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和办事规程,“体系”是各种制度之间存在的相互监督、制约与补充的关系“集合”,体系具有整体性和协调性,良好的体系能够体现出科学性和合理性。做好管理工作的基础首先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档案管理也当如此。档案是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历史纪录,这些档案记录了过去与现在发生的各种活动、组织机构调整等信息,成为了为未来各项事业发展做出规划或进行各项决策的依据,或成为维护团体或个人合法权益的凭证,所以,档案是一笔宝贵财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体系,使各类档案都得到有效保管和利用意义非常重大。但是,在目前的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当中还存在许多不利于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的问题,例如: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仅以档案管理业务的需要为导向,而很少兼顾到与管理制度相关的各方利益主体的需要,档案管理理论仍停留在“单位本位”上,而没有顾及档案管理的目的与目标,没有树立起为社会服务的档案管理理念;许多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都没有听取与档案管理制度相关的利益主体的意见与建议。在这种档案管理理念下制定出的管理制度自然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制定的管理制度也由于缺乏外部约束力而使其执行力大打折扣,弱化了档案制度管理的效力。
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构建档案管理制度体系没有现成模式用来“克隆”,档案管理制度体系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做出认真规划。在“向管理要效益”社会发展背景下,档案管理效果的评价标准,已不再以上级部门或上级领导的标准作为依据,而取决于建立的档案管理制度能否中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制度能否得到贯彻落实。当代的管理潮流是“创新”,档案管理的“创新”首先体现在制度体系建设中的创新。如何实现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创新”呢?笔者认为:第一,从开发“管理层”入手。档案产生于各类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档案的作用是记载历史事件,为维护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凭证,所以,档案也是具有重要价值的无形资产。当前,部分档案管理单位仍缺乏对档案管理在社会活动与经济活动中重要性的认识,缺乏对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的切实举措,这同与整个社会发展趋势及改革形势不相适应。造成这种现状的根源,主要是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层缺乏重视,所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首先应提高档案管理层的现代管理意识,树立档案管理是服务社会、提高社会效益管理理念。第二,从管理“规范化”切入。“10号令”的出台,为档案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就是要依据这一法令建立起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宜的档案管理规范。该当今强调了档案资料收集的重要性,将档案收集视为档案管理实现规范化的关键环节,没有完善的档案收集管理,档案管理就成了无源之水。所以,对档案收集管理应在档案管理制度体系中做出明确规范,使档案收集管理目标落实到实现管理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第三,从优化“档案员”队伍抓起。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得到切实落实,档案管理人员作为执行者具有关键性作用,档案管理人员应在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研和档案利用等环节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同时,要精通档案专业知识,提高档案管理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要做到这一点,档案管理人员应通过学习掌握新知识、技术、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档案收集管理中,对各类档案资料做到认真查验和及时收集,对发现的档案信息源认真追查,并对收集的档案资料按所属类别进行归类整理。在档案保存管理中,保证档案资源的安全、完整、并为档案使用者提供查阅方便,使档案资源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做到以上几点,才是符合现代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员。
三、结语
我处结合处室工作职能对我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对我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机构情况、人员情况、工作情况和面临的问题,有了全面和准确的了解。为进步推进全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我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
(一)粮食行政执法机构情况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领域的职责,建立健全运转有序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是做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重要的保障。目前,我市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还相当薄弱,全市只有市粮食局、崇州市、都江堰市、金堂县和青白江区等5 个粮食局成立了粮食行政执法队。粮食行政执法队属粮食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性质,执法队人员在机关内调节,执法经费未落实。另外温江区、龙泉驿区、新津县等3个粮食局内设行政执法科,从事粮食行政执法工作。
(二)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我市各区(市)县粮食局执法机构中,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经过国家、省、市等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有152人持《行政执法证》,有11人持《__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有34人持《粮食监督检查证》。上半年,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县、郫县、蒲江县、邛崃市等地选送8名同志参加省粮食局举办的粮食执法监督检查培训。蒲江县、双流县、大邑县等地选送11名同志参加了国家粮食局举办的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培训。市粮食局组织城区分局的分管领导赴全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太原粮食局和兰州粮食局进行考察学习。
(三)行政执法体系中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机构不健全
