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堂全面实行饭卡就餐制度的通知
为规范食堂管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公司对“食堂就餐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更新改造。从2013年9月1日开始,公司食堂全面实行饭卡制就餐,为此,能使有效的规范的使用现将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管理办法
1、饭卡办理及回收:
1.1由行政人事部负责首次办卡;并将就餐人员饭卡发到各部门,并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分发至各人员手中。
1.2饭卡如有损毁,可由部门出具证明经证实后,本人带原饭卡到到行政人事部门处更换。
1.3员工离职时需将饭卡交还行政人事部。
1.4部门负责人每月上交考勤资料时并将员工饭卡统一收齐上交。
二、饭卡使用 1、饭卡补办:
饭卡丢失后,饭卡持有人应持本人有效工牌或证明及时到行政人事部门证挂失补办。
三、其他要求: 1.饭卡只限于受卡人本人使用,凭饭卡就餐,不得转借。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特此通知!  
             人事行政部
             2013-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