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先赔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企业破产后,先赔偿破厂费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顺序赔偿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拖欠的税款、以及普通的欠债。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则在公司注销后,就可以不再偿还。
补偿金按计算: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据,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后优先赔偿破产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