我市各区(市)县粮食局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基本上是混岗,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交叉,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四)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当前我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在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中,有象崇州市、都江堰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已步入全国、全省先进单位行列的单位。同时也存在尚未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少数区县。上半年,各区(市)县按照市粮食局的统一部署,以《条例》颁布三周年为契机,结合“粮食法制宣传月活动”和小春粮油收购专/:请记住我站域名/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272户粮食收购资格进行了全面核查。先后出动118人次,进行小春粮油收购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案件12件。开展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__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宣传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800余册(张)。6月份,我市在全市十九个区(市)县粮食局(分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粮食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
下一步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
(一)加快我市粮食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完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领域的职责,建立健全运转有序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是做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重要的保障。我市应充分借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之势,加快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完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积极地向省、市的有关部门反应,争取的支持,加快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建设,落实粮食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经费,为粮食行政执法队伍配备基本的执法装备。在不能解决粮食行政执法编制的情况下,争取编办同意在粮食局内设行政执法科室,以解决我市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所面临的首要问题。这样才能搭建起我市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
(二)加强执法队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我市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应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力,严格执行《__省行政执法规定》、《__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四川省粮食流通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执法队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依法履职、文明执法。推进了粮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抑制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越权执法行为的发生。健全行政执法机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执法文书和案件卷宗的归档管理。
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纷繁复杂,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要从应知,转变为应会。在思维能力方面,要认真细致做好种种行政事务工作,要在复杂的事物中,透过现象看本质,运用逻辑巴维,有效归纳、判断和表达,把领导从繁重琐碎的行政事物中解脱出来,可以集中精力,轻装上阵。在决策能力方面,要具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定性,有自己的主见,能够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做好安排,指挥若定。
在人际关系能力方面,要善于沟通、协调企业内外部各种关系。要善于与人交谈,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上级,能争取帮助和支持;对下级,能调动积极性。在发掘能力方面,要敢于向领导建议提拔和重用,能够用人之所长,合理分配工作,充分发挥职工的智慧和才能。
一般意义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管理、协调和服务三个方面的功能,但行政管理,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企业“服务”,因此,企业行政管理必须时刻着眼于为企业的经济利益服务,一切以企业利益为最高原则,反对“为管理而管理”
1、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大环境中,要制定适合企业当前运营状态、提高人员工作效率的行政管理制度,如果没有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执行,经营者也不可能及时的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失误,从而给企业带来败局。所以为了改变这种现状,企业行政管理的核心应该在于设置合理有效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和结构,使各部门、各岗位在行政管理工作的协调下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另外在企业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中,上下级和各岗位之间不但要分工明确,还要明确应有其职责权力,使职责不会被推诿,也不会被包揽。
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切实讲究实效;必须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和可能采取灵活变通的方式方法,一切以企业利益为最高原则,反对泥古不化、因循守旧。运用现代的管理技术,使原本低效无序的行政管理工作变得高效有序,海量的基础信息得以留存,为其他管理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而信息化技术的采用,也能在很大程度上精简企业行政管理的人力资源和运营成本,使得企业得以用更多的人力物力发展自身的主营业务。
3、构建企业行政管理新体系即设计企业行政架构。
构建企业行政管理新体系,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理想境界应该是“润物细无声”。应将ISO9000科学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引入企业行政管理工作,通过进行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对行政工作各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和控制,使行政管理工作行政规范化事务处理模式,不仅可以减少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而且可以极大地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企业行政架构的设计与应时而变是企业行政管理的核心内容,这一问题主要涉及企业组织的概念、类型、治理结构、组织结构设计的原理和内容、企业组织力量的整合、行政流程的结构设计、职能分解、岗位设置、人事相合等。另外构建企业行政管理新体系离不开其事务体系,具体包括办公室管理、文书档案管理、会议管理、总务后勤管理、企业行政信息系统管理,等等。
组织结构“压缩化”,行政决策“科学化”
