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规范企业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议类别
第1条 公司的例会分为周一的全体员工大会、周二至周五的晨会及夕会、部门列会、周五下午的工作总结会议。
第2条 全体员工大会
(1)全体员工大会是由董事长本人或委托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人员。
(3)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周_一早上8:40。
(4)会议由行政部转发通知,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5)会议纪要由行政部负责整理,并于每周周三_呈董事长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部门。
第3条 晨会及夕会
(1)晨会及夕会是由各部门轮流召开的工作例会。
(2)晨会时间定于周二至周五早8:30-9:00、夕会时间定于周二至周四晚17:30-18:00.
第4条 部门例会
(1)部门例会是由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例会时间由各部门根据 部门工作特点合理安排,以不影响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
第5条 工作总结会
(1)工作总结会是由董事长本人或委托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
(3)时间定于每周五晚17:00
第三章 会议的准备
第6条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第7条 会议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召开,组织会议的部门会前应准备好会议议程及有关内容,并负责维护会议纪律。
第 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签到,准备好与会议有关的资料,做好会议记录,
对要求传达的会议内容要及时进行传达。
第9条 会议涉及机密事件,所有与会者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外传泄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10条 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由牵头部门及时书面通知有关执行部门,并负责监督落实情况。
第四章 会议记录
第11条 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第12条 董事长主持的公司例会、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董事长助理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董事长另有安排的,依据董事长指定的办法实行。
第五章 会议纪律
第13条 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能参加会议者,需要事先用书面形式向行政部门请假。
第14条 参加会议者,需要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不得在会议中接打电话、用手机发短信。
第15条 开会时,需要保持精神集中,不得交头接耳,哗众取宠。
第六章 附则
第16条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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