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来说,其实没有影响,各自履行自己的职务工作而已。觉得有犯罪嫌疑就抓人,无权决定是否确实犯罪,又不可能倒过来判决后再去逮捕。所以是觉得有嫌疑就抓人,最终判决无罪,就放人。只要没有违法行为,就不算错。
也一样,他通过初步审查,认为可能构成犯罪,就起诉,起诉之前,也不可能知道被告方的全部辩护意见和证据,他只能依据当时已经有的证据来做判断。最终由在审判后决定是否有罪。那么只要没有违法行为,哪怕判无罪也与他无关。
这是从法律上来说,但实际上各种内部考核会有指标的。讲起来这些指标考核是为了提高质量,实际上因为一旦无罪要受不利影响,于是反而会导致既然起诉,就千方百计搞成有罪。这叫适得其反。
一、公诉案怎么判无罪
1、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2、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公诉刑事案和调解后能判无罪吗
如果是情节轻微,审查后人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那就撤诉不告了。如果告到了,就说明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当事人的和解直可以让从轻处罚,已然要定罪量刑的,因为公诉案件代表的是国家公权力,公家是不可能和任何人和解调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