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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评审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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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评审工作细则

第一次到现场咨询、现场诊断

1.了解企业概况,通过资料和询问确认有无以下内容: 1.1.重大危险源 1.2特种设备 1.3特种人员 1.4危险工艺

1.5储存、使用、生产危险化学品,品种及数量 1.6职业危害

2.按照资料清单现场收集 2.1尽量收集全面,作好记录

2.2确认原件的信息与实际相符(如办公地址、生产经营地址、机构代码、机构人数、生产经营范围、证件是否过期等相关内容)

2.3收集的资料要看到原件,收集复印件,一定要加盖企业公章,多页的资料要盖骑缝章。

2.4企业如涉及1.1--1.6的内容注意相关资料证明的确认和收集。 3.了解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帮助企业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

指导企业对照相应专业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对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设备设施状况进行现状摸底,找出问题和缺陷;对于发现的问题,定责任部门、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及时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效果。

企业要根据自身经营规模、行业地位、工艺特点及现状摸底结果等因素及时调整达标目标。

4.经过现状梳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企业的需求进行培训。

讲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的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教育培训、现状梳理、管理文件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企业自评、评审申请、外部评审等八个阶段的工作如何进行。 5现场勘查(现场诊断) 5.1现场勘查需要带的工具及文件

现场检查表、不合格项告知书,照相机、测距仪等 5.2现场填写不合格项清单及不合格告知书

描述咨询中发现的不符合情况和严重程度,也可以列出问题清单,以及对这些不符合的纠正和验证要求。与企业沟通,使企业明确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是否具备下阶段自评/评审的条件。自评/评审的可能性和时间要求。 6.诊断报告(?) 企业标准化体系运行阶段

1. 随时与企业保持沟通,了解企业安全管理文件的修订、标准化体系运行、标准化自评的情况,不合格项的整改情况等,以确认是否可按照计划进行评审。 2. 指导企业自评、编写自评报告、完成评审申请工作。 3. 所有电话沟通、QQ沟通做好详细记录

4. 正式评审前确认企业已具备标准化评级条件和要求

第二次到现场正式评审

1.需要带的文件

1.1标准化咨询/评审技术服务现场确认表 1.2咨询/评审组服务意见反馈表

1.3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或行业评审标准) 1.4不合格项告知书

1.5咨询/评审首/末次会议记录 1.6现场咨询/评审首/末次会议签到表 2.召开首次会议 评审组长主持会议

2.1 双方介绍参加评审的人员(企业第一负责人应到场) 2.2宣布评审目的、范围、依据及时间安排。

2.3确定陪同人员:其职责为向导、见证、联络、做好记录。 2.4说明评审方法:

2.4.1 评审时,按《考评标准》中《考评检查表》进行逐项考评,以现场查证、资料核对和检查考核的方法进行。

2.4..2 自评时,对企业的所有单位和全部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均进行评价。 2.4.3 正式评审时,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样的原则为:

(1)综合管理考评内容中,对人员抽查考核数量不少于现场(或在册)数量的10%。

(2)设备设施的考评,根据设备设施的拥有量(H),按下列比例抽样(包含在用、试运行、租赁等设备设施): a.H≤10时,抽100%; b.101000时,抽5%。 2.5请企业领导讲话 3.评审开始 3.1基础管理的评审

对照标准条款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核心内容的符合性和有效性,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运行阶段的有关记录、台账、档

案是否完善,不合格项整改的闭环证据等。

应注意的是:审查文件的符合性(是否满足标准化体系规范的要求)、系统性(是否包括了机构全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的控制要求和规范规定的应形成的文件)、协调性(文件之间的对应是否连贯,要求是否一致,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衔接和对应)、有效性(是否现行有效)。 3.2作业现场的评审

3.2.1 带现场检查表、不合格项告知书,照相机、测距仪等 3.2.3 填写不合格项清单及不合格告知书 4.评审记录的要求

4.1关注主要危险源及风险的控制情况,查阅有关的记录(如危险源辨识和评价记录,法律法规的识别和登记记录、监控记录、培训记录、不符合项和整改记录等)。

注重关键岗位和体系运行的主要问题,注意收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证据(有效性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之一,所以不但要收集不符合的证据,也要注意收集标准化体系运行有效的证据。例如:职业病的防治效果,事故隐患的有效控制等)。 善于从众多的记录当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样本,当发现问题时要深入检查或扩大抽样比例,以确定客观证据。

