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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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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范文1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令第8号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一步规范的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财政部和国家教委共同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五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帐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具体实行何种,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七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九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十条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十二条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和调整

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核算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十九条中小学校开展非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条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六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三条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二十四条中小学校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专用基金是指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二十六条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奖教奖学基金等。

修购基金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医疗基金是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职工医疗开支的资金。

奖教奖学基金是接受社会捐赠,专门用于奖励教职工和学生的无须保留本金的资金。

中小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其他专用基金。

第二十七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货等。

存货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的租赁,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租赁者收取租赁费。租赁费计入经营收入。

第三十三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中小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中小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六条对外投资是指中小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和其他单位的投资。

中小学校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

中小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对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对其他单位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九章负债管理

第三十七条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中小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中小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十章财务清算

第四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四十二条划转撤并的中小学校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中小学校,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二)撤销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三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四条中小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五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中小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专用基金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中小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中小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生均支出增减率等。

中小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二章财务监督

第四十七条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中小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范文2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

20__-20__学年度,__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农村中小学校1671所,其中:农村小学1461所(含3个教学点,220所中心学校),初中学校210所。农村中小学在校学生人数383831名。在职农村中小学教职工25505名。

20__年,__市在1区9县进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了“两免一补”,这项惠泽了全市80万农村中小学生。各级财政部门以实施新机制为契机,优先保证并不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保障力度,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以20__年为例,全市10个县区全年预算内教育支出56179万元,加上中、省、市安排的“两免一补”资金9160.5万元、危房改造资金7051万元、教育专款2963万元、县区配套2074万元,教育资金投入总量达77967.5万元,比20__年增加了188万元,增长32%。全市农村中小学校公用运转经费4778.2万元,教职工人均年公用经费达1873.4元,比以前年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从而,确保了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学校的正常运转,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以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学校资金量增加,管好用好教育资金已成为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市为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于20__年在全市初步建立起“预算到校,专户到校,拨款到校”的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方式。各县区按新的管理方式,设立了教育资金专户,以初中学校、中心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逐校编制并汇总农村中小学校预算,按预算进度拨付资金。新的管理方式运行后,对规范农村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方式对比分析

第一种是中心学校集中核算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将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核算与管理集中在中心学校。如旬阳县,对于学校公用运转经费,由县财政部门年初预算到县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根据二级预算分期拨付到校,以中心学校为核算单位,村组小学经费支出向中心学校报帐;对于专项资金实行财政、教育部门两家联合下达资金分配文件,教育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财政部门负责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工程完工后,由县财政、教育部门对工程支出票据进行审核报帐。财政部门不直接对学校公用运转经费实施监督,由教育部门、中心学校实施内部监管,以学校自行管理财务为主。

第二种是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方式。这种方式是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对农村中小学校经费实施集中核算与业务管理。如平利、岚皋县,对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实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对专项资金实行报帐制,即:学校将项目建设支出票据报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工程进度直接将资金拨付到校。

第三种是会计委派制管理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县财政部门委派会计驻乡镇对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实施支出审核管理。如白河县,对于学校公用运转经费由县财政部门驻乡镇委派会计审核把关后支付;对于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校,由县教育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财政部门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支出票据由委派会计和财务总监审核后支付。

第四种是县教育部门集中管理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县教育部门内部设立核算机构,对乡镇初中学校、中心学校财务集中核算。如石泉县今年在县教育局内成立了教育经费支出中心,负责管理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财务核算与监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校核算,报帐制管理”的办法,财政部门负责按预算拨付资金,资金监管由教育部门教育经费支出中心负责。

第五种是县财政部门集中管理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将农村中小学校的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上收到县级集中管理。如汉阴县,在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设立教育经费核算股,负责管理全县农村中小学校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业务,直接管理到初中及中心学校。对学校公用运转经费、专项资金由教育经费核算股集中核算,实行报帐制管理,从收支源头上监控财务活动,增强了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__市对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的管理方式不统一,有的管理方式停留在旧的“以乡镇为主”的办学下,有的管理方式已与“以县为主”的新相适应,还有的管理方式处在新、旧的交叉运行中。从各县区的实际情况看,存在着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财政监管缺位。实行学校集中核算、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及会计委派管理方式,县区财政部门实际上只管了经费的预算与拨付,面对量大面宽的教育经费监管没有到位,由学校、乡镇或委派会计实施监管,一些学校财务管理出现了漏洞;二是管理关系不顺。实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学校核算或会计委派管理,县区财政部门未对学校经费进行核算和监管,乡镇领导直接或间接参与了会计核算环节中经费支出的审签,影响和制约了学校的财务主体地位。教育部门认为只参与资金初级分配,对学校资金监管中间隔着乡镇,想管而又不便于去管,使本系统财务监管难以实施。三是运作程序繁杂。实行乡镇集中核算,学校整个资金的审批,除工资外,学校领导先签字,送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报帐员审核,之后总会计把关,送财政所长签字,重大支出需送乡镇分管领导,甚至乡镇长审批后报帐