企业行政管理具有时效性、权威性、从属性等特点,因此,企业行政管理工作需要科学定位,才能全面发展,才能做到忙而不乱、繁而不杂。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又加入了辅助决策和参与谋划的职能,以往的企业,行政管理组织结构过于冗余,“金字塔”型结构阻碍了企业员工与管理者之间的沟通,使得许多信息不能有效被利用,问题无法解决。作为企业的协调部门,只有让组织结构向“压缩化”发展,才能缩短管理者与员工的距离,加速信息流通。随着组织中层级的减少,管理幅度的拓宽,领导者应该学会放权,将权力交给下而的部门及员工,不仅增加了员工的认同感,而且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利于发挥员工的更大潜能,提高企业整体的应变能力。
一、行政指导的内涵和原则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者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化的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适度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者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的方法,征得行政相对人的同意,引导其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推行行政指导,是工商机关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的具体举措。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深刻理解行政指导工作的内涵和重要性,真正树立“责任工商”的工作理念,积极创建服务型工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立足工商职能、顺应企业发展、围绕、恪守法律规定”的要求,遵循“合法、合理、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将行政指导工作通过各个工作职能全面推开。
二、建立健全行政指导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行政指导工作的宗旨是通过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管理与服务的统一,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许可事务辅导制。在实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户外广告登记等行政许可事务以及动产抵押登记等行政确认事务过程中,充分发挥工商注册登记与事务确认职能作用及所掌握的相关信息,采用信息、提醒、辅导、引导等手段,主动帮助行政相对人正确办理相关事务。
1、信息公示。通过公开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信息,公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当地主要行业的市场主体数量、分布状况及整体规模变化数据等信息,为企业投资提供参考。
2、事务提示。
3、申办导示。。
4、退出指示。指导清算主体明确其清算责任、义务及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依法清算。
(二)查处违法疏导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事前预警,通过解释、说服、劝阻、警示等指导方式,指导相对人自行纠正或终止违法行为;对损害市场管理秩序但法律无明确处罚规定的行为,可对相对人予以行政告诫,将其经济行为引导到规范的轨道上。
1、教育为主。在执法的各个环节,通过各种形式向行政相对人宣传法律法规,使其了解相关规定,增强自律意识,自觉守法。
2、重在纠正。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能够当场纠正的当场解决;对当场不能纠正的,通知限期整改,给相对人自行纠正违法行为的机会和时间,并且加强回访。
3、苗头预警。督促正在筹建、筹备中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业主或者企业投资者及时办理市场准入手续。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健全和落实市场管理制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对相对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其他违法倾向进行预警。
4、轻违告诫。对相对人轻微的违法行为、无明显违法故意、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严重后果,并能够及时纠正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无罚则的行为进行告诫。
(三)规范经营劝导制。在实施日常监管过程中,利用职能优势,通过宣传、沟通、建议、提示、规劝等行政指导方式,倡导经营者依法经营,指导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1、知法防误。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市场准入和市场交易的法律法规,指导经营者防入经营误区。
2、依法经营。指导经营者遵守公平交易、竞争规则,切实承担对消费者的责任。
3、建章立制。指导经营者根据业务特点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商标委托印制、许可使用相关制度,广告承办登记、验证、审核、档案管理及广告审查员制度,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问题商品下架召回、质量承诺等相关制度。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协议制度、商品检测制度及安全生产等制度。
4、审慎交易。指导经营者在订立合同前把好合同文本审查关;指导商标印制单位把好商标印制审查关;指导广告经营单位把好广告业务审查关;指导定牌加工单位把好委托方资格审查关;指导商品经营者把好进货质量审查关。指导市场开办者把好经营者准入关等。
(四)维权兴企引导制。充分运用职能优势,通过各种行政指导,引导经营者提高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经营者加强企业品牌自我维权意识、自我创新意识。推动企业积极主动加强企业信用建设。鼓励农业经济向合作化、企业化、产业化发展。
1、强化意识。引导企业提高自我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树立品牌发展意识。
2、维权创牌。指导企业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机制、打假维权工作机制;指导经营者积极申请商标注册、并参加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申报和认定。
3、自我完善。。
4、协力发展。指导企业引入资产管理体系,提高商标知名度,推进品牌营销,建立有效的广告宣传体系,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积极实现多种经营形式的优化组合。
三、结合实际,灵活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
行政指导方式灵活,可采取多种多样的非强制性手段和方法适时进行。。(2)对特定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争执采取调停措施,协调双方关系。(3)向特定行政相对人提供辅导、协助。(4)向社会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行动的信息。(5)向社会或一定范围的行政相对人不具有强制力的指南或者提供咨询意见。(6)其他不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定的指导方式。在选择行政指导方式中,要以实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为目标,。
在不违背行政指导基本原则和不超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的前提下,只要有利于实现指导目标,可以由实施单位选择效果最好,步骤最简、成本最低的方式,也可以由行政相对人自行选择,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灵活运用。可以是针对某个市场主体或某一行业的具体指导项目,也可以是不针对具体相对人的抽象行政指导项目。
