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所称“授权行为”,系指公司各级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授权他人代其行使一项或多项职责,例如代为签署内外部文件、代为参加会议、代为谈判表决,或者以公司名义代为处理其他公务。 2 引用标准
《》。 3授权程序
3.1各级负责人在职权范围内应慎重授权。如果根据情况必须授权他人的,应根据工作分工,授权相应人员,并监督授权行为的办理过程及结果。 3.2一般事项按规定授权,特殊事项采取书面授权。 3.3 特殊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应报办公室一份存档备查。
3.4被授权人应在授权期限内负责地及时完成授权事项,并向授权人汇报授权事项的完成情况。 3.5在授权他人代为签署应由公司决策层批准的重大合同文件时,该授权事项以及签署合同文件的行为,必须经过公司决策层提前批准。 4 一般事项授权和特殊事项授权
4.1 授权行为分为一般事项授权和特殊事项授权。
4.2 一般事项授权,系指各级负责人针对经常性和重复性的业务合同或日常管理事项,根据工作分工授权特定人员代为处理,如代为处理经常性、重复性的业务合同,代为签署预算表单,代为处理和签署日常性的财务文件、付款审批文件,代表本单位签署工作联系单、各类申请表格等等。
4.3对于上述一般事项,总经理出差时,依经理层排序授权排在首位在**的副职公司领导,无需遇事逐一书面授权。
4.4 对于一般事项,在总经理因故不便处理的情况下,被授权人可直接代为行使相关职责,不必按照特殊事项授权申请程序另行申请特殊授权。
4.5 特殊事项授权,系指各级负责人针对特定事项而给予他人的授权。特定事项是指非持续性事件、非日常性业务、非日常性管理事项。例如决策和签署非持续性的业务合同,决策和签署一次性的财务类合同文件,决策和签署某项诉讼案件、行政处罚等涉及的法律文件,审批向部门提交某项文件等。特殊事项不宜由负责人长期授权他人代为行使签字等权力。
4.6 对于特定事项,各级负责人如因故不便处理,可逐项授权他人代为签署。办公室根据各总经理意见,制作特殊事项授权书。被授权人可凭特殊事项授权书代为工作。该项交易结束、事项完成或者授权期限届满,授权委托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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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附则
5.1 未经有效授权,任何人不得越权行事。如发现某项特定合同、特定文件的签署超出自己的职权,但因时间紧急又必须立即签署,则应首先口头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代签,并在代签后请示总经理书面确认。
5.2 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印章的程序,按照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办理。
5.3公司人员在签订合同等法律文件时,如发现对方代表不是合同对方的负责人或分管人员,应查明合同对方签字人或交易对方代表人员的授权权限,并要求对方出示授权委托书。对重大的合同法律文件,签约各方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应作为合同附件保存。 6 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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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中化**特定事项授权申请书
版本 A00 编号 JL/ZHCS BG040111-2012 流水号 申请时间 申请单位 申请授权 签字有效期 申请授权权限 申请授权 事项及详细 情况介绍 1. 拟成交合同或协议; 附属材料 2. 3. 被授权人 姓 名 被授权人 职 务 申请 领导签字 总经理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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