,造成审批环节多,工作效率低,学校对此意见较大。四是管理效果不同。实行县级财政部门集中核算,有利于加强对教育资金、资产及债权债务的全程监管,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而其它几种管理方式在这方面明显存在缺欠。。这种方式体现了“校财县管”集中核算,统一管理的特点,适应“以县为主”教育管理改革的要求,最大的优点是融会计核算、财务监督、资金管理为一体,能把财政的基本职能贯穿于资金的预算、拨付、核算、监管之中,有机地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管理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对教育资金的监督,尤其是财政部门对资金监督由过去的事后监督、结果监督变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监督,这样从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教育资金拨付后,单位随意开支,财政部门“亡羊补牢”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了教育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因此,统一实行“校财县管”模式是规范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三、完善农村中小学校经费管理模式的对策

完善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模式,强化学校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直接关系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关系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新机制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体现。要按照“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改革要求,在坚持单位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支出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上收县级统一管理,在县财政部门或会计核算中心内部设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核算管理机构,负责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的集中核算与管理。切实建立“校财县管”的管理模式,实行“预算到校、拨付到校、核算到校、监管到校”的管理方式。

首先是预算到校。一是把所有农村中小学校纳入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建立以初中学校、中心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把单设的初中、九年制学校从中心学校剥离出来,以回避中心学校权力过度集中。二是统一预算编制口径,收入统一按省、市明确的经费标准纳入预算,学校所有收入(指辅助事业收入,包括勤工俭学等)纳入专户管理;支出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全额预算。三是对学校公用经费部分作出规定,合理核定各项支出标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学校公用运转支出,突发事件处置和学校正常维修支出,教学如教研活动、设置购置及教师培训支出。学校根据县区指导意见和原则要求,编制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经县财政、教育部门审核,分校编制并汇总农村中小学校预算。

其次是拨付到校。按预算进度拨付资金,由县财政部门预算下达指标,国库直接将资金(除工资外)拨入教育经费核算机构各校帐户。对“两免一补”资金按月拨付。对学校支出实行“报帐制”管理,由初中、中心学校报帐员向县区教育经费核算机构报帐,支出票据由分管财务校长一枝笔审签。小额支出以现金支付,大额支出以转帐支付。同时,对学校区分情况,核定备用金,提前借支,用于学校日常运转。

再次是核算到校。由县教育经费核算机构承担县区农村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业务和履行财务监管职能,负责管理所有预算单位。对核算机构人员实行“分校负责制”,明确每个人管理的学校。对学校的财务核算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撤销各学校原有帐户,只保留工资专户,将所有预算单位在县区教育经费核算机构统一开设教育经费帐户,实施一校一户,分户核算。

最后是监管到校。一是县教育经费核算机构每月向学校提供财务报表,向财政、教育部门报送学校财务分析报告,使其及时掌握财务活动情况。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县财政部门、教育经费核算机构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业务运行。三是对学校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登记,纳入县教育资金核算机构业务管理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对学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通过“票据统管”约束,确保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五是对项目实施,如危房改造、校建、大型购置等实行招、投标,由县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相关学校参与配合,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形管钱与管事相结合的机制。六是学校采购业务,全部进入采购管理,按采购程序办理。七是实行民主理财制度,由教职工推选产生学校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初审,学校对本单位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实行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坚持每学期公开一次本单位的财务活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实施“校财县管”模式应注重的工作及措施

一是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如:中小学预算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票据审批及管理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等。特别要强化实行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阳光采购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突出把好“收、支、购、建、拨”五个关键环节,真正使学校财务管理做到收有据,支有度,购有章,建有规,拨有法。。

