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总监(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安全总监安全职责
(1)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汇报进行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监督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合资合作和引进等限下项目的职业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影响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职业病危害影响效果评价及安全“三同时”履行情况,按程序进行审查和监督。监督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安全可靠性审查程序履行情况。
(3)监督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执行情况。负责对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负责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改进措施的落实。
(4)组织安全评价和检查,并对评价和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定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情况进行分析,对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5)组织制定重点要害部位和关键装置的安全监控方案,并督促实施。
(6)组织对承包商安全资质和安全业绩情况进行审查,对承包商生产、作业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监督安全生产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
(7)监督检查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检验、维修、使用、报废、停用等管理职责执行情况。
(8)监督检查本单位消防设备、器材、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资质,督促、检查供应部门按照规定配备,员工按要求使用。
(9)监督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计划的编制、报批和执行情况。
(10)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单位进行查处。
(11)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与考核。
(12)认真执行干部带班制度,履行值班期间的职责。
二、公司安全员岗位安全职责
(1)协助本部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工作。
(2)负责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3)负责全厂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督查工作。
(4)参与全厂的安全大检查并协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隐患通知的下达及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全厂动火等票据等安全票证的审批工作及现场安全措施的指导工作。
(6)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
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7)发现设备和设备有关的事故,及时报告,参与设备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