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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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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5,国家。

综合上面所说的,个人作品的著作权就会归个人所有,但对于此权利也是有时间的,一般不同的作品所给予的保护期限就会不一样,但在被保护的期限是不允许其他人进行随意的侵犯,所以,对于个人来说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来进行保护。

一、职务作品的权属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等同于法人作品。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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