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区教育局在第一次局机关行政办公会上就专题研究了安全工作,要求全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当前安全工作,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好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总体流程,并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提升“三防”水平,细化责任目标,要把每一项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岗位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全国“”期间和开学初全区校园安全。
二、排查隐患,及时整治
开学前,区教育局安全办结合上级会议精神、我区教育实际,利用网络及时进行安全工作调度,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在学生报到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对自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学生开学报到前人防到位、物防落实、技防运转正常;开学初,区教育局召开了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了各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部署了教育系统上半年安全工作,就完善制度、预案、档案、提升“三防”水平作了具体部署,同时进行了消防知识培训,并要求各单位要立即全面进行一次学校安全工作再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整改2010年度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考核和学校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我局将三月份确定为“安全隐患整改月”,会同等有关部门对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安全督导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限期整改。教育局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区124所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园)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安全检查,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限期整改制度。
三、加强教育,落实责任
积极要求各学校开学后认真落实好安全教育课程每两周1课时的要求,开足安全教育课程。按照《关于在学校幼儿园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各学校幼儿园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水平,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开学后立即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消防、防踩踏、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落实好“一岗双责”和校长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对全体教职工做一次校园安全形势报告,根据岗位安全职责,与各部门、教职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建章立制,规范工作
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教育局要求各学校结合实际,对安全制度、安全预案、岗位安全职责重新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并上报教育局相关科室备案。2月底前,我局及各学校幼儿园安全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顺利结束,切实谋划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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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落实经费,加强管理
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全保卫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全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项用于加强校园安保、防火等设备设施以及加固改造校园围墙、校门等方面支出,严格要求各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区教育局将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逐步提高各项报警监控等技防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现全区公办学校50所,在校生39878人,聘请专职保安136名,内聘专职内保人员239名,幼儿园74所,在园学生14137名,聘请专职保安147名,达到了上级要求。
一、完善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各方安全责任
完善的监管体系是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根基,只有根基牢固、稳健,安全管理方能取得实效。幼儿园可由园领导、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安全委员会”。该会主要提出有关幼儿园安全的重大方针,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计划,研究保障幼儿园安全的形式、措施与建议。委员会全体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如在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中可以年段为主体,依据不同的幼儿年龄特征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在环境安全排查工作中又需以幼儿园楼层为界限,由各楼层负责人进行安排,实施环境安全的排查。这样一个层层落实的安全管理网络,便于把工作目标分解到各个部门,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个成员,各成员既需落实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切实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针对近期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寻找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适宜的幼儿安全教育方案,研究幼儿园安全建设新模式;组织由全体教职工参与的安全扩大会议,部署专项安全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的安全文件精神,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等;。
二、建立安全职责制度,制定事故处理预案