四、强化措施,确保行政指导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行政指导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法制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共同配合;省局由法规处负责具体的业务管理、评估和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基层工作经验的总结,各业务处室根据各自业务职能做好相关领域的业务指导和制度建设,监察室配合法规处做好综合监督工作。省局将不定期进行督查。
(二)针对实际,区别对待。推进行政指导是通过一种辅助手段来巩固执法的成果。既不能强调行政指导而放弃对严重违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的打击,也不能只强调严格执法而忽视对轻微违法行为的纠正以及对经营者的引导。对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传销及变相转销、食品安全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决不姑息。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或者尚未产生后果的违法行为,法律尚未有明文规定但是有悖市场经济规范及诚信原则的行为可以通过预警、劝阻、引导等方式,将其引向我们的管理目标。
一、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是前提条件
对于高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首要条件就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这与消防管理工作中“消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要求相符合。通过消防知识尤其是消防基本技能的普及,不仅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还满足了强化生存教育上的需要。在高校消防安全宣教中,主题就是宣传消防文化,主要目的则是促进高校师生安全意识的提高,帮助其增加有关消防安全知识,特别是掌握逃生技能,并推动宣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的构建。。近年来,我国高校在行政管理上主要采用学院、系、专业的逐层管理形式,这造成各个院系之间比较。因此,对于高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可以借助于这种主机管理模式来有效开展。2、对高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予以明确,并在教学中具体呈现。高校消防安全宣教工作可以分成若干部分内容,一般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预防火灾以及灭火教育、安全逃生以及自救技能等。经过本次问卷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学生对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有着深刻认识,但是缺少比较专业的培训与知识。因此,高校应当将消防专家请到校园中,并对广大师生进行消防安全讲座。同时,将消防知识课程安排在教学工作中,通过必修加选修课的形式来推动消防知识深入到课堂中。此外,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高校应当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应急疏散演习,培训提升师生的自救技能等。
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制度保障
在建设高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是制度保障。。在对高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予以构建的过程中,高校各个部门应当互相协作,共同设立从学院到系再到专业的三级消防安全网络。首先,学校应当组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总体上的消防安全工作;第二,各个学院应当成立二级消防单位,并负责学院消防组织管理上的工作;第三,在各个系,包括图书馆、实验室、网络机室设立三级消防管理部门,以上组织需要进行明确的分工。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以及相关规章,高校应当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的基础上,高校消防工作也有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并有助于消防责任的明确。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据高校行政管理上的逐级管理模式,需要将消防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尤其是落实到个人。对于高校消防管理部门,应当逐级进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并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此外,对消防先进部门给予奖励,并追究发生火灾以及存在火灾隐患的责任人员。
三、组建校园消防队伍是队伍保障
对此,高校可以设立校园义务消防队。高校一旦发生火灾,校园义务消防队可以迅速到达现场,并对火灾险情予以控制。相关研究表明,校园义务消防队扑灭了高校大约98%的火灾。对此,在消防部门指导下,校园保卫处以及教职工可以组建校园义务消防队,以此来减少火灾的危险。另一方面,应当对校园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培训,尤其是指导学生如何进行火灾隐患的排除,从而促进其自救能力的提高。
四、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是物质保障
为了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有效,高校应当确保消防经费的投入,及时更新消防设施。对于高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消防设备是基本的物质保障。消防设备的水平高低情况,往往对消防工作的开展起到重要影响。目前,高校内应用着广泛的高科技教学手段,电脑室等电气设备的使用量不断增多,而高校内由于人口比较集中,这对消防设施的配备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就是,单靠灭火器和消防栓并不能满足高校消防需求,必须采购具有技术含量的消防设备,促使消防工作的现代化。对此,高校应当加大消防经费的投入,将其列入到学校预算中,并设立专门的基金,对消防设施及设备不断更新改善。此外,高校应当落实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确保设备的有效性。
五、结束语
。
一、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乡镇机构设置,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转变职能和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市人事局、市编办、市民政局负责)。
(二)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措施,完成“教育惠民行动”所确定的“两免一补”目标任务(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
(三)改革县乡财政管理。在全市所有区、县全面推进“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健全县级财力最低保障机制,力争年末全面解决财政困难县基本支出需求财力缺口问题(市财政局负责)。
(四)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探索和推行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有稳定收益的项目,扩大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市农业局、市农办负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健全农业经营机制和服务体系。出台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农技推广机构按区域建站改革试点;;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围绕我市的“五大”拳头产品,重点抓好10个省级、20个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市农办负责)。继续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目标深化改革(市供销社负责)。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成立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推进农业性保险试点,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农办负责)。
