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艺围栏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松原市铁艺围栏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项目:松原市铁艺围栏。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 甲方提供施工场地,提供电源等一切施工条件;发生费用乙方自理。乙方遵守现场施工规定。
2. 乙方按照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后附施工图纸),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三、 合同价款计算用支付方式
1. 本合同价款按延长米计算。
2. 铁艺围栏:数量      米,单价      元,合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元)。
3. 工程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施工前甲方应预付乙方工程款总额的40%,人民币        元。制作完成开始安装后,再预付乙方工程款总额的40%,工程验收合格后结清余款。
四、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
五、 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根据现场施工条件暂定为30天,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施工期间如有变化双方协商解决。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