4.2记录应全面,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实描述、凭证材料、涉及的文件、不符合的依据等。字迹要清晰,内容要准确具体,易于再查。 5.评审组内部沟通

汇总不合格项,统一评审意见。确定评审结论。 5.1不符合的确定:

判定不符合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客观事实不能掺杂任何个人的主观

“推理”、“假设”或“想当然”的成份,客观证据包括:在文件、记录审阅以及现场观察中发现的客观事实;现场评审发现的不符合事实;评审中经过验证的谈话或负有管理职责人员的谈话也可成为客观证据。

例如:受评审人员不了解本身的职责,需进一步核实的是受评审者是否履行了本人的职责。

判定不符合项时,一定要以评审准则为依据。不能够以评审员个人的任何意见、观点作依据。也就是说评审员开具的不符合项必须在准则中明确地找到所不符合的判据。如果找不到不符合判据,就不能判为不合格。 标准化体系评审的目的是判定受评审方的标准化体系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所以评审员不能仅满足于发现个别的不符合现象,还应对这些现象进行追踪和分析,以找出体系上存在的问题。这也是正确判定不符合的需要。 在形成不符合项前,需要评审组成员共同充分讨论,交流情况,互相补充印证。这样可以更准确、更全面的作出判断,避免由于某个评审员个人收集信息的局限所带来的片面性。

是否形成不符合项,由评审评组共同确定,不能统一意见的由组长确定。 6.评审组长与企业领导进行沟通:

末次会议之前,评审组应与受评审方(通常是最高管理层和管理者代表)举行沟通会议。沟通的内容主要是:

6.1通报评审过程中的评审发现,对于不构成不符合报告的情况,以口头意见的形式向受评审方通报;

6.2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应与受评审方共同确认不符合的客观事实。

评审员在现场评审的时间毕竟有限,所发现的事实有可能只是问题的一个

侧面,所以要在形成不符合报告前与受评审方共同确认这些事实。同时要听取受评审方对不符合项判定的意见,以利查清楚造成问题的根本原因,这也有利于受评审方制定纠正措施。

如果受评审方提出补充证据,证明评审员对不符合项陈述有误,评审员经过补充调查核准,应勇于修正错误。 6.3商定纠正措施的完成时间。

沟通会议结束之后,即可举行末次会议。 7.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是评审组向受评审评方报告评审结果和评审结论的会议。末次会议仍由评审组长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与首次会议相同。与会者签到,应作好会议记录。

7.1组长代表评审组对受评审方在评审中的配合与支持表示感谢

7.2对受审核方标准化体系的符合性和运行有效性做出基本评价,同时指出薄弱环节及不足。

7.3宣布不符合项,并确认受审核方理解并认同。

7.4说明抽样的局限性。发现不符合项的部门未必是唯一存在的部门,要求受审核方举一反三,加强检查。

7.5再次对保密进行承诺,包括对评审内容的保密。 7.6宣布本次评审的结论(分数、级别)

7.7不符合项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完成时间、闭环证据等)

7.8受审核方领导讲话。可就评审结论和整改措施作简短表态,以及今后的打算。

7.9末次会议结束。

当所有议程结束,受审核方没有任何异议时组长宣布会议结束。 咨询’/评审组长的任务与职责:

1)领导、管理咨询/评审工作及咨询/评审组; 2)与咨询/评审委托方确定咨询/评审范围及准则; 3)代表咨询/评审组与受咨询/评审方建立初步的接触;

4)进行文件评审(现场诊断),向受咨询/评审方提出文件评审(现场诊断)的意见

5)确定咨询/评审的可行性;

6)制定咨询/评审计划,报受咨询/评审方,取得确认;

7)在咨询/评审组内,对每位咨询/评审组成员分配任务,并加以协调; 8)协调工作文件的准备,指导咨询/评审员准备检查表; 9)主持召开首、末次会议;

10)代表咨询/评审组定期与受咨询/评审方进行沟通;

11)主持咨询/评审组的内部会议,沟通咨询/评审情况,组织讨论咨询/评审发现、决定不符合项并准备咨询/评审结论,力求全组取得一致意见; 12)编写咨询/评审报告,全面、准确地报告咨询/评审经过和结果; 13)与受咨询/评审方商定整改措施的完成时间,组织对受咨询/评审方整改措施的跟踪验证;

14)参加一部分咨询/评审工作;

15)参加对咨询/评审方案的评审,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咨询/评审员(组员)承担的任务与职责: 1)准备工作文件;

2)参加咨询/评审过程中的沟通及首、末次会议;