二是要积极探索教育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首先要加强预算到校编制工作,增强预算约束力。农村中心学校编制预算,要按照县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支出项目,促进县区财政部门对学校预算的编制和控管由总额控制转变为定额控制。其次,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根据各学校的情况,对川道、山区、边远学校分类别核定支出项目、支出标准,如学校招待费、购置费等,通过实施项目标准控制,节约资金,用于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水平。第三,要强化支出控制,坚持用一种模式,一套审核标准,一个支出口径对农村中小学校的支出进行严格的控制,将各项支出控制在年度预算指标以内,并对资金支出和使用效果进行检查验收,以控制和减少不合理的开支,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三是要加强学校资产、债权债务管理。对学校的资产要进行清理、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对学校的债务要逐校进行核实登记、锁定基数、控制新债、制定化解旧债的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措施,促进学校债务化解。要把资产、债权债务体现到学校财务上来,融入财务管理之中。

四是要重视财务分析和结果应用。教育经费核算机构要定期向财政、教育部门报送学校财务活动情况,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促进教育资金绩效考评体系的建立。县区财政部门资金拨出后,要以学校预算为核心,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集中核算为手段,对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做好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乡镇财政所要积极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对策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学校的自动化办公条件和电算化教学条件得到了较大地改善。但由于学校固定资产核算不同于企业,存在不提折旧的特殊性,一些学校只顾设备的购建,不重视管理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习惯于收收支支,忽视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加之各级教育 部门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制约机制和监管措施没能真正建立起来,致使数量巨大的学校固定资产处于无人监管、无人过问的尴尬境地。因此,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已成为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笔者通过对学校资产的现状分析,提出一些管理建议。

1 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1不能如实体现资产价值。

1.1.1不计提折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中小学校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入账且不计提折旧。除了固定资产的清理或报废以外,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后一直保持不变。众所周知:一项固定资产购入后,它的价值会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磨损以及市场竞争、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渐磨损、减少,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早已不是购入时的历史成本。固定资产账上无法反映其新旧程度及现值。

1.1.2计量原则不同。由于中小学校采用的会计财务制度均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计量原则。是以现金的收付作为记账基础,侧重于财政资金的收支核算,以检查国家预算有关经费执行情况。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仅要求一次性全部记入当年经费支出,并强调“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账户的对应,主要是反映固定资产原值的增减变动情况。这不利于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有时候一项资产可能已经使用并取得占有权、使用权,但是款项不需要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对该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入账。

1.1.3固定资产清查不实。

按财务制度规定,至少学期末或年末都要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学校以教学为主,管理人员相当有限,管理事务工作除了大量压在有限的管理人员身上外,部分管理工作只能由老师兼职(包括资产的管理),资产管理工作在学校不属于老师的主要工作,与其考核和晋升职称等不相关,财务意识淡薄。二是专业技术不相通,实际工作难度大。三是教学任务重,不能投入更多的时间来管理和清查资产,年末清查工作时逢学期结束考试来临,无暇顾及年末资产清查,多数情况下是从账本上增加和减少的算术式,没有实际盘查资产。再者是报废资产的追溯问题得不到落实,只要发现实物资产不见了,就以报废的理由提出申请,财务人员核实报废资产时,又以各种理由说明资产如何的报损。虽然学校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办法”,但由于没有建立绩效机制,加之其它种种原因不了了知,使固定资产清查不实。

1.2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学校的重点放在抓教学改革上,领导认为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可以代管,在安排人员上不予重视,一般安排年龄较大、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综合能力不太强、其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有限,工作效率低,责任心不强,不能有效地利用信息时代的工具,管理起来难度较大;其次安排“一线”年富力强、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兼职管理,这些人员平时忙于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很少有时间和精力放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上,再者是对兼职工作没有责任心,没有约束力,激励机制与兼职工作不挂沟,激发不起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同样达不到管理的规范。

还有一个事实是,部分财会人员业务水平低,素质差。随着学校后勤的社会化、企业化管理和各类经济实体的兴起,一些年轻的财会人员走上了会计岗位,这些人员中,大部分没有受过专业培训,从而影响了固定资产的管理质量。

1.3固定资产管理技术手段落后。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现在城市很多中小学校都采用固定资产管理软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在现实工作中固定资产软件不能有效运用,首先是固定资产管理员对软件运用不研究学习,原因是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能力问题;其次是固定资产的管理员责任心不强。有时连一般的算术加减式都懒得做;再之软件出现问题需要请经销商上门帮助需要资金支撑,因此部分学校不愿意在此管理工作上给予支持和重视。

1.4部分财产未纳入财务管理范围。

有相当数量的公共财产至今仍未纳入财务管理范围,而由学校的处室代管。购置一批财产,造册登记一次,管理人员调动时,只交册不点交实物。对于财产的损失、报废,册中也不注明,使得公共财产损失严重。部分纳入财务管理范围的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也只是记载一笔帐目了事,缺乏对公共财产实物形态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1.5内控制度不健全。

