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折子工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朝办发[2010]76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朝阳区 【发布日期】2010.09.28 【实施日期】2010.09.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社会服务
管理创新工作折子工程》的通知 (京朝办发[2010]76号)
各街道工委、地区工委(乡),各事处、地区办事处(乡),区委、区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公司:
《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折子工程》已经区委、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办公室
201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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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折子工程
根据区委、区统一部署和《朝阳区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实施意见 》的具体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切实落实“构建五大体系、实现五大突破”十项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确保顺利实现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总体工作目标,特制定如下折子工程。 一、五大体系
(一)构建数字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
1. 以网格为基础,建立多平台集成的数字化社会服务管理系统
工作目标(城区):2010年10月底前,对网格内人、地、事、物、组织等要素逐一建立和完善社区级数据库和电子图层(重点建立无遗漏的房屋管理数据库、无遗漏的人口数据库、无遗漏的社区单位信息数据库)。2010年11月底前,在区、街两级对社区基础数据库进行分类,按照人口状况、市政管理、城市秩序、社会稳定、治安秩序、为民服务、扶贫帮困等类别,建立上下对应的数据库和电子图层,实现城市治理量化统计、量化分析和量化评价,不断完善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和共享体系。 牵头单位:区监督中心、区社会办 责 任 人:皮定均、张永新
成员单位:区文明办、区综治办、区流管办、区信息办、区财政局、朝阳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监察大队,各街道
工作目标(农村):2010年12月底前,对网格内人、地、事、物、组织等要素逐一建立和完善村级数据库和电子图层(重点建立无遗漏的房屋管理数据库、无遗漏的人口数 2 / 7
据库、无遗漏的社区单位信息数据库)。2011年1月底前,在区、乡两级对村基础数据
库进行分类,按照人口状况、市政管理、城市秩序、社会稳定、治安秩序、为民服务、扶贫帮困等类别,建立上下对应的数据库和电子图层,实现治理量化统计、量化分析和量化评价,不断完善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和共享体系。 牵头单位:区监督中心、区农委 责 任 人:皮定均、陈晓东
成员单位:区文明办、区综治办、区信息办、区流管办、区财政局、朝阳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监察大队,各乡
2.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功能集成的区、街(乡)两级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工作目标(城区):整合街道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综治维稳中心功能,扩展更多的管理平台,建立区、街两级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区、街两级社会服务管理的指挥调度、组织协调、监督评价。2010年10月底前,在五个街道完成试点,11月在其它街道推广。建立闭环式的社会服务管理决策指挥系统,推进全区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区监督中心、区社会办 责 任 人:皮定均、张永新
成员单位:区文明办、区综治办、区流管办、区信息办、区财政局、朝阳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监察大队,各街道
工作目标(农村):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2010年12月底前推广街道试点经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功能集成的区、乡两级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提高农村地区社会服务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区监督中心、区农委 责 任 人:皮定均、陈晓东 3 / 7
成员单位:区文明办、区综治办、区流管办、区财政局、朝阳分局、区市政市容
委、区监察大队,各乡
3.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合作型运行支撑系统