建章立制,方可规范管理。安全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巡、有制可依,并从团队管理模式转变为人人自我管理,而这些规章制度、安全预案也从原来的被动约束成为自我管理的标准。1.制定与各岗位相符合的安全职责。岗位职责的制定需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范围,职责条款应是工作中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避免不切实际或泛泛而谈,而后经安全委员会成员讨论并提交安全扩大会议通过。只有人性化的规章制度才能被大家认可、接受并逐渐内化。2.制定符合园所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需与法律法规、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相一致,充分考虑本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风险的控制、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各流程的具体要求等,并针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幼儿外出活动安全等不同类型的安全问题进行细化、具化,让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有明确的导向。3.制定符合事故特征的安全管理预案。根据各种安全事故的不同特征,做好安全预案的制定与演练工作。如发生火灾的预案中将对各班的逃生路线进行整体规划,而发生食物中毒的预案则是对幼儿急救措施、保证食品留样、上报责任事故等做出具体的规定。诸如此类的岗位工作职责、校园常规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突发事件的安全预案等,也可一一公布上墙或是汇编成册,以便于教职工查阅。4.将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方的年度计划。大到园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小到各班组的班级工作计划,都需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工作全局予以充分的考虑。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岗位职责制定本岗位安全工作计划,各班级也根据各自的班级位置、幼儿的年龄特征等因素制定班级安全教育计划和安全预案。5.完善安全考评机制。为了加强安全意识、安全责任的进一步贯彻和落实,还可建立各人员的情况档案,与全体教职工签定“岗位安全责任条例”,并将安全工作成果与月绩效考评、期末考核、评先评优等相结合,对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班级进行专项奖励,评选出“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和“安全工作先进小组”,严格保障安全责任的落实。
三、全面执行隐患排查,自始至终防患于未然
“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是园所安全工作的有力保障,我们应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园内环境、饮食安全、园舍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幼儿园周边的道路交通治安状况进行彻底排查,及时掌握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苗头性信息,准确了解矛盾和问题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真正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1.把好幼儿园大门第一道关卡,完善园所隐患排查体系。幼儿的入离园时段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我们应加强幼儿园门口的安保人员配备,还可采用设置护栏、合理规划停车位、家长排队接送、分时段接送、召集家长志愿者协助维持秩序等方式来缓解入离园时段的拥挤现象。2.执行幼儿每日晨检制度,做好卫生保健工作。每天早晨入园的“看”“摸”“问”“查”晨间检查工作,是进行传染病防控的有效途径。它可帮助我们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每位幼儿的健康状况,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隔离,还可协助检查幼儿是否携带了利器、火种等危险物品入园,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3.多方密切配合,加强幼儿膳食管理。科学合理的营养与膳食是幼儿健康成长的保证。在食堂管理中,需要在多方的密切配合下进行科学的流程、精细的管理。一是科学的流程,即加强幼儿食品采购、进出仓、验收的管理;执行食物、用具的清洗、消毒等工作要求;制定合理、营养的幼儿食谱,所有食物需煮熟、煮透,温度适宜后方可进入各个班级;实行生、熟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二是精细的管理,即食堂的管理工作、食堂仓库的管理均需配备专人负责。
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幼儿安全意识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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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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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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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奖惩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在全县“三小”场所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要以深入宣传贯彻61号令为契机,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改善防火条件,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我县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刘昌勇常务副任组长,县副丘培忠、安监局局安全监管、建设、工商、教育、文化、卫生和旅游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县消防大队,具体进行协调部署。专项治理工作由各镇具体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协调机构。
三、治理的范围、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治理的范围
1、容纳50人以上(含50人,下同)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倌、桑拿浴室等公共场所;
2、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4、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教学楼实验楼,医院的病房楼;
5、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治理的重点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材料的;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故障或损使用的;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方向错误的;
4、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的;封堵或占用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集体宿舍和医院病房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商场、市场及其他场所内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广告、货架或其它物品遮挡、覆盖的;