公共财产随意购置、出租、出售、报废,有些学校甚至连最起码的物品领取和归还制度都没有。一些贵重财产被私人长期无偿占用,有的人调走或离退休也不清退,公共财产成了一些人的福利家产。拆迁、报废、调出的资产不核销,上级部门匹配、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不入账的情况也较为普遍。

1.6产权模糊不清。

过去一向都是通过上级划拨分配方式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有的已经被学校用于商业开发,或将沿街底层楼房买给私人作门市,也有的以福利形式分配给学校教职工建个人住宅或贷款抵押,使固定资产的产权模糊不清,造成固定资产流失严重。

首先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监管职责不到位,该管的没有真正管起来。学校购置、报废、报损、出售财产时,习惯于和教育行政部门口头上打招呼,究竟固定资产的存量多少,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底数都不清楚。

其次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财务监管和实物监管已形成事实上的分离。

再次是学校的资产大多数属于非经营性资产,不计成本,不核算盈亏,由国家教育 拨款或用固定资产创收收益购置,以及部门之间相互调剂,无偿使用。这就客观上滋长了学校重钱轻物的思想,削弱了对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2.1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责。

学校的固定资产、是为学校履行教育职能、完成事业发展目标所必需的物质条件,是各级教育拨款和无偿划拨土地、房产所形成。可见,固定资产是学校赖以日常运转的物质基础,如果放任自流,无疑加大教育财政的负担,把本该用于更为急需的公共支出资金,为学校国资填补窟窿。这就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加大对学校固定资产监管力度。

2.1.1尽快开展学校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在些基础上,建立一整套基本的数据库,完整反映学校固定资产存量和增量动态,以加强对资产使用效率的监督管理。

2.1.2加强资产的源头管理。。

2.1.3适时与学校签订固定资产保管、养护责任状。学校可根据各类资产实物磨损和自然损耗的价值大小,确定使用年限分别落实到各科,并由他们负责将资产管理的各项指标逐一分解到班组,量化到人。对因非自然因素,造成财产提前报废损坏或丢失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对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限期修延长或负责赔偿。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由教育 部门统一管,学校具体管,基层处室人人管的管理网络。

2.1.4采取干预手段,大胆引入奖惩机制,强化固定资产使用者的管理意识。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拟定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奖惩办法,量化固定资产 管理目标,并组织业务人员定期跟踪检查,严格考评,对达到规定标准的确认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单位”颁发证书,发文公布并给予表彰。对违反规定,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经济的或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增强教育部门管理固定资产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2实行固定资产补偿基金制度。

实行固定资产补偿基金制度,变单纯的统计管理制为有偿占有制。即按每年学校占有固定资产数额的1-3%的比例,由教育部门从学校包干经费中提取,留用一部分作为固定资产的补偿基金由县统筹使用,大部分返还学校建立固定资产补偿基金,实行该制度,有利于把固定资产管理与单位的经济利益有机的结合起来,对促进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利用率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3加强非经营性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依照《固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对非经营性资产进行一次深入细致地调查摸底,在些基础上,组织有评估资格的机构和人员,集中对学校的非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核定其价值量,作为国家投入的资本金,并以此作为占有、使用该部分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考核的基础。同时,教育部门要正确引导他们,在提足资产折旧维修费和固定资产保值基金的前提下,其剩余部分再按有关规定进行其他支出。并帮其利用现有人力、财力、物力,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确保固定资产在保值的基础上实现增值。

2.4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4.1健全购置制度,实行源头控制。 部门的批准文件进行购置。教育 部门应在接到单位申请的3日内作出答复。对社控商品,须到控购部门办理社控审批手续。2.4.2改进领用、交接、交还制度。领用公共财产时,经办人需填制领用单,并注明存放地点。交还时,要冲销领用单,填制进库单。管理人员因调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先清查核实财产,无误后,由移交人,接管人和监交人分别在交接单上签名盖章。对价值较高的固定财产,应实行押金领用制,交还固定财产时,退回押金。非因公损坏或丢失,由领用人负责修理或赔偿。非因公使用或外单位借用,一律收取租金。

2.4.3完善报废、报损、出售申报制度。固定资产需要报损、报废、出售时,由使用单位负责填制资产报损、报废、出售报告单。报教育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退回申报单位一份。申报单位凭批准的数量和金额调整或冲销有关科目。对固定资产的出售,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出售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资产出售的底价,向社会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收缴国库,用作固定资产补偿基金。