二、大力推进社会事业改革
(六)深入推进文化改革。落实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完善不同类型文化事业单位实行不同收入分配办法的新机制;稳步推进市**剧团改革;整合资源,组建旅游文化产业实体(在宣传部的指导下,由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国资委、市编办负责)。
(七)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改革,扩大办学规模,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做强职业教育品牌;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教职工聘用(任)制、届满考核续聘办法;继续深化职称改革,完善竞争评聘机制和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探索建立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的服务期制度(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负责)。
(八)加快科技创新建设步伐。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着力形成“企业主体、产业布局、工程模式、集成推进”的科技新;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争取我市更多企业享受国家、省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支持指导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建立技术创新中心或技术联盟;探索我市与省内综合性高等院校、省科青联的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继续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科技管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突出科研经费支出重点,向我市重大科技工程和重点科技产业化推进行动项目集中(市科技局负责)。
(九)着力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措施,建立较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8个;启动大英和安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参合农民达180万人;加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力度,适当调整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上网采购制度,完善新上网药品限价机制和已上网药品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市卫生局负责)。
三、加大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
(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实施积极的就业,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创新再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就业实名制,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5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5万人,帮扶3000名“4050”等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一人就业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8%以内;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录用备案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制度,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市人事局负责)。进一步健全预防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扩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的范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二)继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的措施与办法,积极争取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探索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争取纳入全省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试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试点城市范围;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年末参保人数达16.9万人;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扩大非国有企业、服务行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人员参保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三)健全完善最低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79000名城镇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城市低保,保障线标准达到150元/人?月,累计月人均补差达到79元;健全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8万名农村居民纳入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达到19元,将24533名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落实月供100元/人的标准,新(改)建农村中心敬老院20所以上,新增床位1539张,集中供养率达到20%;完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和管理,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全年筹集慈善资金100万元,资助特困对象300人以上(市民政局负责)。
四、努力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十四)规范推进企业改革。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积极培育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助推高金公司上市,做好盛马化工等3—5户企业的上市辅导工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切实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市国资委、市经委负责)。