工作目标(城区):2010年10月底前,明确网格内社会服务管理责任主体、责任人,明确专业、协管、志愿服务等力量配置标准;在社区、商务楼宇中设立信息员,形成基层全覆盖的信息网格;扩展96105社区服务网功能,纳入区和街道社会服务管理指挥系统,实现单位数据库与数字化为民服务的对接,整合区域内所有热线电话,由96105统一受理,搭建、企业、市民三方互动平台,逐步实现咨询、服务、举报投诉、社区服务及民生监测等工作的系统化,推进朝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区监督中心、区社会办 责 任 人:皮定均、张永新
成员单位:区文明办、区综治办、区流管办、区信息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朝阳分局,各街道
工作目标(农村):2010年11月底前,明确网格内社会服务管理责任主体、责任人,明确专业、协管、志愿服务等力量配置标准;在社区、村、商务楼宇中设立信息员,扩展96105社区服务网功能,纳入区和乡社会服务管理指挥系统,实现单位数据库与数字化为民服务的对接,整合区域内所有热线电话,由96105统一受理,逐步实现咨询、服务、举报投诉及民生监测等工作的系统化。 牵头单位:区监督中心、区农委 责 任 人:皮定均、陈晓东
成员单位:区文明办、区综治办、区流管办、区信息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朝阳分局,各乡
(二)构建统筹有力的综治维稳工作体系 4 / 7
4. 深入推进社会维稳风险治理
工作目标:建设以“一网两库三关”为核心内容的社会维稳风险治理与科学管理体系,深化预知预防、排查化解、防范稳控、应急处突、责任保障五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网上舆情监测、网络舆情评论员等机制,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管理。推进网格化合成执法工作模式,有效解决单元内的社会治安问题,实现社会治安管控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建立群防群治力量勤务化的管理体系。以上目标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委委、区综治办、区维稳办 责 任 人:倪东新、战玉贵、王春发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区委农工委、区农委、区流管办、区信访办、区司法局、朝阳分局、区财政局、区市政市容委、区监察大队、区监督中心,各街乡 5. 推行矛盾多元调解工作模式
工作目标:完善覆盖全区街(乡)、社区(村)、楼门院组,遍及各行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基层矛盾多元调解网络。在社区成立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搭建化解矛盾第三方平台,支持社区(小区)建立居民调解站(民调室、矛盾化解站);按照每20-40户设1名和谐促进员,鼓励和支持和谐促进员积极开展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的日常调处化解和及时报告社情。 牵头单位:区社会办、区农委 责 任 人:张永新、陈晓东 成员单位:各街乡
工作目标:以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在社区配备“百姓法律顾问”。 牵头单位:区社会办、区农委 5 / 7
责 任 人:张永新、陈晓东
成员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各街乡
工作目标: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全程、全员、全面的立体司法调解格局。 牵头单位:区委委、区司法局 责 任 人:倪东新、荣 容
成员单位:区社会办、区农委、区综治办,各街乡 以上目标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6. 实行重点地区动态排查整治和联合执法工作模式
工作目标:2010年10月底前,完善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常态预防打击机制;实行地方和机关双向挂牌督战,抑制可防性案件发案势头;对辖区内各种违法行为和秩序类问题实施联合执法;组织相邻街乡轮流交叉执法,形成常态化工作模式,解决区域边界“执法难”的问题。 牵头单位:区综治办 责 任 人:战玉贵
成员单位:区社会办、区农委、区维稳办、区流管办、朝阳分局、区监察大队、区监督中心,各街乡
7. 探索建立“城市新居民”服务站管理模式
工作目标:2010年11月底前,完善“1258”工作体系,实现流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街(乡)年底前完成“城市新居民”服务站建设。2010年12月开始,探索建立社区化流管工作新模式和外籍人管理新办法。 牵头单位:区流管办 责 任 人:王春增 6 / 7
成员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区委农工委、区农委、区综治办、区维稳办、
区信访办、区法制办、朝阳分局、区财政局,各街乡 8. 推进村庄社区化管理工作
工作目标:2010年12月底前,参照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在有条件的村庄推进村庄社区化管理工作。2011年2月底前,整合警务工作站、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巡防工作站、民调室、监控室等,建立融合“三站两室”功能的村综治工作中心,由民警和村干部共同开展工作。充实管理力量,配齐配强巡防队及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队伍。将生活在村庄的人员全部纳入社会服务管理视野。继续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中心警务站建设,创建以“户籍派出所+中心警务站+社区警务室”为特征的警务管理模式,实现重点村落“村村设有警务站、村村提高见警率”的目标。 牵头单位:区综治办、朝阳分局、区农委 责 任 人:战玉贵、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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