2.5改进现有固定资产财务会计制度。

2.5.1对大批同类物资实行参考标准制度。现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由于制定时并未规定什么样的数量才算是大批同类物资,没有一个参考标准。学校也可以把中小学校划分为农村小学、城市小学、初高中学校、完全中学等,分别实行各自的参考标准制度。

2.5.2 对资产实行分类概定管理。 ;专用设备可以分为教学仪器、艺术设备、体育设备、电教设备;教学仪器可以分为:仪器仪表、量具衡器、模型标本、挂图学具等。便于会计人员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区分入账管理。建议在国家还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学校在资产管理上可以分类概定管理。

2.5.3改进会计核算方法,采用权责发生制处理。在权责发生制下,中小学校购置固定资产时,不再列入当期“事业支出”科目,而是借记“固定资产――成本”,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提取折旧额借记“事业支出――折旧费”,贷记“累计折旧”,“固定资产”与“累计折旧”之间差额为固定资产净值。随着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列入“事业支出――折旧费”数额相应增加,其“事业结余”相应减少,与购置固定资产时直接列入“事业支出――设备购置费”引起的“事业结余”相应减少的道理相同,同时还避免由于购建大型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等转入时由于资金未支付完毕而未能入账所产生时间差的问题。

2.5.4 严格区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增设“低值易耗品”和“教学用品”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用以核算中小学校的各种材料物资,包括燃料、大宗办公用品等各种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科目用以专门核算教学用品等消耗物资。原有的“材料”科目则可以取消。将低值易耗品定义为:使用时间不到一年或容易损耗(如玻璃器皿)的物品。。具体内容可以规定如下:(1)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含800元);(2)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3)单位价值低于500元,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非批量物品。

2.6建立绩效管理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绩效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用来帮助员工提升绩效,进而达到提升企业绩效的目的。“把薪酬与绩效结合”只应该是绩效管理的副产品,它是保证绩效管理能起到作用的重要手段,而不应该是绩效管理的主要目的。把“薪酬与绩效结合起来”当作是绩效管理的主要目的之一,这样就会导致企业最终为了“薪酬”而不是“绩效”进行绩效管理,从而使绩效管理误入歧途,因此,提升学校绩效的重要因素是提升学校员工的整体素质。

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深入实行,学校固定资产增长速度非常快。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更好地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学校应严格按照编制数,根据财务制度要求,重点考虑配备专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从源头上区分申请、审批、采购、入库、领用、清查、报废、回收的环节。选用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总务室主任,增设总保管及分保管工作岗位,对固定资产实行健全的制度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赔偿、核查、报告制度,建立资产账目,及时准确记录资产的增减、结存、分布等情况,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的重要保证作用。学校对固定资产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以班级、教研组、室、处、宿舍为单位,登记造册。其资产管理负责人的地位应与财务人员地位等同。可以参加会计系列职称考聘。建立绩效管理机制,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人员给予经济或精神上的处分,在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时给予一票否决等;对于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成绩的予以一定的奖励。平时应给予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一定的外出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规,不断更新知识,从而提高看家理财的本领以及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而不受侵犯。

2.7充分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在资金允许和设专人管理的情况下,学校可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实现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未使用计算机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的学校,可利用现有的清查结果,对学校资产进行编号,做到一物一卡,实行固定资产“身份证”管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小学校财务制度》[M] 1997.

[2]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M] 1998 .

[3]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M]1997.

[4]康伟强,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及对策[M].

[5]邴金兰:浅谈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现状与对策[J];长春医学;2010年02期.

[6]石容新: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与对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会计版);2007年03期.

[7]孟艳艳:完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J];商业经济;2011年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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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苗凤:学校的全面资产管理[J];经营与管理;2006年08期.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范文4

一、当前一些学校财务管理现状

在中小学校管理中,绝大多数领导主要重视的是教育教学,不太重视学校的财务管理,当前,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采购等为核心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已在全国展开,对学校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许多学校还没有完全适应这种变化,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没有给予高度重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 一) 财务人员准入门坎低,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学校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在学校里,由于部分领导的错误认识,认为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相对简单,加之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导致学校财务人员准入门坎低,有的甚至是教师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另外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晋升职称难度较大,相对其他行业,会计职称从初级到高级,都要参加全国的统考,特别是高级会计师国考评结合。大部分事业单位领导把财务人员列入非主系列专业人员,( 如教育系统主系列职称是教师) 不配给财务人员高级职称指标,这些都严重打击了财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所以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从会计系列晋升职称的很少,这也间接导致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素质下降,再者,财务人员不能执业,在行政权力的压力和经济利益驱使下,往往会按领导意图办事,放弃原则,违规操作。对财务人没有进行有效的考核和监督,致使财务人员没有压力,缺乏责任心。