3)完成分配的咨询/评审工作:收集信息、获取客观证据与形成咨询/评审发现,认真做好咨询/评审记录。

4)参加咨询/评审的组内沟通,对咨询/评审发现及咨询/评审结论积极发表意见;

5)保管好工作文件,按时归还有关文件; 6)适当时,完成咨询/评审的后续活动 7)完成咨询/评审组长交待的其他任务。

五项咨询/评审原则,其中有三项是与咨询/评审自评员有关的原则。 “道德行为” 原则 “公正表达” 原则 “职业素养” 原则 1)“道德行为” 原则

“诚信、正直、保守秘密和谨慎”是最基本的“道德行为”也是咨询/评审员应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诚信”是指诚实、守信用。咨询/评审员应言行一致,能够履行承诺。 “正直”指公正、客观、坦率。咨询/评审员在工作中不阿谀奉承、不以势压人,也不无原则屈服于任何压力,不隐瞒自己的观点。

“保守秘密”是咨询/评审员的职业戒律,除非有法律要求或得到受审核方的明确批准,咨询/评审员不应向任何其他方泄露有关咨询/评审的有关信息,包括与咨询/评审有关的文件内容,受审核方的商业、技术、管理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信息,咨询/评审、自评报告等。 “谨慎”是指办事严谨 2)“公正表达” 原则

咨询/评审员在咨询/评审中应履行真实、准确的报告义务。遵循 “以客观证据为依据,以规范标准为准绳”的基本要求,真实、准确地报告咨询/评审证据、发现、结论。 3)“职业素养” 原则

咨询/评审员应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是勤奋并具有判断力。

咨询/评审员应勤奋、不断进取,努力学习新的知识,具备必要的能力,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咨询/评审员应具有很强的判断力,能对大量的信息进行有效的识别和分析,并迅速作出正确而客观的判断。 与咨询/评审自评有关的原则。 “性”原则 “基于证据的方法”原则 1)“性”原则

保持“性”是实现咨询/评审的公正性和咨询/评审结论的客观性的基础。这一原则要求参加咨询/评审活动的人员应于咨询/评审活动(即与咨询/评审活动无直接责任、利益关系)不带偏见,没有利益上的冲突。 2)“基于证据的方法”原则

“证据”是能够证明某事物的真实性的有关事实和材料,“咨询/评审证据”是与“咨询/评审准则有关的能够被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 在一个系统的咨询/评审过程中,“基于证据的方法”是得出可信的和可重现的咨询/评审结论的合理方法。

咨询/评审员决不能凭主观臆想和推测下结论,必须获得证据,有证据才有结论,对咨询/评审结论的要求一是可信,二是可重现。

咨询/评审自评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咨询/评审自评过程综述。说明诊断咨询/评审自评的过程、咨询/评审自评的内容、咨询/评审自评的范围、咨询/评审自评的方法等基本情况。

关于受咨询/评审自评方危险化学品标准化体系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文件的符合性结论;

2)体系建立和运行的基本情况; 3)职责分配的充分性;

4)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基本控制情况;

5)适用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获取和遵守情况; 6)目标和管理方案的合理性。 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之前,咨询/评审自评组应与受咨询/评审自评方(通常是最高管理层和管理者代表)举行沟通会议。沟通的内容主要是:

1)通报咨询/评审自评过程中的咨询/评审自评发现,对于不构成不符合报告的情况,以口头意见的形式向受咨询/评审自评方通报; 2)请受咨询/评审自评方确认不符合报告; 3)商定纠正措施的完成时间。

沟通会议结束之后,即可举行末次会议。末次会议是咨询/评审自评组向受咨询/评审自评方报告咨询/评审自评结果和咨询/评审自评结论的会议。末次会议仍由咨询/评审自评组长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与首次会议相同。应作好记录。 评审组长的具体职责

1)领导、管理本次咨询/评审自评工作及咨询/评审自评组; 2)与咨询/评审自评委托方确定咨询/评审自评范围及准则;

3)代表咨询/评审自评组与受咨询/评审自评方建立初步的接触; 4)进行文件评审,向受咨询/评审自评方提出文件评审的意见 5)确定咨询/评审自评的可行性;

6)制定咨询/评审自评计划,报咨询/评审自评审委托方和受咨询/评审自评方的意见,取得确认;

7)在咨询/评审自评组内,对每位咨询/评审自评组成员分配任务,并加以协调; 8)协调工作文件的准备,指导咨询/评审自评员编写检查表; 9)主持召开首、末次会议;