5、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李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6、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7、按照规定应设而未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或所设系统不能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该场所各个位置都能听到应急疏散广播的;
8、在建筑物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9、在建筑物周围有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正常工作障碍物的;
10、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常闭防火门上,应当设有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标识;内推问式疏散门上应当设有操作方法的提示标识。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6月1日-6月20日)。县直机关、各镇、企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职责,集中精力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改阶段(6月21日-7月20日)。县直机关、各镇、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召开本辖区内各治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单位按照本地公告的要求自查自改-自查自改结束后,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单位要分别向教育、卫生、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改情况;公共娱乐场所要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改情况;属于旅游定点的宾馆、饭店要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改情况;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其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营业性餐馆、旅馆、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等单位应当向当地专项治理领导机构书面报告自查自改情况。
第三阶段:督查整改阶段(7月21日-9月20日)。组织消防、安全监管、建设、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和旅游等部门成立专门的检查组,按照治理要求,逐一梳理和督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营业性场所,要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间采取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及时书画报清依法决定。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和医院等单位存在重犬火灾隐患的,有关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各镇要牵头组织对本地专项治理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束后,要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对组织开展主项治理工作的情况,包括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当地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写出专题报告,于*年7月10日将阶段性工作情况和10月25日前将·全面工作情况上报县消防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实践“*”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由负责同志牵头,消防、安全监管、建设、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和旅游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积极消除本地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各类消防队伍的建设,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部门联动,发挥合力。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治理中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的作用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经过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场所,属公共娱乐场所的由文化主管部门吊销有关证照,属放游定点的宾馆、饭店由旅游管理部门取消星级资格,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和养老院分别由教育、卫生和民政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做出相应处理;监察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消防部门共同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消防机构要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干了为进行查处。各有关部门要在这次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令第61号),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素,确保消防安全。
关键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1 当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部分经营场所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开业,存在着先天性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大多设置在沿街房内或由其他建筑改造而成,不少该类场所尤其是较小规模的场所没有经过防火审核和验收,场所实际经营条件与消防安全要求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往往导致建筑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疏散设施不符合要求、自动报警和喷水等消防系统欠缺等难以整改的先天性火灾隐患。
1.2 一些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场所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漠视消防安全,防火意识淡薄。这些人员密集场所除了平时消防经费投入不足,在经营过程中还常常出现消防安全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安全出口上锁,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用等等,甚至由于经营上暂时的需要,擅自拆除、停用自动消防设施,严重妨害了单位的消防安全。
1.3 部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欠缺。经营业主自身的安全素质不高,单位员工也欠缺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单位内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消防工作管理措施不到位。譬如,这些单位配备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防排烟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后,由于欠缺必要的消防专业知识、未落实专人管理,固定消防设施长期得不到正确的维护保养,损坏老化现象严重,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难以正常发挥应有的作用。
