保和易性。
14、勾缝后,应及时将面层残存的水泥浆清洗干净,并做好成品的保护。
15、饰面砖镶贴必须牢固不空鼓、无歪斜、无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16、饰面砖砖缝应用水泥细砂浆勾缝密实、表面平整、缝隙宽窄均匀、缝格平直、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砖搭接方向正确。
17、该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本班组务必做到优良,否则造成返工重做一切损失均由班组自负。 六、安全要求:
1、新工人进场后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纪律等。
2、高处作业时,应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特别是大风雨后作业。 3、对脚手架不牢固之处和跷头板等及时处理,要铺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手推车运灰浆时的安全。
4、在架子上工作,工具和材料要放置稳当,不准随便乱扔。 5、用升降机上料时,要有专人负责开机,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作业。
6、砂浆机应有专人操作和维修、保养,电器设备应绝缘良好并接地,并做到二级漏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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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格控制脚手架的施工负载。
8、不准随意拆除、斩断脚手架的软硬拉结,不准随意拆除脚手架上的安全设施,如妨碍施工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妨碍部位。 9、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0、必须服从总承包的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佩戴安全帽、保险绳,不准抽烟等。如违反总包规定,其有权给予包括罚款在内的处罚。 11、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 如不满足甲方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给予包括罚款在内的处罚。 七、奖罚条件:
如不满足甲方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给予包括罚款在内的处罚。 八、本工程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起24个月,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 九、其他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住宿,乙方伙食费、水电费自理。
2、乙方报价不含税费,不含实验费。包含资料费,如果乙方力做所需资料,由乙方自己外聘资料员;或者由甲方统一配备资料员,费用由各施工班组分摊。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允许租赁半壁店村域内民房,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给予2万元罚款。 十、付款方式:
本工程劳务费按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50%,支付合同金额40%的工程款;完成工程量80%,支付合同金额25%工程款;工程全部结束,支付合同金额25%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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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金额95%工程款;余5%质保金,如无质量问题,12个月之后付清。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电话: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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