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官司诉讼费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双方胜败时由决定分担。工伤起诉程序需要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赔偿诉讼可以请律师,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一、工伤官司诉讼费谁承担
工伤官司诉讼费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由反诉人向人民提交反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二、工伤起诉程序
职工因工受伤与用人单位所引起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劳动争议必须仲裁前置,才能向人民提起诉讼。向人民提起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人民审查后,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并在开庭三日之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
三、工伤赔偿诉讼需要请律师吗
因为工伤赔偿要求的行政争议或者劳动争议,可以请律师,但没有请律师的必要性。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结语
工伤官司中的诉讼费用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则由反诉人预交。双方都提出上诉时,由双方分别预交。诉讼费用的具体负担要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一般情况下,败诉方负担诉讼费,双方各有胜败时则由决定共同分担。工伤赔偿诉讼需要请律师的必要性并不强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工伤认定、费率争议等情况,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寻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