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剩余财产优先分配权

剩余财产优先分配权

来源:九壹网

法律主观:

公司清算 剩余财产分配不能设置优先。 公司出现解散的情形时,公司需要成立 清算 组进行清算的,清算组要通知 债权人 进行债权申报。而公司清算结束后,可能会有剩余财产,公司清算后还有剩余财产的,分配剩余财产时不能设置优先,而是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法律客观:

《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02【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 工资 、 社会保险 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 公司债务 后的剩余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