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 岛 农 业 大 学
学 生 实 习 报 告
实 习 名 称: 知识产权代理教学实习 实 习 时 间: 2013 -- 2014 学年 第 一 学期
专 业 班 级 :农林经济管理(知识产权)2011级 姓名(学号): 赵玉浩 20111963
2013年 12 月 12 日
农林经济管理教学实习
一、实习目的:
为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学专业学生,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深入司法实践工作,了解庭审的全过程,体验司法工作的日常事务。通过参加实习开阔眼界,以理论为基础,通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期达到提高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的目的。另外通过实习增强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锻炼自己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时间:2013年9月11日 三、实习地点:青岛市城阳区人民
四、实习内容:登记案件信息表,整理卷宗,做庭审笔录,拟写审理报告判
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2013年9月11日我在城阳区人民进行了实习,我被分在了民二庭,民二庭主要负责离婚案件,合同纠纷,交通肇事案件以及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而我的主要任务就是协助员和法官的工作一些。比如:整理卷宗,登记案件信息表,做庭审笔录,拟写审理报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我学会了整理卷宗。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立案文书、起诉状、应诉答辩状、送达回证、开庭笔录、质证笔录、双方提供的证据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员。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顺序排列内部文书、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张贴封条、员盖章等工作。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使我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所以在这向所有为我在实习总结提供帮助和指导的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
另外,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作调解、庭审、谈话笔录。鉴于去年在的实习经历,这项工作对我而言并不陌生。但是由于我不是青岛城阳本地人,所以语言了成了很大的障碍。开庭期间,大多数当事人都是用的方言,其速度之快、言辞之激烈难懂并非我所能应付的,所以很多东西都是不知所云也不知所往。不过这也让我明白了,为什么在招员的时候更倾向于本地人的缘故了。语言作为交流的工具在这个时候起到了关键性的决定作用,也许这也算是地区就业的优势吧!不过做笔录也不全是机械性记录,其中存在一些小技巧。比如说,在庭审过程中并不是当事人及审判人员说的每一句话都得写下来,我们可以只记下关键性的语句或者词语,这样就可以提高效率。当然一般在庭审过程中,法官都会对于比较复杂的部分会加以总结,这样就直接减少了员的思考时间,也是提高速度的好方法。总之,笔录对于法官的裁判会起到很大甚至是决定性作用,这就对于员的工作有更高更细的要求,认真对待每一句话、写好每个关键字也许是对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五、实习体会:
经过这次实习,我不仅巩固了大学两年以来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能力。通过与该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在实习过程中,我基本熟悉了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大致的全过程,这对我上个学期学习民事诉讼法的温习与巩固将会有极大的帮助。理论与实践结合才能把知识学透。尽管实习之前觉得无聊、浪费时间,但现在回想起来收获真不少。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锻炼机会。我在想,如果我们专业的每个人都能来真正、踏踏实实的一次,我们的法学教育才能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那该会培养出多少人才。我为假期没有来真正实习过的同学表示惋惜,同时也觉得我能有机会来实
践一回觉得很骄傲,为我的法律生涯画上了很好的第一笔。
在实习过程中,我也发现了一些法律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尤其在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过程中,以及案件审判的公正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第一,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
第二,“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明显。申诉案件越来越多,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的宣判缺乏信任感。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告状的,有要求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问题。但作为一个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三,执行难的问题明显。基层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
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通过这次实习,让我懂得很多事情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够真正的了解,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难免会有偏差。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通过实习,我开阔了视野,熟悉了的工作流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时还培养了自己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能力。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朋友,我们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直到现在还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从他们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学到为人处事的方法,这些都是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的宝贵财富。在此我由衷地向为我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法庭工作者们表示感谢,是你们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我会铭记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