1.4 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普遍。人员密集场所由于顾客流动量大、可燃物品集中、电气设备繁多,管理难度较大,许多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的现象屡见不鲜,有些体育场馆因大型活动需要,临时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过负荷用电,违规操作,一旦电气线路安装或使用不当,极易引起电气火灾。
1.5 部分原先经过消防审核和验收的人员密集场所擅自进行改、扩建,造成新的火灾隐患。这些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擅自进行经营场所的改、扩建,并且在此过程中擅自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进行美观装修,降低了建筑的整体耐火等级;违规取消防火隔断,或进行防火分隔不合理,妨碍了正常的消防安全疏散;改变了原先电气线路设置,破坏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灾迅速蔓延,致使过火面积增大,火灾损失扩大。
2 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措施
2.1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增强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部门、消防机构、单位本身要从思想上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工作职责,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自身,要自觉按照《消防法》和第61号令等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努力形成“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自主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同时,人员密集场所每年应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并逐级签订,从消防安全角度对上至单位主要领导,下至各部门、各岗位员工的工作行为都要进行严格规定,从而使消防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形成一个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从思想上、行动上有效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 牵头,部门合力,共同把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源头关”。人员密集场所涉及到的职能管理部门很多,要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依靠地方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大力形成“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各司其职。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消防监督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作为消防部门来讲,除了加强建审、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外,还要加强与其他行政部门沟通,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部门合力。
2.3 强化培训,立足自救,有效提高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人员密集场所在开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要组织对单位内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确保做到“三懂四会”。“三懂”即懂得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自查整改火灾隐患,“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同时,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还应提醒顾客注意防火,并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提示标识,切实增强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学校、幼儿园应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医院、商场、宾馆饭店应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器材,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消防机构也要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定,每年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2.4 重在平时,措施到位,加强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应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平时,要认真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道。同时,要加强对固定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确保发生火灾后,能够正常发挥作用,进行有效的扑救。
2.5 严格执法,加强服务,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消防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对人员密集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应依法下发相关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在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的过程中,消防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帮助人员密集场所“快、好、省”地改正火灾隐患,真正体现消防机构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对于本地区存在的影响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消防机构应及时报请当地协调解决。此外,消防还要大力强化执勤备战工作,加强对辖区特别是重要人员密集场所附近的道路、消防水源等情况的“六熟悉”,进一步完善灭火应急作战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实地演练,切实增强灭火实战能力,以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警力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施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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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工作总结1
