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员工在食堂用餐的相关规定
为了给各位员工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杜绝粮食浪费现象,改善伙食,公司对员工食堂用餐规定如下:
1、 员工必须到点才能用餐,不得提前就餐。中午第一批用餐时间为:11:50,第二批为:12:10;晚上加班第一批为:5:20,第二批为:5:40。夜班为:12:00-12:30,若提前到食堂就餐,违者罚款10元/次。
2、 员工用餐应自觉排队,每个人应依次排队,不得插队,不得请人代打饭。
3、 不得浪费饭菜。员工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适量盛取,不得有剩饭菜倒掉。如果发现有大量剩饭菜倒掉,罚款50元/次.
4、 保持良好的用餐环境。文明就餐,用餐时不得大声喧哗、吵闹、打架、滋事等。
5、 自觉处理好餐具。用餐完毕后,将各自餐具清理干净,放到指定的区域后,方可离开食堂。 6、 本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重庆XXXX有限公司                                   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