10)代表咨询/评审自评组定期与受咨询/评审自评方沟通;

11)主持咨询/评审自评组的内部会议,沟通咨询/评审自评情况组织讨论咨询/评审自评发现、体系总体评价和咨询/评审自评结论,力求取得一致的看法; 12)编写咨询/评审自评报告,全面、准确地报告咨询/评审自评经过和结果; 13)与受咨询/评审自评方商定纠正措施的完成时间,组织对受咨询/评审自评方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14)参加一部分咨询/评审自评工作;

15)参加对咨询/评审自评方案的评审,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特种设备及人员管理 范围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 采购及使用

—设备相关技术文件资料,产品合格证等。 —制造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 —执行注册登记制度,产品目录等。

档案

—技术文件资料

—监测检查报告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附件为保养记录、运行故障事故记录。 定期检验

— 锅炉:外部检验每年一次,内部检验每2年一次,水压试验每6年一次(无法进行内部检验每3年一次)。

— 固定式压力容器:年度检验每年一次,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每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3年一次。耐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内进行一次。

— 气瓶:盛装腐蚀性气体气瓶,每2年一次,一般性气体每3年一次,惰性气体每5年一次,使用期限:钢制无缝气瓶30年,钢制焊缝盛装腐蚀气体12年,一般气体20年。

—液化石油气瓶:自制造日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 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周期为3年;对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使用期限超过15年报废。 —溶解乙炔气瓶:每3年一次。

—压力管道:在线检验每年一次,全面检验与固定 式压力容器相同。 —电梯:每年一次 —起重机械:每2年一次 —施工升降机:每年一次 —厂内机动车辆:每年一次 特种作业人员 — 基本条件

A 年满十八周岁 B 初中文化程度

C 身体健康,无从事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 病和生理缺陷。 D 通过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掌握相应操作技能。 —培训、复审

—健康检查:每三年一次 —禁忌症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表3-14-2 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表(h) 构件名称 防火墙 一级 非燃烧体4.00 非燃烧体3.00 二级 非燃烧体4.00 非燃烧体2.50 非燃烧体1.00 非燃烧体O.50 非燃烧体2.50 非燃烧体2.00 非燃烧体1.50 非燃烧体1.00 非燃烧体三级 非燃烧体4.00 非燃烧体2.50 非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50 非燃烧体2.50 非燃烧体2.00 非燃烧体1.00 非燃烧体0.50 燃烧体 难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燃烧体 四级 非燃烧体4.00 难燃烧体O.50 难燃烧体O.25 难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O.50 燃烧体 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的墙 墙 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丙懊0非燃烧体的隔墙 房间隔墙 1.00 非燃烧体0.75 非燃烧体3.00 非燃烧体2.50 非燃烧体2.00 非燃烧体1.50 非燃烧体支承多层的柱 柱 支承单层的柱 梁 楼板 屋顶的承重构件 1.50 疏散楼梯 非燃烧体1.50 非燃烧体0.25 0.50 非燃烧体1.00 难燃烧体0.25 非燃烧体1.00 难燃烧体O.15 燃烧体 燃烧体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注:①以木柱承重且以非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②高层工业建筑的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结构,其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

③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吊顶,如采用非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④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的房间隔墙,如执行本表的规定有困难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3h的非燃烧体。

⑤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按本表规定执行有困难时,可采用0.75h非燃烧体。

表3-14-3 企业各类厂房建筑物耐火等级选择表

耐火 建筑物要求 等级 适用建筑范围 电气防爆区域 电气防爆选型 0区 ia(S) 钥筋混凝土或(1)易燃易爆厂房、库房 砖墙与钢筋混(2)使用、加工易燃气体、液体的一级 凝土结构组成生产厂房 的混合物 (3)礼堂、剧院 除适用(1)、(2)、(3)外还适应 1区 钢结构屋架钢 (4)加工不燃物质的厂房 a,e,ib,O,p,q,s 筋混凝土、柱或 (5)办公楼和二层以上车间办2区 二级 砖墙组成的混公室 合结构 (6)生活职务设施工厂民用建h 筑超过二层,面积不大于600 m2 木屋顶和砖墙除适用于(4)、(5)、(6)外还适用2区 三级 组成 于 h 的砖木结构 (7)办公楼和单层车间办公室 木屋顶、难燃烧2区 体墙 四级 适用于(7) 壁组成的可燃H 结构 14.4 计分方法

本项目应得分为10分。按考评检查表查证,依据不合格面积与评价总面积 的比值计算不合格率,实际得分如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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