20__年对我园来说是平安的一年,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指导下,园长率领一班人马齐心协力,团结合作,认真履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总体部署和要求,增强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安全管理上求真,在安全教育上务实,全力营造“和谐社会、和谐教育”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明确职责,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
1、“安全”是我们幼儿园永恒的主题。抓安全是幼儿园领导的头等大事,安全工作重在落实,为此,我园实行人人齐抓共管,设专人具体负责安全工作。针对幼儿园特殊性质,我们要求各岗位人员在上岗下岗前必须将所负责区域所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待每一环节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上岗或离岗。每一天安全组人员进行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报,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切实将安全工作做扎实。我园还于今年秋期安装了联网报警系统设备,为幼儿园加了一把安全锁。
2、园内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微杜渐,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为完成安全工作任务打下良好基础。我们在安全管理中还突出重点,坚持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经过有计划、有组织的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使全体教职员工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在思想上、行动上构成共识。经过培训、学习和实际演练、操作,使全体教职工在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的同时增强了对安全设备、设施的感性认识,强化了安全意识,真正做到了临场不乱,报警不慌,提高了教职工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本事和幼儿园安全组织的指挥本事及安全救生本事,为幼儿园其它工作的开展供给了安全保证。
3、不断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注重安全管理制度化。我园制定了《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幼儿接送制度》以及《卫生保健检查制度》等制度和措施。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分清职责,制定措施,园长带头签定安全职责状,明确安全职责、安全目标以及奖惩条例等,强化安全职责心,按时召开例会,对安全情景总结分析,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使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4、坚持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工作:排查园内各种设施、设备、活动场地、大型玩教具、器械、护栏、门窗、电源、开关、厨房、库房等的安全状态;排查灭火设施及报警装置的安全情景和放置位置等,以确保出现紧急情景时可及时应对,从而确保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幼儿园安全保卫意识
1、加强安全宣传,提高教职工安全意识。针对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幼儿园和中小学恶性事件,我园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在安全例会上及时传达,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相应措施,对全园进行各环节安全自查,并利用板报、橱窗、家长园地等形式,加强对内对外宣传,要求每位教职工必须要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时刻把幼儿生命和促进幼儿健康发展放在工作首位。。
3、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幼儿园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制,将幼儿园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做到职责到岗,职责到人,提示保健员对食堂的食品卫生加大监管力度,保证食堂各项设施、设备、食品的采购贴合安全要求,严把食品安全质量,防止幼儿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坚持定期不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切实有效地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时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要求库房严把出入库关,坚持索要制度,不进过期、腐烂、变质食物,做好消毒记录、物品采购和食品留样记录。
4、加强门卫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做好晨午检工作,严禁幼儿带尖利物品入园,做好幼儿带药记录;家长有序接孩子离园,严禁陌生人接近幼儿。严把门卫出入关,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严禁能够人员入园。
三、进取组织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安全和谐的教育氛围
幼儿园常年坚持安全教育,进取营造安全、祥和的学校氛围。我园举办了幼儿诗歌朗诵比赛,孩子们经过表演安全儿歌,进一步加强了安全意识,获得了更多的安全知识。我园还进取将安全宣传工作送入社区,利用门口宣传栏、安全标语等形式,全方位地进行安全宣传。还利用家长会等对家长进行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平安和谐氛围。由于宣传教育深得人心,全园教职工、幼儿、家长、社区居民法制、安全观念大大加强。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园安全工作取得了必须实效,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并受到家长、及社会各界认可和好评。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开拓创新,进取营造安宁、稳定、和谐的幼儿园环境,确保每位幼儿健康平安成长。
幼儿园安全工作总结2
我园始终把“安全”摆在幼儿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进取开展创立“平安学校”活动,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档案,严格执行有关卫生保健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大局意识,扎实开展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效保障幼儿园财产和师幼生命的安全,维护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幼儿园的稳定。现就本学期的安全工作做一个阶段性的小结: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我园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由朱春莲园长任组长,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全面工作。安全工作副组长由园长助理担任,其中周作花负责后勤安全工作,张彩丽负责保教安全工作。办公室、保教室、教研组长、安全员协同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制定详细的安全整治措施和幼儿园综合治理计划;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取推进幼儿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坚决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工作中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牢记树立“安全第一职责,职责重于泰山”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负起职责把安全工作抓实抓细。