( 二) 学校预算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1) 学校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是单位进行预算管理的基础,部分中小学校忽视了预算管理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学校领导对预算编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会计人员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许多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沿用基数编制部门预算,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别对部门预算编制支出的细化程度不够。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难以得到保证,导致预算缺乏严肃性。( 2) 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因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没有得到保证,加之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未将预算指标落实到处室、馆,因此,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就会产生偏差,财务决策的随意性较大; 因对预算执行也未足够重视,所以支出管理不够严格,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支出的审批制度不完善,人为的扩大开支范围,导致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难以得到保证。( 3) 学校的预算监督存在问题。虽然许多学校都编制了相应的预算,但是由于对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没有进行有效的跟踪,对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考核程度不够,忽视了对资金使用合法合理的要求。

( 三) 财务监督工作不到位,财务约束机制不健全。( 1) 部分学校对内部财务控制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财务管理是单位经营中重要的管理活动,然而目前,很多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认识不到位,对内部财务控制不重视,造成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使内部财务制度流于形式,基本上没有起到约束的作用,甚至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混为一谈,最终导致学校的财务控制严重失控。部分学校的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甚至未设置审计机构,即使有内部审计机构有的也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二、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对策

( 一) 加强学校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学校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学校财务工作。严格按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专业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 同时,要提高财务人员的责任心,正确行使会计监督职权,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会计事项,应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要建立财务人员的考核奖励制度,对考核优秀的应予以表彰奖励; 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要求财务人员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支出进行动态监督。

( 二) 加强学校收入支出管理。( 1) 严格加强学校预算外收入管理,所有预算外收入必须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免除学杂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绝不能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普通高中要继续巩固完善招收择校生三限,切实将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2) 严格加强学校支出管理,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报,不得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采购条件的,一定要实行采购。要定期公布学校收支及管理情况。要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从事学校财务管理的会计人员与审批人员、出纳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想到监督。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私存,严禁设立帐外帐,严禁坐收坐支。( 3) 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和监督,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特别加强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管,学校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报废、报损等,都应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学校还要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学校资产台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高中合并 资源整合 财务 效益 可持续发展

由于生源的减少和教育资源的不均衡,许多分布在农村的高级中学招收的学生人数锐减,在一定程度上已出现了教育教学质量的下滑和教育资源浪费的情况,于是把一些薄弱学校合并到相对优质的学校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较好的途径,也是新时期教育均衡化的体现。我县原有十二所高中,拟合并重组后保留6所,我校也接受一所高中并入。学校合并的目的是通过合并校区,整合教育资源,提升教育综合水平,最大程度地发挥国家投入的效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资源,是合并的原因,也是合并的目的,一所学校接受另一所合并过来的学校,到底原有的资源是“被稀释”还是“被强化”,能否“一并则优,一合就强”,关键是看财务管理能否发挥它的作用以及作用发挥的程度。

1、对撤并学校的财务清算

学校的财务不只是指资金,还包含资产和负债。学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与其他权利,有的分学校资产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而学校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方式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一般包括借入款、应付款以及暂存款、应缴款项等。“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财务清算,就是对撤并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清算工作,并处置清算剩余的财产、现金和存款;对学校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

两所学校的合并不只是两校人员和财务的区域集中,应是人力与物力方面的“形”与教学精神、教学质量的“神”的融合,是实质性的、协调一致的合并。因此,新学校的财务部门要及时对撤并过来的学校进行清产核资以准确地摸清“家底”,为后一步“神”的融合奠定基础,对不同类型的资产予以区分并办理好产权界定、登记和划转,防止撤并后新学校对从原撤并学校合并过来的资产产权和收益权的流失,并应对撤并学校的财务状况作出整体综合的评价。然后对清算结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准确地反映撤并学校的财务状况和发展成果,以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撤并学校的遗留问题,以及合并新校进行财务与利用。

2、对合并后新学校的财务管理

学校合并是人、财、物的合并,合并后的财务管理不仅事关其中的财、物两方面,还影响到人的积极性的调动与发挥,与合并后新校的利益和发展息息相关。合并后的新校的财务管理应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集中各方财力,兼顾各方利益,平稳过渡,长远发展。

