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工程公司采购方式的思考
摘要:在国企工程公司承接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是确保项目能否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如何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既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保证工程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抑制滋生,又能开拓市场,提升管理效益,确保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工程分包采购;采购方式;比较选择 1引言
国有企业采购方式一般有招标(含邀请招标)采购、竞价询比采购、磋商谈判采购和直接采购(含单源和多源)等。
部分国有工程公司招标采购人员都有这样的困惑,公司与上家(业主、建设单位及其他具有发包权力的单位)已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采购是否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中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中规定“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一条中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
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均未对“以其他价格形式(暂估价以外)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采购做出明文规定。
对市场主体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据此,笔者认为: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该部分(指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以外的所有工程、货物、服务采购)是整个项目的一个部分,已经经过了充分、必要的竞争,所以,在进行采购(分包)的过程中,可以不再强制进行招标,而根据公司和具体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项目工期、进度、质量、现场管理等综合考虑,合理选用招标、竞价询比采购、磋商谈判采购和直接采购等方式。 2采购方式选择
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的意义: 1)节约资金,进度可控。 2)公平合理,保证质量。 3)提高效率,实现双赢。
4)阳光采购,遏制。 5)树立企业形象,践行社会责任。 2.1不同采购方式的优缺点 2.1.1招标采购的优缺点
1)优点:能比较合理的反映符合市场行情的真实价格,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可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到报价较低、工期较短、技术可靠、资信良好的中标人,竞争性好、相对公平、透明度高等。
2)缺点:采购程序较为复杂,工作量大,耗时较长,费用较高,效率较低,对采购招标人员专业水平要求较高,可能出现串通投标,或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应变性较差。
2.1.2非招标采购方式优缺点
1)优点:程序相对简单,节省时间与相应的费用,项目管理相对容易,快速反应,弹性较强。
2)缺点:市场竞争性低,不利于供应商的优胜劣汰,不便于公众监督,竞争性与透明性较差,容易滋生徇私舞弊现象。 2.2措施及建议
通过了解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的优缺点,结合实际应用中碰到的问题,对如何进一步完善采购工作,个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做实、做细采购策划,为采购工作预留充足时间。采购策划统领整个采购工作,是选择采购方式的基础和前提,采购招标人员要重视策划工作,准确把握企业内部管理流程和项目进展情况,对分包工程、设备、材料和服务等采购需求做到心中有数,合理划分标段和标包,尽量避免紧急采购情况发生。努力减少本可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因时间关系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避免可以用密封报价进行询比价采购的采用传真、电邮等方式报价;避免因时间紧、沟通不充分而导致采购工作匆忙开展,缺乏针对性。
2.动态管理合格供应商库。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不能保证至少有三家合格供应商响应的采购项目进行梳理,清除长期不合作和信用评价低的供应商,项目结束后对合作单位进行实时评价。不断扩充新的合格供应商,杜绝出现有足够数量的合格供应商却只选择少量单位询价,避免原本就不足三家供应商的情况。关注因地域、时间紧迫、专有技术、独家授权等因素长期选用直接(单一来源)采购的单位,了解市场上可与其形成竞争的企业或技术成长情况,条件成熟时实时引入形成竞争机制。掌握供应商信息变更情况,避免发生互有关联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情况,减少和抑制围标、串标。 为保证充分竞争,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采用招标方式,在不具备招标条件的情况下,除特殊情况外每个采购项目在库内能保持足够多(不少于三家)积极响应的合格供应商,有利于形成竞争局面。
3.完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工作。完善各种采购方式操作流程,对在实际操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形成制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一些细节的问题要引起重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评委和供应商进行处罚,倡导“阳光采购”,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4.建立和完善价格信息库。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的坚持。将价格统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不定期的进行信息汇总和更新;对设备材料采购
时要求供应商提供配件及其他辅助设备的明细报价,有利于价格信息的收集;对工程分包信息价与市场价进行比对分析,收集和分析同行优秀企业价格,采购价格做到“心知肚明”,具有“竞争性”。
5.加强学习,提高采购能力。采购招标人员需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责任心,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对付款方式、违约处罚等在招标和询价文件中进行明确,减少后续合同谈判工作。同时要提高谈判能力,发挥集体谈判的优势,注意谈判技巧、谈判进程和谈判的整体节奏,掌握谈判主动权。
6.加强对招标采购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根植坚持原则、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职业道德理念,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坚守红线和底线,不受各种非法利益的侵蚀,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利益。
7.加强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监督,推进“阳光采购”。借鉴国内外优秀工程企业采购方式,提质增效。 3结语
随着工程总承包的进一步推广,当前很多传统勘察设计院转型为工程公司,但在转型过程中,并没有发挥自身规划、勘察、设计协同的优势,虽然承接了大量总承包业务,但“只见总量,不见利润”。其中影响因素众多,但归根结底,还是在采购实施过程中竞争性不够,导致项目成本居高不下。
当前,随着市场的开放,在绝大多数项目中,能够满足项目要求的潜在合作单位很多,片面的选择少量单位报价不但缺乏足够说服力,也不符合市场竞争规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市场经济的核心在于市场竞争。规范采购管理,选择恰当的采购方式,扩大选择范围,增加采购透明度,对控制和降低企业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意义重大,也能更好的践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