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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离婚协议去什么地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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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变更离婚协议不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即可;办理离婚登记之后,不能再变更离婚协议。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签订的协议,只要双方是真实的意思表达,不违反法律规定,则该协议就是有效的,也不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和认可。但是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其中对夫妻离婚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问题约定清楚,办理离婚登记后即不能变更。但是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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