二、丰富活动提高认识
安全知识最终要转化为安全行为才是教育的根本,为此我们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家长会、幼儿的一日学习生活等活动之中,并以此为载体,全体动员、全员参与,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防患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自护技能。
。
2.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幼的心理素质和应变本事,增强师幼的安全意识。
(一)根据有关工作,对我园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各种制度,深化过程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我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安全无事故的目标。
(二)结合我园“安全教育月、周”活动,开展了多次安全演练活动。多次的安全演练活动,
经过疏散过程,不但让幼儿懂得着如何自救、如何逃生,并且也明白了遇事要不慌张、不害怕、沉着冷静应对。教师们也学会了正确的安全救助操作方法。
(三)以班级为载体,展开了多次的安全主题教育。让幼儿对怎样防暑、防雷、防冰雹、防溺水等知识有了必须的了解,提高了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在一日活动中渗透安全教育活动,如认识各种安全标志、遵守交通规则等,让幼儿经过游戏、课程等活动掌握一些简单的自救技能。
(五)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让教职工树立职业荣誉感、职责感,萌发爱幼儿,关心幼儿的意识,构建一道安全的人性屏障。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幼儿园安全工作任重道远,一学期以来,我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检查制度,全园教职工始终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尽职尽责、措施得力、管理严格,既维护了幼儿园的安全与稳定,又为师生营造了一个安全、舒适、礼貌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了幼儿园保教目标顺利实现。
1.全面落实安全职责制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2.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做到每会必讲安全,每活动必进行安全教育,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随机进行安全检查,力求把事后监督、查处工作前移到事前防患。
3.严格执行交制度。带班教师认真做好幼儿考勤工作,留心观察幼儿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决不允许非幼儿家长到园接幼儿,如遇特殊情景必须事先说明,经带班教师确认后才能让其接走该幼儿。
4.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进行食品的采购和加工。食品按照分柜、分架、离地的原则存放。严禁无关人员出入食堂,做好食品24小时留样备查等工作。
5.强化消毒制度。幼儿使用的杯子、毛巾、餐具每一天统一高温消毒并留认真记录。玩具、活动室、厕所、外环境每周用消毒液消毒。寝室每周用紫外线灯消毒,园所高度保洁。
6.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值班教师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健全食堂从业人员、师幼的体检制度。严把新生入园体检关。确实做好饮食中毒、多发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8.做好节假日的安全动员工作。。
9.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巡视制度,完善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并做好情景记录,确实把好校门安全关。
四、立足防范、齐抓共管
1.我们在安全隐患排查上多年来一向坚持重点检查维修与日常排查相结合的方法,随时将幼儿园安全隐患检查上报,我们把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幼儿园食堂、房屋建筑、玩教具、门卫列为重点排查部位;将房屋、楼梯、围墙、阳台栏杆、大型玩教具、水电暖设备,食品采购加工、饮水供应、消防设施以及幼儿身体健康状况等列为安全重点检查对象。设立园所整体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责成园所安检人员每日检查填写,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排除,重点问题做到向园所领导及时汇报。记录表要求写清检查时间、检查资料及存在问题、整改和处理情景、排查人员签字。幼儿园主管领导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做出及时指导,每学期末集中上交整理入档。
2.幼儿园今年还有一部分校安工程处于收尾阶段。为此,幼儿园严格做好工程围栏等安全维护,保证师幼不踏上工地、不进入施工现场。并在醒目的位置粘贴各种安全标示和告示,提醒大家注意人身安全。
。
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我们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坚决把幼儿的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坚持高度的警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保证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也为秋季的各项工作奠定基础。
幼儿园安全工作总结3
在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中新的一年来临了。本年的工作也结束了。回想起这一年与孩子们一齐共学、共长的日子,真令人难忘。本年,我们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班级工作的首位。针对小班幼儿安全意识不够强的实际情景,开学初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计划,对幼儿实施系统的安全教育,使安全工作开展得井然有序。现将本年的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创设安全、健康的环境,帮忙幼儿建立安全意识
幼儿园是幼儿生活、学习活动的主要场所,为了确保幼儿能够生活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我们对活动室的每个角落进行了全面检查,彻底排除不安全因素,把平时常用的插头、插座告知幼儿,并提醒幼儿不玩它们以免幼儿用手触摸,发生危险;把平时常用的尖锐的钉子等物,摆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把幼儿平时经常使用的各种工具(剪刀等)摆放在教师与幼儿都能看到的地方,以便教师观察控制;对教室里物品的摆放,我们都会先研究到是否安全,做到科学合理地摆放,为幼儿创设了一个温馨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
二、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注重保教结合
平时我们经常给孩子灌输安全方面的知识,如:不玩水、火、电。。
。在平时我们还让孩子观察哪些是危险的物品,并讲述危害。平时也教育孩子不在教室里疯跑,打闹。抓紧孩子常规方面的教育,减少危险发生的机会。如:平时要求孩子轻轻的把凳子放在胸前抬着走。上下楼梯时,扶着右边的栏杆走。上厕所时不打闹,不推挤等等。