鉴于学校合并后的财力以及其他等客观的历史原因,“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一般遵循整体性、可行性原则。所谓整体性原则就是说合并后的新学校要尽快实现对原来两所学校各自不同的财务机构、财务制度、经济资源配置、财务收支预算、会计核算及经济分配等各方面的统一,把会计室作为合并后新学校唯一的财务主体,对全校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作整体性的筹划和统一管理,实现合并新校财务管理一体化。可行性原则即学校合并初期,因规模扩大,“经费有限,需求大增”,可能难得在短时间内做到整体上的统一,这时可以求大同存小异,尽量照顾到合并前两学校的差异以及教职工既得利益等因素,平衡各方利益,延续某些管理模式,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平稳过渡。比如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上,合并之前两所学校略有差别,合并后的新校高于原来撤并过来的学校,鉴于财力因素,暂时仍然按合并前各学校的比例标准缴存,统一调整有待时日;另外合并新校原来的教师都分了单位的房子,而合并过来的新教师没有住房可分,他们每年要花费一定的费用外出租房。这两方面给在同一学校工作的老师造成了收入上的较大差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教师的积极性。学校领导多方考虑,力图把可行性原则全部让位给整体性,但一时难以解决。

3、对合并后新学校的财务预算

学校预算是合并新校开展工作的指南针,反映的是新校整体的规模、效益和实力。合并后的新学校虽然千头万绪、百事待兴,但编制财务预算必须放在首位。预算要以合并新校的发展目标为核心,综合考虑合并后各种条件的变化,特别教学上资源的使用和需求,在统一计划和统一资源配置的前提下将财务管理的重心下移,引导学校的资金流向合理环节,将有限的教育资源用在刀刃上。

国家规定,“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学校的预算重点是基本支出部分,它包括根据编制内学校实有人数与定额标准核定的人员经费和以人员为计算对象的部分,根据编制内人数与定额标准核定的日常公用经费,如办公费、水电费、书报费等。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和核定的原则之一是定员定额,其中定额标准是根据学校的工作量、占有的资源、实际支出状况,以人或事物为计算对象制定。因此,合并新校要做到预算准确,必须及时梳理新增的教职工的在岗人数、离退休人数等等,科学、合理地核定基本支出经费。我校合并后,在职教职工人数达到361人,离退休人数达到190多人。预算时应根据人员列出各项经费项目、数额,以免因预算过小、资金缺乏而阻碍了合并新校的发展。

4、对合并新校资产的利用

首先是新学校的财务支出,就是钱的使用。合并后,新学校的财务支出因为初期工作头绪多,资金需求多而支出量大,此时学校会计室应充分发挥集中管理职能,积极使财务监督从事后转变为事前、事中,避免各项费用支出活动不规范、无章法,学校财务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也应从大局出发,从紧从严控制,先急后缓,注重发挥资金的经济效益,不满足于按预算范围、标准管理支出,挖掘学校资源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合并后,由于人员的重新组合,资金在教育教学上应有所侧重。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起始年级、非考试学科、软件建设相比较,资金分配在有困难的情况下应略重毕业年级、升学考试学科和硬件建设,以促进教职工的快速融入、快速成长。比如学校合并必不可少地要购置设备、仪器,这时应将有限的经费投入到最急需的用途上,避免低效率的重复购置和资产浪费。另外,不超发津贴、补贴、奖金、超支业务招待费;不因公用经费不足而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同时,会计室在票据核销上要严格监督,避免漏洞,不让资产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其次是资产使用。合并后新学校的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存量巨大。合并新校要抓住这一良机,坚持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优化现有资产的配置,保证资产充分、合理、高效地使用。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范文6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为主线,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保障师生在校饮食安全,确保校园平安,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和谐、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持续抓好新建、改建食堂的规划设计审核把关,今年计划新建、改(扩)建食堂10个,建关爱食堂1个;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积极指导学校运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自主经营,严查擅自对外承包经营行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全面“灭C”,B级及以上食堂达100%;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民办幼儿园不断提升食堂硬件条件;加强培训教育,召开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召开全区首席食品安全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会;抓好重点节日、重点时段、春秋两季开学及各项整治等专项督查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和“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学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和不引发稳定事件。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责任担当,做好食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食堂管理,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师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有关规定,严防肺炎疫情在食堂制售过程和就餐过程中传播。

2.落实从业人员管理。一是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园)做好后勤相关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二是及时签订(续签)劳务合同(协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建立责、权、利明确的弹性工资条款,将从业人员的从业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三是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宿舍(公寓)管理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四是各单位要定期对食堂管理及从业人员进行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知识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食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规范操作能力。

