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维护维修和保养服务制度
2.1.1.校园内和校门口所有区域
2.1.1.1.服务范围:负责所有服务区域的水电设备运行管理与维护维修和保养,保证正常的供水供电和防火防盗安全。
2.1.1.2.服务要求
2.1.1.2.1.保证服务区域内的供水、供电、排污等系统的正常运转,保证水电设备设施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2.1.1.2.2.负责维修校园内外所有的水电设备设施(如风扇、灯具(含路灯)(如采购人对路灯进行全面改造,改造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但中标人必须负责改造后的路灯线路和灯泡的管理、维护、维修和更换)、水龙头、插座、开关、线盒、软水管、小水管(分管)(含配件),线路等小项目维修与更换。更换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按采购人指定,负责维修人工、维修工具和维修材料,从接到报修时计起,维修或更换完成的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没有在接到报修后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的,按电风扇每支每超过4小时扣款200元计算、其它小维修或更换按每个点每超过4小时扣款100元计算,扣款以每4小时为单位递增,例如:每支电风扇维修或更换时间超过12小时,扣款600元;其它小维修或更换每个点超过12小时,扣款300元。
2.1.1.2.3.负责对新入住学生的宿舍提前3天完成检修(包括灯具、水龙头、插座、开关、线路、电风扇),确保可以正常使用。采购人提前2天进行逐项检查,对不能正常使用的进行登记并按合同或
采购人管理制度在月度验收考核中给予扣分。
2.1.3.多功能厅的运行管理与维护维修
2.1.3.1.服务范围:指派专人对多功能厅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对多功能厅的水电设备(包括空调和音响灯光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对多功能厅的设备设施的资产进行管理。
2.1.3.2.服务要求
2.1.3.2.1.建立大型设备的档案,跟踪记录设备相关的维修情况,每半年编制一次设备维护计划表上报采购人相关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以备核查、对新资产进行登记、需进行资产报废应按采购人的规定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2.1.3.2.2.日常对水电设备(包括空调和音响灯光设备)进行维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更换维修材料单件在200元(不含200元)以下的由中标人负责,200元以上由采购人负责。
2.1.3.2.3.当采购人使用多功能厅时,中标人应负责开关门窗、提供灯光音响等相关设备操控技术支持和卫生保洁。
2.1.4.固定电话的运行管理与维护维修
2.1.4.1.服务范围:服务区域内的所有固定电话的运行管理与维护维修
2.1.4.2.服务要求:指派专人服务区域内的所有固定电话进行日常巡查检修,及时排除故障、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负责与电信部门联系新装电话或免费上门维修。更换维修材料单件在200元(不含200元)以下的由中标人负责,200元以上由采购人负责。
2.1.5.给排水系统管理与维护
2.1.5.1.服务范围:负责校区所有给排水系统(含二次供水系统、学校自建热水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记录各种设备运行数据,保证相关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
2.1.5.2.服务要求
2.1.5.2.1.建立大型设备的档案,跟踪记录设备相关的维修情况,每半年编制一次设备维护计划表上报采购人相关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以备核查、对新资产进行登记、需进行资产报废应按采购人的规定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2.1.5.2.2.建立各种停水故障排除的方案、应对措施和制度,故障出现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排除。
2.1.5.2.3.负责派人24小时值班管理维护二次供水系统,故障出现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做好交记录、维护、维修记录,负责每学期联系供水检测部门对校区内的用水点(如学生食堂等)进行水质检测一次,第一次水质检测在中标单位进场一个月内结束前完成,其它学期的水质检测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结束完成,水质检测的费用(每个校区每次水质检测费用预算1800元)由中标人负责,水检测部门的水质检测报告送监管部门存档。没有按时完成水质检测按每延迟一天扣款500元处理。中标人必须确保校园饮用水水质安全达标,如发现水质不达标,应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并查明原因立即整改,设备故障应立即进行维修,更换维修材料单件在200元(不含200元)以下的由中标人负责,200元以上由采购人负责。因中标人失管导致
设备故障、损坏的,设备的维修和更换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追究中标人的失管责任,因中标人管理不善而导致出现饮水安全事故的,中标人负责处理赔偿饮水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2.1.5.2.4.每学期(寒暑假放假后10天内),中标人必须组织对各校区内的所有供水水池进行清洗干净各一次,确保饮用水安全,清洗水池所需的用工、工具、材料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清洗水池前应提前2天告知采购人,水池清洗完毕后注水前应通知采购人进行验收,清洗不干净的责令中标人重新清洗直至干净为止,没有按时完成清洗的按每延迟一天每个水池扣款200元处理。
2.1.5.2.5.中标人必须安排专人每日对各校区内的所有水泵(含地下水泵)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定期检修维护维修,更换材料单件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由中标人负责,200以上由采购人负责。因中标人失管导致设备故障、损坏的,设备的维修和更换的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并追究中标人的失管责任。
2.1.5.2.6.中标人负责指派专人对学生宿舍热水供应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维修,对学生宿舍内的刷卡器进行维护维修,更换材料单件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由中标人负责,200以上由采购人负责。做好日常运行管理记录,特别是热水温度记录,保证按时(下午2:00开始烧水,4:00-9:00为热水供应时间)正常供应热水。
2.1.5.2.7.指派专人对服务区域内的所有热水房、刷卡器、电热开水器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维修,更换材料单件在200元(含
200元)以下由中标人负责,200以上由采购人负责。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开放和关闭热水房并做好卫生保洁。
2.1.5.2.8.每月定时(每月最后一天)对各宿舍抄表,并形成月报表上报相关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水费通知单,负责收据和催缴通知单的派发工作。供中标人使用的办公室、仓库、员工宿舍的电表由采购人负责每月抄表并形成月报表报送相关部门。
2.1.6.其他要求
2.1.6.1.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及零星维修的及时率达100%。 2.1.6.2.水电冷保障:水电冷供应稳定,确保无因管理失职引起的停水、电、冷事故;如出现突发停水、电、冷事故,须立即处理并联系相关单位解决。
2.1.6.3.服务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有效上岗证、资格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学院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2.1.6.4.认真做好各种应急预案,遇恶劣天气(如台风、雷雨、酷暑和极潮湿等)或突发事件须及时出示警告牌,并记录和保护相关资料,尽量降低损失。
2.1.6.5.应认真配合采购人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保证校区各项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师生员工对服务的总体满意率达 90%以上。
2.1.6.6.认真做好供水(含热水)、供电、电信等部门服务范围内(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同意)增加设备设施等有关的业务联系和协调工作,保持服务范围内师生员工的生活正常有序。
2.1.6.7.应积极配合校区开展水、电、冷等的节能管理工作,根据天气变化和采购人的要求定时、按需开关用水、用电设备,建立有台账的每日巡查制度,对水、电、冷等浪费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教育员工在服务工作中自觉厉行节约。
2.1.6.8.应建立联动应急机制:服务范围内出现突发事故,应在发现或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立即处理,具备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问题的能力。
2.1.6.9.采购人后勤部门、校区办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各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打分,评估结果作为每月支付服务费及合同年度执行情况考核的依据。
2.1.6.10.配合校区做好采购人各类日常或大型活动的水、电、冷保障工作。
2.1.6.11.按采购人要求做好校区节能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