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1(2)年度工作要点、年终工作总结,将维护稳定、安全和治安工作列入重要内容。
(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19分
2(2)按要求参加县局会议,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工作部署,有具体的贯彻意见和措施。
3(2)有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年内班子在一把手主持下专题研究稳定、安全和治安工作8次以上。4(5)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与直属单位逐级签定安全责任书,建立起安全第二道防线。
5(4)建立安全目标考核制度,有明确的考核目标,内容完整、详细,严格按标准考核。6(4)总校长亲自部署、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工作。
7(3)建立安全工作专管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二)机构和制度建设20分
8(2)安全专管机构配备计算机。
9(8)安全管理、防范制度上墙,相关资料、档案管理科学规范、齐全。
10(4)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国庆安保工作。11(3)制定有具体、详实、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预案和消防、卫生、活动、楼道楼梯管理、自然灾害预防等分项应急处置预案。
12(4)按要求组织相关领导和安全专(兼)管人员参加县局及省市组织的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
(三)安全教育和培训工
13(3)积极组织所辖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工作相关人员以及全体教育干部参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
作21分
知识学习。
14(4)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15(10)按规定督导学校上好安全课,做到“五落实”。
(四)督导检查
整改和防17(3)督导学校做好以“十项安全”为中心的各项安范工作  27全工作。
分18(3)对学校安全工作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及时
治理安全隐患。
16(5)建立健全督导学校的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工作专职管理人员,加强甲流防控的督导与检查。
管理目标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19(4)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每次检查有安排部署、领导组织得力、检查重点明确,监督检查到位。
20(3)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管理和监控。
21(5)根据上级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目标明确,组织领导得力,协调到位;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对查出问题和隐患的整改。
22(4)对县局督办事宜,按时、按质完成整
改。按时上报、反馈有关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
23(3)严格按规定进行事故报告,不延报、漏报、隐瞒不报。对举报事故及时反馈调查情况。
(五)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和安全信息反馈13分
24(3)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时上报、反馈有关情况;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
25(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整改措施,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26(3)统计报表及时准确。
1、总校当年某项安全工作受市、省和国家以上表彰或推广的分别奖励5分、10分、15分、20分。(该项按最高奖励级别计分,不重复累计)2、凡辖区学校发生一次一般死亡事故的,扣10分;再发生每起扣20分。
(六)指标
3、发生一次人身伤害、食品卫生事故,涉及1-10人的,扣10分,涉及11-20人的,扣20分,涉及21-30人的,扣30分。
4、发生一起重大及以上人身伤害、食品卫生事故、涉及31人以上的,一票否决。
5、年内发生学校教职员工或在校生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扣20分,严重者一票否决。6、发生上述以外其它安全事故的,酌情扣10-20分。
附件2:各级各类学校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1(1)年度工作要点、年终工作总结,将维护稳定、安全和治安工作列入重要内容。
(一)
维护稳定、安全和治安工作上议程,落实责任制7分
2(1)按要求参加县局会议,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工作部署,有具体的贯彻意见和措施。
3(1)有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年内班子在一把手主持下专题研究稳定、安全和治安工作8次以上。
4(2)落实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与全体教职员工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目标考核制度。5(2)校长负全责、主管校长具体抓,每一位干部、全体教职员工都有安全责任、责任岗位和责任区域的第一道防线。
6(1.5)建立安全工作专管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7(6)安全管理、防范制度上墙,相关资料、档案管理科学规范、齐全,落实值班制度及甲流防控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和制度建设14.5分
8(2)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国庆安保工作;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活动。9(1.5)对学校安全与治安工作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治理。
10(2)制定有具体、详实、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预案和消防、卫生、活动、楼道楼梯管理、自然灾害预防等分项应急处置预案。
11(1.5)对上级督办事宜,按时、按质完成,整改措施到位。按时上报、反馈有关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
12(2)按要求参加并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参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三)安全教育13分
13(3)加强对学生的甲流防控、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溺水、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毒、防爆以及“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校园拒绝邪教”等教育,普及基础安全常识。