(十五)加快实施公用行业改革。大力推进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完善招投标、协议签订、绩效评估等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推进市政、绿化、环卫等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剥离行政管理职能,实行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相对分离;加快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革步伐,对市设计院实施转企改制;推行以招投标人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劳动者工资支付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建设工程担保制度,争取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国资委负责)。
(十六)改革基础设施管理。全面推进公路管理改革,以行政等级分类与路网功能分类为基础,明确界定管理职责,合理设置管理机构,科学划分管理机构事权;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运行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政(事)企分开、管养分离(市交通局负责)。完成各区县水管单位改革,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市水利局负责)。
(十七)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落实遂委发〔**〕15号《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文件的支持,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系;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担保资源,规范运行机制,积极发展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力争全市担保额突破5亿元(在市经委的指导下,由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五、健全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
(十八)大力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全面实施遂委办发〔**〕21号《关于加快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的意见》,拓展市场化配置资源广度和深度,激发经济发展的潜力和活力(市国资委牵头,其他资源占有部门配合)。深化国有土地和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改革,巩固完善经营性土地100%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商品房住宅用地100%拍卖出让制度,工业用地100%“招拍挂”方式出让,积极探索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大力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制度,新设置矿业权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采取市场方式出让;严格落实宏观,切实强化土地(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实施细则,全面启动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引入先进的项目管理机制,依法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
(十九)稳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实行差别电价,推行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电价;实施农业终端水价制度,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完善环境保护和资源补偿,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改革,提高工业企业排污收费标准;逐步启动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实行鼓励垃圾焚烧的价格,提高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市物价局负责)。
(二十)健全完善城乡市场体系。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培育骨干龙头企业6个;实施“万村千乡”工程,新建农家店200个;继续推进大中型农副产品的批发交易市场、配送中心、放心超市(店)的建设与改造工作,力争限额以上总部在遂宁的连锁企业达到14家(市商务局负责)。继续深化粮食流通改革,做好主要品种的最低保护价收购工作;建立新型粮食仓储管理机制,规范培育多种粮食市场主体,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市粮食局负责)。
(二十一)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和方式。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制定出台我市招商引资考核激励、考核异地分成、以商招商激励、客商投诉处理等办法;推行项目经理制,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实施产业招商、小分队招商、驻点招商、委托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薪酬招商等措施,力争全年引进资金45亿元,其中引进省外资金增长40%以上(市招商局负责)。
六、推进行政管理改革
(二十二)加快投资改革。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制定出台我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的相关规范文本;完善投资项目审批责任制,探索投资开工项目全过程长效管理的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十三)深化财政改革。在全市所有县、区全面启动收支分类改革,建立新型的支出功能分类体系和支出经济分类体系;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继续扩大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四)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创新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实现市级国有资产收益7000万元;试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建设,选择市属企业开展试点;探索推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试行经营者年薪制。(市国资委负责)。
(二十五)创新工商行政管理制度。深化企业登记制度,进一步推行“一审一核”制度,促进企业登记注册制度由行政首长审批制向专业人员核准制转变;改革工商执法,逐步建立专门的注册登记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专业化执法办案机构;健全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督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工商局负责)。
(二十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完善行政审批方式,推行电子政务,创新市级政务中心运行机制,试行行政办事全程制,切实推行网上咨询、管理和审批(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二十七)规范完善行政行为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决策咨询和评估制度,坚持决策听证和公示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努力创建服务型(市效能办、市监察局负责)。改革行政复议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探索行政复议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建立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市法制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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