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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可以起诉开发商么

来源:九壹网

可以。根据规定,房屋出现漏水情况的话,需要根据责任方来决定承担责任。

房屋漏水,如果是由楼上邻居造成的,则可以起诉楼上。如果漏水非楼上邻居人为造成,而是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负责维修。

按照一般的规定,房屋的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法定的保修期限是5年,而涉及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的保修期限最短为1年。

一、开发商会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1、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是什么?现售商品房的;

2、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是什么?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3、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4、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5、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6、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是什么?,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7、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

8、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所以,房子漏水可以先找物业,如果房屋在相关法律规定的保修期内,物业需要尽快联系开发商进行处理,如果房屋已经过了保修期就需要自己负责,物业公司需要进行协助。如果物业不处理的,可以向居委会投诉,也可以向起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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