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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对方全责造成的伤害?

来源:九壹网

该文章主要介绍了在交通事故中,根据伤情不同,受害人可以索赔的项目以及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的费用,包括受伤未致残的情况下的7项索赔项目,因伤致残的情况下的6项索赔项目,以及受害人死亡时的6项赔偿费用,同时强调以上三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分析

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以上三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结语

人身损害赔偿涉及三种情况:受伤未致残、因伤致残和死亡。受伤未致残的伤者可索赔7项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因伤致残的伤者可额外索赔6项费用,如残疾赔偿金、康复费等。死亡情况下,除基本费用外,还应赔偿丧葬费、生活费等。无论何种情况,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可要求赔偿。以上是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一)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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