14(2)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15(6)按规定上好安全教育课,做到“五落实”。
(四)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和安全信息反馈5
分
16(1)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时上报、反馈有关情况;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
17(2)及时准确上报安全事故和反馈安全信息,不延时、漏报、隐瞒不报。对举报事故及时反馈调查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18(2)统计报表及时准确。
管理目标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19(1)有卫生室、有学生健康档案、无集体性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定期检查;室内地面、墙壁洁净、无污迹,窗明桌椅净;校园内无乱丢废弃物。
21(2)食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22(2)食堂经营者和炊管人员必须参加过食堂炊管人员培训,懂得相关应知应会常识并取得合格证;身体健康并具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23(2)学校食堂管理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保卫制度,岗位职责、安全卫生制度完备并上墙;实行统一、定点采购,有采购记录,购货,按规定索证和检验进货质量。
(五)
卫生安全17分
24(3)食堂有的食品原料仓库(主食库、副食库、调料库分设)、加工操作间、售饭窗口、餐厅、更衣室;食堂生均面积达到规定要求;食堂25米内没有垃圾堆(场)、厕所、污水坑等污染源,食堂卫生状况好。
25(1.5)操作间、仓库整洁卫生,有防蝇、防虫、防鼠、防尘设施,无霉斑、鼠迹、蚊蝇、蟑螂,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26(2.5)有消毒设备,餐饮具使用前清洗、消毒;有足够的冰箱、冰柜,荤、素、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分柜存放;原材料、调味品、蔬菜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米面上台存放;无霉变过期食品、半成品、原材料;刀、墩、板等工具标志明显,保持清洁、无霉变。
27(2)学校小卖部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业主、售货员有有效的健康证、培训证,不采购、售卖“三无产品”,肉食品按规定保存,留有购货,有采购记录,卫生状况良好。
28(2)学校定期组织力量对本校的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危险校舍按B、C、D级分类,逐一造表登记,D级危房立即封闭和拆除;制定危房改造计划,按期完成改造。
29(2.5)楼道、楼梯、厕所等处有充足的照明,教学楼、宿舍、图书馆(室)、实验室、餐厅等场所配备足够的应急灯。
30(2.5)楼道、楼梯、外走廊的防护栏杆(栏板)的高度、栏杆间隙、楼梯井宽度符合规范要求,无损坏和锈蚀的栏杆。
管理目标考核分项31(2)设专职的消防干部,成立义务消防队,健全防火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相关人员学习掌握有关消防知识,定期组织演练,让师生学习防火知识、逃生常识和器材的正确使用;消防档案齐全。32(1.5)配齐配足防火器材,学生宿舍、微机
(六)建筑安全7分
管理目标
(七)消防安全9分
室、电化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危险品仓库、锅炉房、食堂等部位,都配置相匹配的灭火器,并有明显标志,能正常使用。
33(1.5)室内消火栓配备了足够长消防水龙以及头,消火栓有水,压力够足。
34(2)校园内及建筑物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无堵塞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及最小净宽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35(2)学生宿舍无私自用火、用电现象,无火种带入,无点蜡烛痕迹。
36(1)实验室及专用教室、图书馆等符合安全标准,并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
(八)试验安全4分
37(1.5)严格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制定危化品管理规章制度。
38(1.5)化学实验室有灭火器、沙袋,装备了通风、排烟、防爆炸、防火、防触电装置。
(九)取暖安全3分
39(1.5)教室和宿舍有集体取暖设施。40(1.5)用锅炉集体取暖的学校,取暖锅炉使用登记证和年检合格证,司炉工持证上岗。41(1.5)学校集体活动组织严密,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无教师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情况。
42(2)制定有具体、详实、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预案,学校每学期组织不少于2次的紧急情况处置训练、逃生训练。
43(2)在上课铃响、上下课及放学铃响等容易发生学生拥挤的关键时段,学校对楼梯、厕所、门口等重要地点,安排专人执勤、疏导、并配戴明显标志。
44(1)有制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管制刀具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校的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
(十)管理安全9.5分
管理目标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45(2)坚持学校领导带班、干部教师值班制度;有晚自习和住宿生的学校,学校和学生及家长签订有安全协议。
46(1)遇到恶劣天气,及时清理校园里的积水、积冰和积雪。
47(2)设专职门卫、24小时值班;门卫对来人来访车辆询问、查验证件、登记;门卫电话能报警,门卫人员会报警。
48(1.5)年内未发生罢饭、罢课、罢教、群体性械斗及校外人员进校伤害师生事件。
49(1.5)学校财务室安装了铁窗、铁门、铁柜、报警器;微机室、贵重物品仓库及危化物品室等重点部位安装了铁窗、铁门、报警器或采用了技术防范措施。
50(6)学校建立日查、巡查制度,将学校隐患降低到最小。
1、学校当年某项安全工作受市、省和国家以上表彰或推广的分别奖励5分、10分、15分、20分。(该项按最高奖励级别计分,不重复累计)2、凡学校发生一次一般死亡事故的,扣10分;再发生每起扣20分。
3、发生一次人身伤害、食品卫生事故,涉及1-10人的,扣10分,涉及11-20人的,扣20分,涉及21-30人的,扣30分。
(十一)稳定和治安安全5分
(十二)安全检查 6分
(十三)指标
4、发生一起重大及以上人身伤害、食品卫生事故、涉及31人以上的,一票否决。
5、年内发生学校教职员工或在校生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扣20分,严重者一票否决。6、发生上述以外其它安全事故的,酌情扣10-20分。
7、发生安全与治安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
则,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并落实整改措施的,扣20分。
注:1、不含指标,总分为100分。
2、此考核办法由教育局安全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