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