3.落实食堂卫生管理。要每天对学校食堂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配送电梯间、洗手间、更衣间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加强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检查、维护,食堂餐用具在每次使用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食堂后厨实行封闭管理,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定时开窗通风或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就餐场所和加工场所空气流通;要严格废弃口罩、餐厨废弃物等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每天对垃圾桶和清运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4.规范食堂餐食制售。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等三部门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加强食材采购货物交接和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严把进货查验、索票索证、食品加工、存放、售卖、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各道关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禁采购、制作高风险食材食品;严禁食堂承接非必要性的团体性餐饮服务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同责责任制,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评议(评价)考核,定期研究部署职责范围食品安全工作,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4次以上;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层层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2.严格执行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并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等、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29个食品安全制度、15个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和操作要诀的培训,注重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不断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业务能力;贯彻落实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方案》、《区教体系统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爱粮节粮主题宣传活动,培养全区师生勤俭节约的习惯。

(三)加大资金投入,做好食堂硬件改善工作。

1.大力开展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大投入,加强标准化食堂建设和改造指导,建设流程布局合理、功能区间齐全,设施设备完善、生均面积达标的学校食堂。今年计划新建、改(扩)建食堂10个,建关爱食堂1个;着力改善民办幼儿园食堂硬件条件,推进民办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提档升级。

2.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全区镇所在地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及以上学校在2021年底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先向家长委员会成员、民主监督机构成员、教师、部分家长、日常监管执法人员开放,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加强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推广运用,各学校全面运用省智能化管理系统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管理。

(四)提高人员素质,做好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1.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各单位要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各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课每年不少于10课时,要做到教师、教材、教案、课时、考核“五落实”。二是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班会”、课处实践、新《食安法》宣传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各校要充分利用班会、朝会、国旗下讲话、板报、橱窗,结合季节性安全特点和专项安全工作要求,在不同时段组织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竞赛活动。四是开展“光盘行动”、感恩教育等活动,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爱粮节粮、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传统。

2.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工作。一是落实法律法规培训。要将《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本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师生、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二是不断完善培训机制和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召开8月全区首席食品安全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会议,务求实效性;组织参加国、省提高培训,实现培训对象、培训层次全覆盖;增强培训的规范性、系统性、针对性,督促镇乡、各级各类学校(园)搞好二级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努力提高食堂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从业人员的操作能力和服务意识,提升我区学校食品安全抗风险能力,使我区学校食堂管理科学化、操作规范化,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五)落实民主管理,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

严格落实食堂开放日制度、陪餐制度和食堂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建立由学校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的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学校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开展工作,有计划的组织家长代表陪餐,同时在学校食堂就餐的教职工和陪餐人员应当与学生同食堂同窗口购餐。

(六)加强部门联动,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分局等部门联动协作,强化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整治,合力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协调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执法,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春秋季开学、重点节假日时段等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饮用水采购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专项治理。;着力整治学校食堂无照供餐、超范围经营和无证上岗;违规采用添加剂和非法添加、假冒伪劣和变质食材、加工售卖高危食品,以及食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行为。

(七)狠抓重要节点,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抓好春、秋两季开校食品安全督查整治工作;二是深入开展4月在全区学校(园)开展为期一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检查;三是抓好高、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督查;四是抓好元旦、春节等重点节假日的食品安全检查;五是开展学校食堂无证供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对外承包问题专项整治及检查;六是抓好每季度的食品安全暗访督查;七是加强对高中阶段食堂管理和指导,落实对承包经营购买服务招投标等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市高中阶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学年度风险识别工作;;所有监督检查做到有通报、有处罚、强整改、重落实、有推动、有提高、保平安。

(八)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应急预案,每年最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且要做到演练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效果落实,有方案、有总结、有简报。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演练实效,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能力,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九)畅通报送渠道,做好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雁教发〔2015〕70号)要求,严格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时限、方式、内容及程序,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处理中的、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善于提炼工作中的亮点、成绩,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注重正面宣传,树立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加强信息报送,每年镇乡管理组、直属学校上报信息简报不少于10篇。

(十)完善经营机制,做好食堂、小卖部经营管理工作。

一是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依法合规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二是严格按照资教发〔2013〕125号)文件要求严禁私自开办小卖部,按照《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全面清理、取缔非寄宿制学校在校内设置的食品销售场所;经批准的学校小卖部严禁超范围经营,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严禁售卖“五毛食品”、“三高”(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同时加强所售食品的安全、质量和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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