同时,我们还坚持在晨间检查时对幼儿进行“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杜绝幼儿带危险物品入园。对生病带药幼儿的药品进行安全管理,并且进行登记,按时按量喂幼儿吃药。督促幼儿不带危险物品入园、不把异物塞入鼻子口腔中。午睡时不玩发夹,巡回检查幼儿午睡情景,及时纠正幼儿不准确的睡姿,被子掉了立刻给孩子盖好防止感冒。我们还会在一日活动中观察幼儿的情绪和面色,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处理或送保健室。
平时出去活动前,总关照幼儿作好大小便准备;检查自我的鞋带是否系好;在高强度的活动前是否先脱去一件外套。在活动中遵守规则,不推、不挤前面的小朋友,不做危险的动作。这些习惯在每次的活动前教师总是要嘱咐、关照。久而久之,幼儿已养成这些好习惯,这些习惯的养成,就避免了在活动中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本年我们把安全教育放在了首位,因为我们觉得对于小班的幼儿而言,他们还不明白如何避开危险,自控本事差,做事有冲动性,对危险或有害事物缺少经验,在活动中容易发生事故,受到伤害。。。
四、家园密切沟通,确保幼儿接送安全
。我们为幼儿办理了接送卡,对每一位幼儿的来园、离园接送的家长进行核实,确保幼儿接送安全。看着孩子们每一天高高兴兴地来到幼儿园,又快欢乐乐地离开,家长们满意的表情,我们感到十分欣慰。
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将时刻警记!努力为幼儿供给健康安全的环境,确保每个孩子健康欢乐地成长。
幼儿园安全工作总结4
一年时间转眼间就过去了,回顾这一学年的安全工作,我园的安全工作在_园长的重视和支持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的原则,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园的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一年来我园的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随着我园不断地发展,安全工作更为重要,_园长对安全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作为安全负责人员,不仅仅要提高政治素养,并且还要注重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水平,努力做到,工作中坚持以防为主,巡防巡查,尽心尽力的履行了自我的岗位职责。
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目标工作,职责书,做到职责到位。经常向教师、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资料要以消防安全和防中毒、防传染病、防侵害、防触电、防突发性事故为重点,加强法制教育。自防自救教育与防火防灾教育,食品卫生与健康教育等,增强全园教职工的防范意识,提前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本事。
三、安全领导小组
园长重视,认识到位,建立由___为第一职责人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把安全工作摆到主要工作议事日程之中,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全年有总结,为全园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四、主要工作成效
1、贯穿“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教师签订安全职责书,职责书上写明各自的职责范围,落实了岗位安全职责制,防止任何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将职责落到实处。
2、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做好幼儿饮食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向供给幼儿食品供应商索要“三证”,并查验“三证”。同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定点采购点的状况。并坚持执行每一天食物48小时留样制度和厨房饮食卫生、消毒工作等制度。一年来,我园无发生过食物中毒安全职责事故。
3、不断完善幼儿园门卫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考核制度,认真的督导门卫人员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及夜间巡逻制度,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及巡逻情景登记,确保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的实施。同时,我们严格要求门卫工作人员每一天穿制服上岗,增强工作职责心,不擅自离岗。并做好安全防范、自身防范的工作,报警器的畅通。为了保证幼儿的安全,我们加强了幼儿来园离园时间段的监护看管工作,以防突发事件发生,也防幼儿走失。同时,我们严格要求家长遵守凭卡接送幼儿制度,门卫人员都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五、今后努力的方向
我园一年来,进取开展“安全”活动,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的教学秩序,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取得了很好的成绩。需努力的地方:
1、必须继续加强门卫在幼儿来园与离园时间段的高度职责感,全面履行保卫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继续加强不定期对幼儿园的各项环境、器械的检查和维修工作。
3、根据不一样时期,要进一步拓展安全教育资料,扩大全园教职工及幼儿的安全视野。
今后,我们将继续监督,进一步重视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园安全工作水平。
幼儿园安全工作总结5
在园长的带领下,我们学习了幼儿园安全管理。幼儿园事故发生条件是1、危险状态2、危险的行为。恰恰就是这两点,构成了事故。也就是说,在同一情景下,危险状态+危险行为=事故!!
安全是幼儿园教育永恒的话题,幼儿园是众多幼儿团体生活的场所,无论教师怎样注重,也难以完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春蕾幼儿园的安全措施及管理分为9各部分:
1、晨间活动2、团体教育活动3、户外活动4、进餐环节
5、交6、幼儿午睡7、离园环节8、大型活动组织9、临时替班。
在幼儿一日生活中,我们要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以幼儿教师安全管理严格要求自我,并随时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及常规教育,让幼儿养成良好的安全卫生的好习惯及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本事。
1、每一天上岗之前,认真查找安全隐患,窗台,及操作台的安全隐患,制定防患措施,做到心中有数。
2、组织幼儿活动时,密切注意幼儿的一举一动,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做到做操时不
3、户外活动时,要检查娃娃城,做好防范措施。
4、幼儿进餐时,三位教师应当相互配合,尽职尽责的照顾好每一位幼儿进餐。
5、教师交时,必须要清点幼儿人数,防止新生走错教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安全问题。
6、幼儿午睡时,教育幼儿安静午睡,并分批组织幼儿进入休息室。同时加强巡视。防止幼儿将异物带到床上玩耍。
7、在幼儿离园时,三位教师进取做好离园工作,分工合作,我园进一步加强了园内秩序管理,幼儿园门卫坚持每一天24小时值班制,设置监控录像。家长接送幼儿实行“接送卡”制度。凡有人来访,认真做好登记,严禁身份不明的陌生人接走幼儿接走幼儿,必须要核实身份。
8、大型活动中,必须要告诉幼儿遵守班级规定,要做到能听教师的口令。排队列出时,清点人数,防止幼儿有走丢,走错班,走错教室,排错队的可能性。
9、临时替班时,几位教师必须要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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